谕令藍元枚。
一到鹿仔港。
祇須會同柴大紀、普吉保、整頓兵力。
作為進攻大裡杙。
以牽綴賊勢。
無庸急于進兵。
想常青已見及此矣此時柴大紀、即有常青續撥官兵。
來到諸羅仍應固守該處。
或會同普吉保、先将南北通衢鬥六門、大武隴等處之占踞賊匪。
剿除廓清總俟常青統領大兵到時。
合力直搗賊巢。
無難一舉集事。
不可冒昧輕進。
置諸羅于不顧。
現在審訊賊夥林家齊。
有賊首林爽文、事勢窮蹙。
欲逃往内山之語。
雖混供不足憑信。
但賊匪将來勢窮力竭。
明知一經官兵擒獲。
萬無生理。
或竄入内山。
勾結生番。
希圖苟延殘喘亦事理所有生番伏處内山性同禽獸。
未必通曉禮義但利害或知趨避。
常青即可先趁此時。
懸立賞格。
令其縛獻首夥各犯。
即給以花紅布匹。
生番貪圖貨利。
自必踴躍樂從。
并廣行出示。
開誠曉谕該生番。
以賊匪數千人竄入爾境。
必将占踞爾之地界。
侵奪爾之牲畜日久受其擾累。
若能擒獲獻出。
即可得受恩賞。
又可免賊人侵害。
如此令明白通事。
剀切宣谕。
生番自為生計貪圖利便。
自不緻容留藏匿。
常青仍應揀派奮勇能事将領。
帶兵于通内地各要隘處所。
嚴密防堵。
将來進兵時。
四路截拏。
更可一鼓殲擒。
搜捕淨盡。
至鳳山潰回兵丁。
常青處、前後有一千一百餘名。
柴大紀處、又稱有潰回兵五百餘名。
想系在鳳山敗逃之數。
該兵丁等逃後。
如敢去而從賊。
查獲後、自當即行骈誅。
今竟尚知大義。
自行投到。
随同官兵打仗出力。
尚有一線可原。
自可貸以一死。
令其戴罪圖功至副将徐鼎士所禀。
被百姓留于艋舺、剿捕賊匪之處是否确實。
統俟事竣後查明如有捏飾再行參處。
○科布多參贊大臣保泰奏、副都統特古斯蒙克病故。
伊子古噜紮布、年甫七齡。
可否準其承襲。
得旨、特古斯蒙克所遺副都統職銜。
着伊子古噜紮布承襲。
古噜紮布尚未及歲。
所有旗務。
即着散秩大臣烏爾圖那遜、暫行兼管。
○癸未。
谕、昨據柴大紀奏、将劉欽等三名、正法示衆。
又有強取民物之兵丁陳恩成、審明正法。
衣物給還原主所辦俱屬公當嚴明。
已将該鎮交部議叙矣。
武職大員。
如或心存私見。
于所屬弁兵。
有需索不遂。
及挾嫌專戮情事。
不但當革職治罪。
即予以抵償。
亦所應得。
若行軍之際。
紀律貴在嚴明。
綠營惡習。
最為可惡。
平時則強取民物。
臨陣則恇怯退回。
此而不誅。
其何以昭軍令而肅戎行。
柴大紀深明紀律。
将臨陣退縮之弁兵。
立正典刑。
并将私取民家衣服之兵丁。
亦按軍法從事。
是以将弁兵丁。
共知儆懼。
用命争先。
得以屢次克捷。
而郝壯猷駐守鳳山。
不惟不能如柴大紀之策勵士卒。
抵禦賊匪。
且畏怯幸生。
從而逃回。
是以身伏刑誅。
朕于軍務、從來信賞必罰。
其奮勇出力者。
必從優甄錄。
而畏葸退縮者。
亦必重治示懲。
國家累洽重熙兵可百年不用。
不可一日無備。
前于甘省剿捕逆回蒇事後。
曾命軍機大臣。
會同該部、将行軍紀律。
擇其緊要數條。
頒發各營。
操演講習。
乃尚有郝壯猷等之畏葸偷生者。
着将柴大紀用法嚴明。
得邀獎叙。
郝壯猷怯懦逃回。
按律正法之處。
補行載入。
通行訓谕各營伍。
俾專阃大員。
曉然于敵忾大義。
共矢荩忱。
而将備兵丁。
人人有勇知方恪遵軍紀。
盡成勁旅。
以副朕整饬戎行。
諄切告誡之至意。
○甲申。
谕曰、副都禦史劉權之條奏籌辦民食一摺。
内稱雍正五年。
設有八旗官局二十四處。
内務府官局三處。
收買旗米。
官為轉粜。
後因經理不善。
裁并停止。
請仍複八旗官局。
欽派大臣。
總理稽查。
按照舊日章程。
酌定辦理等語。
米糧盈绌。
民食攸關。
總在轉運流通。
源源接濟方不至市價騰踴。
商民兩受其益。
如有奸商牙販。
囤積居奇台。
價病民者自應嚴加查察。
随時懲治現在京城查出囤戶。
酌令減價平粜。
原以平價便民。
使商販無從逞其壟斷之術。
而軍民不緻食貴之虞。
但杜弊之法。
惟在去其太甚。
若概欲官為經理。
勢必有所難行。
從前雍正年間。
設立八旗、内務府官局。
收買旗米。
官為轉粜。
原系一時調劑之法。
行之日久。
即不免滋生弊端。
是以仍行歸并停止。
況國家重熙累洽生齒日繁百物價值。
勢不能不較前增貴。
即如從前一人之食。
今且将二十人食之。
其土地所産仍不能有加。
是以市集價值。
不能不随時增長。
若如該副都禦史所奏。
欲仿照舊例。
設立官局。
無論弊端難以杜絕。
前已礙難經久施行。
且官局共有二十七處。
而辦事大臣。
為朕親信者不敷簡派。
況大臣中、非辦理機務。
即系兼綜部旗各事。
豈能舍緊要政務于不辦。
令其專司收米販粜之理若僅随便充數管理。
于事仍屬無益。
抑且更滋弊窦。
均所難免。
且經管大臣。
耳目難周。
雖悉心稽查督辦。
家人胥吏等、俱難保無暗中串通滋弊情事。
而奸商狡狯倩雇之人。
亦難一一從而辦識。
是欲防弊而弊即叢生。
仍屬有名無實。
殊多未便。
但該副都禦史既有此奏。
未必竟無所見。
着交留京王大臣。
會同大學士、九卿八旗都統等。
将該副都禦史所奏。
是否可行之處。
詳晰妥議具奏。
○以正黃旗漢軍副都統伍彌烏遜、為烏裡雅蘇台參贊大臣。
○乙酉。
谕軍機大臣等、熱河文津閣所貯四庫全書。
朕偶加繙閱。
其中訛謬甚多。
已派随從熱河之阿哥、及軍機大臣、并部院随出之阮葵生、阿肅胡高望、嵩貴吉夢熊再行詳加校閱改正。
因思文淵文源、二閣。
所貯四庫全書。
其訛舛處所。
亦皆不一而足除年老大學士嵇璜、不派外。
着派科甲出身之尚書、侍郎京堂以及翰、詹科道部屬等官分司校閱。
其尚書、侍郎管理事務繁多者。
每日每人。
着各看書一匣。
六阿哥、八阿哥及事簡之堂官。
各看書二匣。
京堂翰、詹科道、部屬等官每人每日。
各看書二匣。
再六部司員中。
并着該堂官。
每司各派出一人。
每日各看書二匣。
總計大小各員。
不下二百餘人。
每人每日二匣。
計算不過兩月兩閣書籍。
即可校閱完竣其文淵閣書籍。
着在文華殿、内閣等處閱看。
文源閣書籍。
着在圓明園朝房閱看内天文推算等書。
交欽天監堂司各官專看。
樂律等書。
交樂部專看。
醫藥等書。
交太醫院官員專看。
文淵閣書。
着六阿哥、阿桂、專司收發。
其挖改換頁等事。
交彭元瑞金簡管理。
文源閣書。
着伊齡阿。
巴甯阿、專司收發。
其挖改換頁等事。
着八阿哥劉墉專管。
八阿哥現住圓明園。
劉墉系總師傅。
自必随同阿哥等、在彼居住。
即着八阿哥、劉墉常川住彼。
以資料理。
并揀派武英殿匠役。
前往圓明園承辦。
仍着六阿哥、阿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