此語即使該督得自夢中。
亦應驚心留意。
乃以張良功确鑿可據之供。
竟爾置之度外。
并未奏聞。
是何意見。
豈非笑話。
該督何昏愦至此着傳谕書麟、劉峨、即将因何不行具奏之處。
據實明白回奏。
仍饬屬嚴密躧緝。
務将段文經等拏獲解京審辦。
勿令遠揚。
○又谕、本日李侍堯奏到台灣情形一摺。
并鈔錄海防同知楊廷理原禀。
據稱賊匪滋事以來。
大兵僅屬固守。
皆以兵單難于遠捕為辭。
如彰化早經恢複。
而任承恩駐兵鹿仔港。
普吉保駐兵埔心莊。
諸羅收複月餘。
而柴大紀駐兵城外。
鳳山複經收複。
郝壯猷分駐四門靜守。
黃仕簡駐守郡城。
以緻賊匪各路嘯聚。
現在台灣之兵。
統計一萬三千有餘。
合之則多。
分之則寡等語。
該同知所禀各情形。
早在朕遙度之中。
可見兵力以分而見單。
伊等贻誤。
實由于此。
昨經降旨。
将任承恩革職拏問。
尚以黃仕簡年老有病。
僅令革職。
徹回内地。
伊等如此玩誤。
則二人厥罪惟均。
黃仕簡亦難稍為寬宥。
着李侍堯一俟黃仕簡徹回廈門。
即傳旨一并革職。
拏交刑部治罪。
該提督等株守延玩。
令将弁等效尤觀望。
不能早擒賊首。
俾賊匪得轉相嘯聚。
逼脅平民。
其中不肖之徒。
勢必與賊烏合。
日積日衆。
滋擾蔓延。
昨經李侍堯奏、添調粵兵四千名。
一由廈門赴鹿耳門。
一由蚶江赴鹿仔港等語。
看此情形。
常青處所有之兵。
尚未免單薄。
着傳谕李侍堯、如粵兵尚未分路配渡。
即檄令前赴鹿耳門。
直抵台灣府城。
俾常青處兵力壯盛。
足資調遣。
如業經分路配渡前進。
着常青于粵兵将抵鹿仔港者。
亦即調來合為一處。
常青親帶勇往将弁。
徑赴大裡杙賊巢。
鼓勵弁兵。
務将首惡林爽文。
一鼓擒獲。
其餘賊衆。
不難撲滅淨盡。
又閱該同知原禀内、現在府城諸羅彰化之間。
各處皆有賊人屯集。
常青經過地方。
中途遇有賊匪抗拒。
正可痛加殲戮。
俾賊匪聞風膽落。
路途無阻。
直抵賊巢。
此事惟仗常青、遵照節次指示。
悉心籌辦。
纾朕南顧。
不緻複蹈黃仕簡、任承恩故轍也。
其柴大紀、郝壯猷、普吉保、因二提臣觀望。
不無效尤。
今二提臣已拏問。
其柴大紀三人效尤之罪。
且赦不問。
令其效力帶兵贖罪。
如伊等亦有畏葸觀望情事。
或不可令其效力。
即着常青據實參奏。
毋得稍有徇隐。
○又谕、據奎林奏、拏獲逃犯丙着、審明拟以斬決等語。
奎林等所拟尚是。
丙着着照依所奏。
即行正法。
從前各處逃犯。
皆藉别省代緝。
節經降旨嚴饬後。
今各處始能緝獲。
大凡罪犯一經脫逃。
即饬屬上緊搜捕。
自必就獲。
何至越境遠揚。
若止海捕具文。
不但難以緝獲。
适足縱其遠遁矣。
奎林等、嗣後于捕逃一事。
務須遵朕節次所降谕旨。
努力從事。
此次拏獲丙着之為民罪犯黃壽、尚屬出力。
着照例遣令回籍。
以示獎勵。
○旌表守正捐軀福建安溪縣民陳州妻白氏。
○丙申。
谕軍機大臣等、據孫士毅奏、是該省官兵。
全數在潮。
起程已在四月中旬。
加以配渡放洋。
計四千名陸續全到台灣。
極早亦須至四月下浣。
常青于三月初六起碇放洋。
不過初十内外。
業抵台灣。
若必俟粵兵到日。
始行進剿。
則蒇事之期。
竟須至五月。
豈不曠日持久。
着傳谕常青體察情形。
若台灣現有之兵。
一經鼓勵。
覺屬可恃。
即擇其精壯者。
親身帶至大裡杙賊巢。
痛加殲戮。
将首逆林爽文擒獲。
其餘附從。
自紛紛瓦解。
固屬甚善。
如該處之兵。
實不可恃。
必須接濟。
或俟粵省數起。
官兵到後。
酌量足敷剿捕。
即帶同前往。
俾新舊間用。
庶新到者勇氣方張。
舊存者心有可恃。
亦自必旌旆改觀。
不可拘泥必俟粵兵到齊。
始行辦理。
緻再遲延。
或台灣現有之兵。
其氣已餒。
必須全仗粵兵到齊。
方能前往剿捕之處。
常青亦不可因有此旨。
稍存輕率之見。
務在相機妥辦。
動出萬全。
以副委任。
至粵省未經起程官兵。
着孫士毅另行籌酌。
令其并起行走。
并先知會李侍堯豫備渡船。
其已入閩境官兵。
着李侍堯飛饬沿途。
催趱前進。
李侍堯即當親至廈門料理。
随到随渡。
至此事總由黃仕簡、任承恩、二人互相觀望。
以緻久稽蒇事。
其罪實無可逭。
孫士毅駐劄潮州。
相距不遠。
其于黃仕簡、任承恩、玩誤之處。
自必有風聞。
着該督即将所聞據實覆奏。
勿稍回護。
○丁酉。
谕曰、工部奏、各省工程報銷。
應駁應準各案。
分别開單進呈。
此内有雲南省各營辦解硝磺。
及黑鹽井地方修理井座炮岸。
楚雄縣修理兵房。
直隸省豐甯縣移建墩台營房。
山西省大同鎮等新添兵丁。
應需操演藥鉛。
江南省沛縣移建新城等六款。
俱系乾隆五十年駁查之後。
迄今未據造報。
應令該督撫即行查參。
并上緊催辦完結等語。
此等工程照例報銷之案。
既經該部駁查。
各該督撫即應據實查核。
上緊完結。
何至逾限一年有餘。
均屬遲緩。
着即令各該督撫明白回奏。
并将部駁各案。
分别查明。
迅速報部核銷。
毋得再行延宕。
其餘逾限各員。
并着照例查參。
交部議處。
○是月。
予告大學士蔡新奏、臣接奉朱谕。
并聖制文四篇。
大而經國遠猷。
細而詞章訓诂。
無不可為奕禩之遵守。
群言之折衷。
惟有中心感悅。
永矢弗谖等語。
得旨、覽卿一片誠懇之言。
如親見面論文矣。
臘雪太優。
正月一切行慶甚佳。
至二月望後。
則略望雨。
日引月長。
雖屢微雨。
總未沾足。
加之台灣逆賊。
尚未剿盡。
迩來意甚焦愁。
襍言一章寄示。
可知朕況。
節物數種并賜。
禦制詩曰。
九十春光減兩日。
侵尋速至三月盡。
明當首夏從頭數。
韶冶去付東流允。
歲除前日雪優沾。
華滋景物殊常婉。
孟春猶稚仲春麗。
禦園花事争妍緊。
我已略廑望雨心。
肯以賞花間民隐。
季春上中下之浣。
日甚一日旱象引。
昨看弄田麥苗綠。
及時嘉<雨澍>豐猶準。
十日不雨恐無之。
難言大田已播畛。
近每生雲随散風。
嗟哉膏澤懼尚遠。
況經捷信盼台灣。
庸臣失律增懑憤。
襍言遣悶弗成章。
莫勝其慚辭亦窘。
○予告戶部尚書曹文埴奏、二月初三日。
臣由京起程歸裡。
所過直隸各州縣。
因上年雪澤沾足。
春麥均屬菁蔥。
正需雨膏渥被。
自泰安至江蘇、浙江、安徽、數千裡晴雨應時。
二麥繁茂。
其浙江之杭嘉湖一帶。
桑陰并茂。
得旨、迤南實好。
直隸、山東、正望雨。
心甚不甯。
○江南河道總督李奉翰奏、察看束清禦黃二壩。
内外探量。
清水之勢漸旺。
束清壩逼近運口。
應先拆展十丈。
留口門共寬三十丈。
使湖水多出。
以暢其東注之勢。
批、好。
又奏、禦黃壩逼近黃河。
此時尚在桃汛。
仍留口門二十丈。
使清水多而出口有力。
敵黃刷沙。
更屬有益。
批、更是。
又奏、現今清水仍至彭家馬頭迤下。
會黃東注。
惟有随時相機。
總期節宣有制。
得旨、欣慰覽之。
卷之一千二百七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