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為守護。
既可以示綏戢。
又可招撫生番。
豈不一舉兩得。
再諸羅彰化等處。
地方遼闊。
亦須酌量添設兵丁。
以資防禦。
該處止設知縣一員。
恐職分較小。
不能彈壓。
或應酌添丞倅将弁。
在該處駐劄。
更為有益。
着福康安等、歸入善後事宜酌辦。
不必過于拘泥。
将來應行籌辦之事甚多。
若令李侍堯渡洋前往辦理。
恐内地乏人。
而常青于此等要務。
未經谙練。
恐亦不能籌辦裕如。
福康安既遠涉重洋。
于該處整頓地方。
戢暴安良。
一切善後之事。
正應乘此大兵得勝之後。
妥為區畫。
不必急于回京。
至海蘭察、及巴圖魯侍衛章京等、事竣後。
自應令其先回。
不妨酌留數人。
以資臂指。
其閩浙駐防滿兵。
亦應令其各回本處。
惟屯練黔兵。
既經遠調到彼。
将來辦理善後事宜。
或有應須兵力鎮撫之處。
亦不妨暫留該處。
于諸事辦完後。
應徹回時。
再行徹回也。
○旌表守正捐軀雲南威遠廳民陳易安妻徐氏。
守正被戕山東恩縣民胥桐妻馮氏。
○甲寅。
上禦太和殿傳胪。
賜中式武舉一甲馬兆瑞、侯瑸、麥鷹揚三人。
武進士及第。
二甲楊雲龍等五人。
武進士出身。
三甲楊景芬等二十八人。
同武進士出身。
○谕、據蘇淩阿等奏、本年全漕起卸完竣。
及早回空南下。
現在全漕軍船。
已于十月初四日催出津關。
十一月内、總可全行出江歸次等語。
今歲系全漕年分。
其額運、及帶運各漕糧。
較往歲多至一倍有餘。
該倉場侍郎等、督同在事各員。
上緊起卸。
俾軍船得以及早回空。
趕歸水次。
受兌新漕。
辦理甚為妥速。
蘇淩阿、劉秉恬、俱着交部議叙。
其坐糧廳等員。
并着該侍郎等查明。
一律咨部議叙。
○谕軍機大臣曰、德成奏、遵旨起程。
前赴浙省查勘海塘工程一摺。
所有海塘老鹽倉一帶。
多系新修工段。
而範公塘工程。
今冬甫将修竣。
琅玕前奏該處柴塘各工。
被水沖刷。
間有塌損之處。
其為新工舊工。
無難一目了然。
若果系舊時柴樁埽工。
間有黴朽塌卸。
尚為事之所有。
如系新築工程。
豈無保固限期。
若為時未久。
即有塌損。
則當日承辦工員。
難保無偷減物料。
任意冒銷之弊。
自應切實查辦。
德成于工程。
尚為熟悉。
是以令其前往。
惟當詳悉履勘。
據實核辦。
不得又如伊前此所奏、漕米攙雜等弊。
有意苛求多事也。
将此谕令知之。
○乙卯。
上禦懋勤殿。
勾到山西情實罪犯。
停決絞犯三人。
餘四十二人予勾。
○谕、兵丁等領過庫銀内、應行坐扣十二月分、次年正月分銀兩。
着加恩展限兩月。
○又谕、據鑲黃旗滿洲都統奏、原任布政使國棟名下着賠銀兩。
請于伊子貼寫中書文孚應得俸銀。
每年坐扣一半完結等語。
國棟名下應賠銀兩。
系工程所用。
遺漏未奏。
着伊賠繳之項。
今國棟又在阿克蘇病故。
着加恩寬免。
毋庸在伊子俸銀内坐扣。
○谕軍機大臣曰、孫永清等奏稱、據左江道湯雄業等、查獲革弁郭崇德、李洪魁二人。
俱情願赴台灣效力。
訊據供詞閃爍。
皆非安分守法之徒。
且正當軍行絡繹之際。
未便任其潛随混雜。
緻生事端。
現将該弁等、委員押回貴州原籍等語。
台灣現在大兵雲集。
帶兵将領甚多。
豈需此一二革弁。
到彼效力。
況郭崇德業經兩次參革。
其平日不能約束行伍。
已可概見。
李洪魁所稱病休得賞。
亦不足信。
該弁等即使欲赴軍營效力。
亦應在本省具呈。
乃竟暗随官兵行走。
自系欲藉此冒混邀功。
希圖複用。
情弊顯然。
着傳谕李慶棻、于該弁等解回原籍後。
嚴行訊究。
如果有别項影射滋事情弊。
即當據實參奏。
若訊無别項情節。
即将該弁等、交地方官嚴加管束。
毋令再行出外滋事。
将此并谕孫永清知之。
○又谕、現在川黔廣西等省兵丁、即日陸續前抵鹿仔港。
伊等遠涉數省、行走奮勉安靜。
自應酌加獎賞。
以示鼓勵。
至新舊派調各兵。
有打仗出力者。
亦有怯懦不前者。
福康安于進剿時。
應将各該省中奮勇骁健之兵。
臨時酌加賞赉。
庶出力者倍加感奮。
而怯懦者亦知所激勵。
争先效用。
于剿捕機宜。
方收指臂之效。
○湖北巡撫姜晟奏、寶武局每年鼓鑄額銅。
經前撫臣鄭大進奏請、于知府内每年酌委四五員。
領價采辦交局。
竊思各府分領承買。
檄催往返。
頭緒紛繁。
即倩人赴漢置辦。
亦不免侵那糜費等弊。
查銅價銀兩。
向系鹽法道庫給發。
請即饬該道購辦。
責令漢陽縣稽查。
如有行戶擡價居奇。
即行究治。
得旨、有治人。
無治法。
實力行之可也。
○丙辰。
谕曰、孟生蕙奏、請停止劉峨所奏昌平州開采硫磺一摺。
内稱該州坐落。
正當京城乾坎之位。
其山即京城北面之屏障。
山以虛受。
氣以實流。
實者削之使虛則甚易。
虛者補之複實則甚難等語。
所奏已屬迂謬。
至摺内複稱安畿輔數百裡内之坤輿。
葆神京億萬斯年之元氣。
則國家幸甚。
天下幸甚。
措語更屬荒誕。
京城外西山北山一帶。
開采煤座、及鑿取石塊。
自元明以來。
迄今數百餘年。
取之無盡。
用之不竭。
從未聞以關系風水。
設有例禁。
豈開采硫磺。
遂緻于地脈有礙。
即雲開設磺廠。
恐聚集多人。
滋擾地方。
則每歲采取煤觔石料。
所用人夫。
不知凡幾。
豈皆良善安分之徒。
何以并未見有滋生事端之處。
乃孟生蕙摺内、妄以坤輿元氣為辭。
并以封閉開采。
為天下國家之幸。
夫此等重語。
在楊繼盛參嚴嵩。
楊漣參魏忠賢。
用之則可。
今有其人。
有其事乎。
明朝科道朋黨惡習。
好為虛詞。
激成廷杖為榮。
以緻屋社。
終無益于國。
且開一磺礦。
何關緊要。
而張大其詞若此。
況昌平系前明陵寝所在。
若以開挖礦廠。
有礙昌平風水。
隐為明陵起見。
則孟生蕙恐不能當此罪戾。
且料伊庸陋之見。
未必竟敢如此設想。
亦不值加以深究耳。
孟生蕙人本平常。
今年夏間在熱河召見。
奏對糢糊。
其才具已久在洞鑒之内。
伊不過因近有京卿缺出。
日内正在題本。
辄先為此奏。
欲思見長。
以為邀恩升用地步。
其居心殊為猥鄙妄詐。
昨内閣進呈吏部題本。
因伊系開列應升之員。
況員缺并非繁要。
朕因山西在朝之大員少。
原已将孟生蕙補用。
今伊所奏如此支離荒謬。
即不重治其罪。
豈可複邀升擢。
所有吏部缺本。
着即徹回。
候朕另行簡用。
孟生蕙仍着交部嚴加議處。
至昌平州開采硫磺一事。
孟生蕙既有此奏。
其産磺衰旺情形。
應否開采之處。
亦宜查勘确實。
阿彌達現赴昌平州查看明陵工程。
着派蔣賜棨即赴該處。
與阿彌達帶同該地方官。
親至産磺處所。
詳悉履勘。
如該處産磺旺盛。
自應設廠開采。
以資軍火之需。
若所産不旺。
即行據實奏明。
封閉停止。
亦不必因有此奏。
稍存回護之見。
孟生蕙原摺着擲還。
尋奏、勘得磺礦現有磺線三條。
鉛線一條。
請準依線開采。
報聞。
○谕軍機大臣等、本日戶部議覆富綱等奏粵鹽遞年積壓情形。
并請将停運三年。
應獲羨餘。
着落分賠一摺。
已依議行矣。
但滇省本有産鹽之地。
何以又需粵東之鹽。
運滇接濟。
從前既經銅鹽互易。
辦理多年。
何以複遲誤積壓。
并緻課項懸宕。
且粵東運到之鹽。
與滇省本地産鹽。
向系如何分銷。
粵東之鹽運到後。
即不能依限報銷。
間有存積。
又何至積存七百餘萬斤之多。
保無該省私鹽充斥。
以緻官鹽堕積。
疏銷阻滞。
粵東運到鹽觔。
既多堕積。
則滇省之鹽。
亦必有滞銷之事。
況停運三年。
民間食鹽。
恐不無缺乏。
又将如何辦理。
着傳谕富綱等、将該省既産鹽觔。
何以又向粵東以銅鹽互易。
及曆年何以積壓甚多。
并停運後、該處食鹽作何籌辦、及有無私鹽充斥之處。
分别查明據實具奏。
毋得稍存諱飾。
○又谕、據李世傑等奏、勘估臨湖風損磚石各工内、高堰、山旴、揚河、揚糧等廳屬。
估需工料銀二十餘萬兩。
又于揚糧廳屬三溝閘迤下。
創築西堤一道。
估需銀二萬餘兩。
請就近于淮揚關庫。
撥項興修等語。
本年豫省堤工漫溢。
江南下遊各工。
并無險要處所。
雖洪澤湖承受豫省漫溢。
稍覺旺盛。
沖塌堤口甚小。
不過三四處。
随即堵合。
何緻磚石各工。
俱行塌卸。
估修如許之多。
且三溝閘迤下一帶。
從前并無堤岸。
該處民田廬舍。
向來作何保障。
目下何又亟欲築堤。
恐系江省本年黃河工程平穩。
工員等無可開銷。
藉此修理堤工。
為影射冒銷地步。
亦未可定。
現在德成前往浙江查勘海塘。
經由江省。
原可即派伊順道閱看。
但伊于工程雖為谙習。
而于河務情形。
究未熟悉。
又複自是多事。
茲豫工業經告竣。
阿桂昨已回京起程。
着傳谕阿桂、接奉此旨。
不必來京。
即由該處馳赴江南。
會同李世傑等、将高堰山旴等工。
是否在保固限外。
其揚糧揚河各工。
是否應行修補之處。
确切覆勘。
其西岸三溝閘迤下。
是否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