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恤周至。
圖其萬全。
下至蔡攀龍、徐鼎士、及大小将弁。
朕亦無不時加轸念。
弗令涉險。
豈有福康安為朕所親信倚任之人。
轉不為之計出萬全耶。
況朕即不為福康安一身之計甯不為朕一身國家軍旅重務。
熟悉籌畫耶。
朕廑念軍務。
早夜思維。
揆之天理。
則朕子惠黎元。
于台灣百姓。
一視同仁。
并無額外徵求之事。
而以人事言之。
則林爽文以無藉細民。
負隅蟻聚。
止系幺<麻骨>小醜。
即雲不肖官吏。
貪黩斂怨。
亦俱被伊戕害。
且肆其荼毒。
地方良民。
受害者更複不少。
實為覆載所不容。
亦斷無不速就撲滅之理。
我國家荷蒙上蒼眷佑。
軍興之際。
即偶遇危難。
無不轉敗為功。
如從前兆惠之在錫伯。
阿桂于木果木溫福挫失之後。
亦曾屢經危險。
旋俱克成大勳。
況回部金川。
本其部落。
用兵撻伐。
猶不無戰勝辟土之心。
至台灣本屬内地。
林爽文止系編氓。
适以自取其死。
臨以大兵。
有不如摧枯拉朽。
速就殄滅者乎。
從前康熙年間。
奸民朱一貴糾衆滋事。
台灣全郡俱陷。
經總督滿保、派令藍廷珍、以一總兵帶兵前往。
即能克期撲滅。
況現在派如許重兵。
有福康安等、帶同巴圖魯侍衛、督率進剿。
又何難迅奏膚功。
蓋此等刁悍匪徒。
一時蟻聚。
緩則彼此相助。
急則彼此相圖。
無論林爽文等、罪惡貫盈。
斷無不立遭誅殛。
即萬一逆匪等、竟将台灣全郡搶占。
而其黨惡匪夥。
如莊大田等、亦斷不肯甘心屈服。
自必争為雄長。
自相戕害。
其勢必至内潰。
從前朱一貴占據台灣後。
即有吳姓賊人、互相争鬥之事。
此即前事之證。
是林爽文等、縱使大肆猖獗。
台灣全郡。
為賊所占。
亦無難設法圖之。
指日授首。
況此時賊人占據要隘。
我兵前往攻剿。
在賊匪或得以逸待勞。
若賊匪竊據台灣。
官兵分路進攻。
則匪徒四處守禦。
其力亦必難支。
此乃反客為主之勢。
辦理更不緻棘手。
福康安甯未算及此乎。
朕之待福康安、不啻如家人父子。
恩信實倍尋常。
福康安亦當以伊父傅恒事朕之心為心。
竭力奮勉。
克紹箕裘。
并揆度事機。
驗之天理人心。
努力堅定。
副朕體恤周至。
宵旰焦勞之意。
一力擔當。
若遇事辄先涉張皇。
不特朕将何所倚恃。
而伊亦将置身何等耶。
就目前情形而論。
福康安屢膺軍旅。
聲威素着。
今領兵前往。
賊人計大兵必前抵台灣郡城。
自亦專注該處。
以圖抵禦。
而此處系久經保守駐兵之所。
可保無虞。
福康安竟不必前赴府城。
應帶領巴圖魯侍衛等、由蚶江配渡。
直抵鹿仔港。
若藍元枚、業已前抵諸羅援應。
福康安即應接續前進。
在後督率會合攻剿。
如藍元枚尚未前往。
福康安即當會同藍元枚、并檄知徐鼎士、或竟前赴大裡杙賊巢夾攻。
乘虛直搗。
俾賊人聞知。
自必回顧巢穴眷屬。
則諸羅之圍。
可不攻而自解。
而南路賊匪。
亦必聞風驚潰。
紛紛解散。
此為聲東擊西之計。
使其首尾不能相應。
必成擒矣。
福康安務須安心鎮定。
出奇制勝。
勉圖奏捷。
○又谕、調派台灣兵丁、所需棉衣等物。
其借給工料銀兩。
原應照例歸款。
但該兵丁等、調赴軍營。
如果能奮勇出力。
将逆匪即行剿滅。
迅速蒇功。
則借支款項。
即加恩賞給。
免其扣還。
着孫士毅、李侍堯、即将此旨宣谕各兵丁等、俾感激歡欣。
倍加踴躍。
○免四川犍為、西充、三台、南部、内江、五縣、乾隆五十一年分坍塌上中下鹽井額課一千一百零三兩有奇。
○是日、駐跸巴顔布爾噶蘇台大營。
○辛酉。
上行圍。
○遣官祭賢良祠。
○谕軍機大臣等、台灣尚須添兵協剿。
着保成、李慶棻、即将挑備兵二千名。
派威甯鎮總兵許世亨、為總統。
帶領速行。
分起前進。
由廣西廣東行走。
迅抵閩省。
聽候福康安調用。
所有軍裝火藥等項。
俱着妥協備帶。
勿緻稍有缺乏。
○又谕、台灣剿捕賊匪。
自常青接辦後。
續調官兵。
不為不多乃福康安、于途次一見常青之摺。
遽為所惑。
是以未即準行。
今再四思維。
福康安并非不曉事之人。
于調度機宜。
豈有不悉心籌畫。
何至畏難若此。
推原其意。
自因于途次接閱常青等奏報情形。
勢甚急迫。
而伊前抵廈門。
尚需時日。
若俟到彼後。
該處有不得不添兵之勢。
臨期再行奏請調撥。
恐緻緩不濟急。
是以豫為奏請。
若故違其意。
恐伊以兵力不給。
遇事不能卓有定見。
轉屬無益。
今已令保成、李慶棻等、速将備調黔省兵二千。
令許世亨帶領。
速行赴閩。
聽候調用。
至湖廣兵、不能如黔省之得力。
且遠隔數省。
道裡纡回。
此時亦可無須紛紛遠調。
福康安既有屯練兵二千。
又得此黔省兵丁。
是此四千勁兵。
可抵他省四萬。
加以節次續調之兵。
軍威已屬壯盛。
福康安亦可安心鎮靜。
堅持定見。
力圖奏績。
不必再存畏難怯懦之見。
○又谕曰、蔡攀龍、自到台灣。
屢次奮勇殺賊。
着有勞績。
甚屬可嘉。
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