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家聲。
方為無負委任。
今自到鹿仔港後。
遲回觀望。
一籌莫展。
即所稱曉谕生番。
令其擒賊獻功等事。
皆不過藉詞支飾。
以為占腳地步。
藍元枚受朕深恩。
何得恇怯委靡若此。
若再仍前觀望。
按兵不動。
則藍元枚即為任承恩之續。
況尤非若任承恩、尚可推兵少也。
着先嚴行申饬。
是日、駐跸張三營行宮。
○庚午。
遣官祭曆代帝王廟。
○遣官祭都城隍之神。
○福建水師提督參贊藍元枚奏、臣于七月後患病。
雖屢次力疾剿賊。
而精神漸不能支。
将一切官兵、移交普吉保管束。
并飛咨常青、速派大員前來經理。
谕軍機大臣等、鹿仔港一路。
現駐重兵。
最為緊要。
藍元枚既經患病。
此時常青處、亦無人可以派撥前往統轄。
福康安此刻已抵閩省。
接奉此旨。
即應星夜加倍兼程。
竟由蚶江配渡。
迅赴鹿仔港。
即帶領藍元枚所統官兵。
奮勇打仗。
接應諸羅。
或與徐鼎士會合。
夾攻大裡杙。
惟當相機而行。
不必俟屯練及貴州兵到齊。
再行進發。
彼時若藍元枚病症不能痊愈。
所有水師提督、即令蔡攀龍署理。
蔡攀龍、素為奮勇。
屢經打仗出力。
是以特加擢任。
着福康安、先行傳谕蔡攀龍、務須倍加奮勉。
殺賊立功。
至藍元枚、自到鹿仔港後。
辦理一切。
尚為奮勉。
後因其擁兵觀望。
并無寸進。
又不親往援應諸羅。
節經降旨饬谕。
今藍元枚既稱患病。
難以支持。
其情殊可憐憫。
現已頒賞大小荷包。
以示轸念。
福康安到彼。
即傳旨賞給。
是日、駐跸波羅河屯行宮。
○辛未。
谕軍機大臣曰、李侍堯于八月初九日。
曾奏帶領續調粵兵之總兵李化龍、業已先到。
現催令該鎮、帶領已到之兵。
即日開駕。
速赴藍元枚一路協剿等語。
是李化龍、此時早已帶兵前抵鹿仔港。
李化龍人尚明白。
且曾經行陣。
如蔡攀龍即時不能前抵鹿仔港。
即着李化龍、署理水師提督事務并着鼓勵将弁等、奮勇出力。
相機攻剿。
不得因循株守。
緻有贻誤。
至普吉保、與藍元枚同駐鹿仔港。
藍元枚既經患病。
又将官兵交伊管束。
普吉保即應将藍元枚患病光景及現在如何督率官兵剿捕事宜。
詳悉具奏。
何以并未據專摺奏聞。
着傳旨嚴行申饬。
至鹿仔港、現在各副參遊擊等官。
俱系營伍大員。
久随藍元枚調度籌辦。
已有章程。
此時提督雖經患病。
該員等、正當各為國家出力。
勉圖報效之時。
何未見有一人同普吉保剿賊者。
福康安到彼。
即應鼓勵在彼将弁。
統率新到官兵。
或會合徐鼎士、直攻大裡杙賊巢。
或竟率領官兵。
徑赴諸羅救援。
将沿途賊匪痛加剿殺。
以期道路肅清。
軍威丕振。
又谕、現在諸羅被困緊急。
常青等、自應遵旨帶兵親赴北路。
援應柴大紀。
而伊等又因府城存貯糧饷火藥。
兼之難民甚多。
惟恐大兵起程後賊匪乘間侵擾府城。
請俟浙粵駐防滿洲兵到後。
酌留一半駐守府城。
帶領一半先淨南路。
所辦亦覺未中肯綮。
此項駐防兵三千。
前抵台灣後。
軍勢壯盛。
正當乘其銳氣。
以全力直趨北路。
今又以分派一半駐守府城。
一半帶往南路剿賊。
是兵力又以分而見單。
但此時常青等、如已帶兵前赴南路。
果能将賊匪大加剿殺。
擒獲莊大田。
恢複鳳山。
肅清後路。
俾無反顧之虞。
亦屬甚善。
但必當奮力搜剿将屯占賊匪。
殲戮無遺。
庶不虛此一舉。
不可徒分兵力。
以緻兩處耽延。
又據李侍堯奏。
藍元枚于八月十八日患病身故。
覽之深為轸惜鹿仔港現駐重兵。
方圖進剿。
又賊黨互相猜疑。
漸有潰散之勢。
正是極好機會。
而參贊大員忽因病故。
軍心不無惶怯。
将弁等不無懈弛觀望。
并恐賊人聞知藍元枚病故信息。
生心窺伺。
最為緊要。
李侍堯所奏之摺。
福康安在途次已經啟閱。
自悉該處情形惟當堅持定見及早馳抵該處。
整頓兵力。
奮勇進剿。
倘福康安尚未能克日前抵鹿仔港。
即應先發劄谕。
以該參贊雖經身故。
但官兵厚集。
聲勢壯盛。
福康安現赴鹿仔港。
即日可到。
李化龍、普吉保、及将弁官兵等、務須倍加奮勉。
努力自效。
俾軍心鎮定。
将弁等鹹知奮勇。
又谕、據柴大紀奏、官軍在諸羅城外。
剿殺賊匪城内紳耆鋪民。
挑送飯食涼水。
兵丁得不饑渴。
又據常青、李侍堯等奏、牌腹村義民、運糧接濟諸羅城中各等語。
該處民人。
能各知大義踴躍奉公。
深堪嘉尚。
自當特沛恩膏。
以示獎勵。
着福康安、常青、李侍堯、即行查明首先倡義之義民頭目。
一面奏聞。
一面酌給官職第念各該處義民衆多若僅将頭目給官嘉獎。
恩施猶未普遍。
前曾降旨、蠲免台灣本年應徵錢糧。
着再加恩将五十三年分、台灣府屬應徵錢糧。
亦概行豁免。
并着該将軍等、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