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修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淵閣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領侍衛内大臣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吏部理藩院事務正黃旗滿洲都統世
襲騎都尉軍功加七級随帶加一級尋常加二級軍功紀錄一次臣慶桂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華殿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刑部戶部三庫事務世襲騎都尉軍功加十九級随帶加二級又加二級臣董诰内大臣戶部尚書鑲藍旗滿洲都統軍功紀錄五次尋常紀錄十四次臣德瑛經筵講官太子少保工部尚書紀錄六次臣曹振镛等奉敕修
乾隆五十二年。
丁未。
夏。
四月。
戊戌朔。
享太廟。
遣諴郡王弘暢恭代行禮。
○谕軍機大臣等、從前晉省教匪田進泰案内。
有牛經元、李朝傑、李榮祖、田履端、田志端等五犯。
曾經發遣伊犁、烏噜木齊等處。
彼處所有罪犯。
皆非守分之徒。
該犯等既經發往。
恐仍不知安分。
複興邪教煽惑人心。
着交奎林、永铎等。
悉心訪查。
伊等解到後。
安靜與否。
倘仍有惑衆情事。
查出即行正法。
不可姑息。
如再有能捕獲逃犯者。
即遵前降谕旨。
釋令回籍。
但伊等原犯情罪輕重。
不能具知。
嗣後有似此拏獲逃犯者。
将各原犯情罪事由。
于摺内夾片具奏候旨。
着一并傳谕黑龍江将軍。
彼處如有似此邪教遣犯一體留心辦理。
○己亥。
谕軍機大臣等、康熙年間。
奸民朱一貴、聚衆滋擾。
經提督施世骠、統領大兵。
悉由廈門進剿。
不及一月。
即已收複蒇功。
蓋因大兵會合一路。
由廈門進攻。
聲威壯盛。
賊匪望風膽落。
故能一舉殲滅。
此次賊匪起事之初。
黃仕簡、任承恩、領兵進剿。
分路配渡。
其餘将弁。
又各由别途、陸續進發。
已覺兵勢稍分。
伊二人一抵台灣。
即應彼此會合。
厚集兵力。
直搗賊巢。
将首惡擒縛餘黨自必瓦解。
乃黃仕簡、任承恩、僅派撥将備。
零星打仗。
四處堵禦。
以緻賊匪從而生心。
得由山徑繞道蔓延。
各處嘯聚。
官兵轉為所牽掣。
兵分而力見單。
幸而賊匪不過幺<麻骨>草竊。
并無謀計。
設遇狡黠奸徒。
逞其鬼蜮伎倆豈不又蹈木果木之覆轍耶。
着常青、抵台灣後。
即将各路官兵調集。
會合一處。
其添調粵兵。
遵照前旨。
全歸常青統率。
以期兵威壯盛。
士氣振奮。
專力全赴賊巢搜剿。
斷不可又蹈黃仕簡、任承恩故轍。
輕分兵力。
觀望遲延。
俾賊匪得以四散牽掣。
蒇事緻稽時日也。
○庚子。
上還宮。
○谕軍機大臣等、現在京城缺雨。
麥價較昂。
小民口食所需。
自宜豫籌調劑。
向聞豫省大河以南。
上年麥收豐稔。
今春複雨水調勻。
該處麥價。
頗為平減。
每觔止須制錢。
七八文。
若量為采買。
運送京城以資接濟。
豈不甚有裨益但恐商民聞知京城麥價昂貴。
在豫采買不無居奇牟利。
或緻京城市價。
未能得減而河南本省麥價。
轉緻加增。
亦不可不慮。
着傳谕畢沅、密為訪察該處實在情形。
除商民自行粜買者。
聽其自便。
以資流通外。
若能采買四五萬石。
仍可于該處民食市價。
兩無妨礙。
即奏聞派員。
妥協辦理運京。
若實與豫省民情不便。
或于彼處市價。
轉緻加昂。
亦即據實奏明。
不可因有此旨。
稍涉遷就。
至該省麥價。
現雖甚賤。
若采買運京。
自當照彼處市價。
每觔酌加二三丈。
于豫省民人。
亦可稍沾餘潤。
畢沅惟當酌籌妥辦。
期于兩得其益以副朕廑念民食。
裒多益寡之意。
○福建水師提督黃仕簡奏、總兵郝壯猷、柴大紀等。
馳赴南北二路。
分剿賊匪郡城。
為全台根本。
不可無大員彈壓是以親督官兵。
居中堵禦搜捕。
并為兩路接應聲援。
日内督臣常青到台。
臣即親率官兵進剿。
谕軍機大臣曰、黃仕簡不過因遷延日久連奉谕旨嚴饬。
為此飾詞。
以掩其退縮之罪。
幸而朕先事豫籌。
派令常青前往督辦。
黃仕簡、得有所藉口。
若使朕不派常青前抵台灣黃仕簡又将何辭。
豈竟思久坐郡城。
以待賊之自斃乎。
況林爽文既歸巢穴。
其餘附近賊匪。
不過幺<麻骨>草竊。
如易連、陳邦光等皆可堵截搜捕。
又豈專賴提督大員。
坐擁重兵。
以防其後來滋擾之理。
即總兵柴大紀郝壯猷等收複二縣城後。
自應統領官兵直抵大裡杙賊巢。
奮勇剿除。
乃該鎮等即以防守為名。
并不上緊追捕截拏。
任其竄伏團聚。
以緻賊匪繞道蔓延。
官兵轉為牽掣。
是該鎮等效尤觀望。
畏葸不前即郝壯猷之罪。
亦與柴大紀之失陷城池。
漫無籌畫者相等。
現據李侍堯奏、逆匪林爽文與各賊黨。
将大裡杙一帶。
掘壕放水複築土牆。
安設炮位等語賊黨盤踞穴巢。
以圖并力拒守看其光景。
别無他圖竄匿之計。
轉可聚而殲戮。
其事尚屬易辦。
恐大兵雲集。
四路圍攻。
賊匪計窮。
力蹙或竄入内山。
希圖苟延殘喘。
搜捕轉稽時日。
不可不豫為籌辦着常青抵台灣後。
即将各路官兵調集。
會合一處。
揀派精銳。
親行帶領直赴大裡杙奮力圍剿。
務将首惡林爽文、一鼓擒獲餘黨殲除淨盡。
其堵截賊後路。
不使竄入内山一事。
則專責之柴大紀。
并着常青詳悉曉谕柴大紀、伊系有罪之人姑令帶罪圖功現在大兵進剿。
賊匪竄入内山之路。
最關緊要。
即責成該鎮專力堵截。
若能将賊首拏獲。
不使餘黨一名竄逸不但宥其前罪。
并當仍錄其功。
若再不能實力奮勉。
立功自贖。
以緻賊首林爽文、從伊防守之地竄逸。
及餘匪複有逃入内山等事。
則惟柴大紀是問恐伊不能當此重罪也。
○是日起上以常雩祀天于圜丘。
齋戒三日。
○辛醜。
谕曰、黃仕簡奏、三月初十日。
海壇鎮總兵郝壯猷、來至台灣郡城。
據稱初四日、參将瑚圖裡禀報。
自山豬毛、被賊攔截。
不能過溪該總兵随派員帶兵前往接應行至硫磺溪。
猝遇賊匪圍截。
沖散官兵未回甚多。
賊即來攻營盤。
并攻縣城東門。
該總兵将城外官兵。
移駐城内防禦。
初八日、賊匪益見加增攻犯更急。
由南門進城。
放火攻殺。
以緻官兵沖散等語。
郝壯猷、系派往南路剿捕大員既經收複鳳山縣城。
自應一面派兵設卡防守。
一面親率将弁追剿賊匪。
乃安坐營盤。
既聞瑚圖裡被賊攔截。
不即親往接應。
以緻賊匪乘勢攻圍。
縣城複陷。
況該總兵所帶之兵。
計有三千餘名。
不為不多。
當賊匪來犯時。
兵丁等畏賊退避。
該總兵即應将退避者、立時正法數人。
使知儆懼。
其餘策令向前。
一鼓作氣。
同心抵禦。
何至紛紛潰散。
即或賊多兵少。
勢不能支。
亦應奮不顧身。
殺賊而死。
甚至無能自刎。
庶不失城亡與亡之義。
從前征剿緬甸時。
如明瑞、觀音保、紮拉豐阿、皆因綠旗兵丁恇怯。
不能勝敵。
今日适有松潘鎮總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