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摺鈔寄閱看。
明興前在東省。
諸事廢弛。
以緻積欠累累。
其咎已無可辭。
今不即治其罪。
且因勒保前往甘肅。
又令其署理山西巡撫。
晉省倉庫。
從未聞有絲毫虧缺。
若明興暫署。
又将完全省分。
緻令如東省之到處虧欠。
則是罪上加罪。
斷難再邀寬宥。
恐該撫不能當此重戾也。
将此谕令知之。
○以廣東黃岡協副将張朝龍、為閩粵南澳鎮總兵。
○辛醜。
谕、據毓奇奏、豫省起運漕船。
因衛河水淺。
起撥稽滞。
所有行月糧石交補正供外。
不能再有餘米交倉。
請将豫省十幫、到通應交三升八合餘米。
緩至下運。
分作兩年帶交。
并東省漕船稽遲亦久。
請饬交倉場侍郎查明。
如有疲累之幫。
将應交餘米。
一體緩納。
以纾丁力等語。
各省漕船到通後。
例有餘米交倉。
近年以來。
屢經該督奏請緩交。
因其為恤丁起見。
是以準行。
但此等旗丁既屬疲乏。
即使準其将餘米分年帶徵。
而年複一年。
自必更形拮據。
豈能按限交納。
除前此緩交餘米。
仍令按年帶交外。
至此次河南漕船行走遲滞。
皆因河水淺阻。
守候耽延。
而該管各官于簽丁時。
既未能慎加遴選。
及開兌後。
又不能督饬催趱。
以緻稽遲時日。
丁力疲乏。
不能交納。
所有本年兌運豫省米石各幫船、應交餘米。
竟免其交納。
着落總漕巡撫糧道、及府州縣衛等賠交。
其東省各幫。
有無似此疲丁不能交納餘米。
應行寬免着賠之處。
并着倉場侍郎就近查明。
照此辦理。
據實具奏。
尋奏、東省糧艘。
雖遇河道淺阻。
旗丁不至疲累。
應無庸免交餘米。
報聞。
○壬寅。
谕、近年各省漕船。
丁力多有疲乏。
自由簽派時不能慎加選擇所緻。
此項衛丁雖俱系總漕及糧道衙門管轄。
但總漕統轄七省漕務。
駐劄淮安。
辦理簽盤事宜。
每年不過于尾幫押運北上。
其所轄各省。
相離遙遠。
于一切簽丁等事。
既鞭長莫及。
而各省糧道。
雖屬總漕兼轄。
曆年以來。
從未見有總漕特參糧道之事。
各處運丁。
竟由糧道于該州縣衛。
随意簽派。
不能加意遴選。
以緻各幫丁力。
多形疲乏。
殊非慎重漕運之道。
嗣後江以南各省運丁。
竟當專交總漕。
會同地方官慎選簽派。
江以北各省運丁。
即交該督撫慎選簽派。
以專責成。
不得仍前将疲乏之丁。
湊數充補。
至各省糧道。
每年押運抵淮後。
不過于各糧道中。
輪派一員、押幫前進。
漕艘為數較多。
一人耳目難周。
照料難期妥協。
亦宜何省糧船。
即令該糧道押送抵通。
于轉運更為有益。
其如何酌定章程。
着大學士九卿會同該部妥議具奏。
尋奏、山東、河南、江南、浙江四省。
應令該糧道一體押運抵通。
惟江西、湖南、湖北三省。
程途較遠。
兼系尾幫。
往返需時。
恐誤新漕兌運。
應令該糧道押抵臨清。
交山東糧道就近催趱。
從之。
○谕軍機大臣等、據姜晟奏、宜昌府屬之長陽縣。
于五月二十一二等日。
大雨如注。
山水陡發。
平地水高八九尺至丈餘不等。
城牆倒塌。
縣監倉谷亦俱沖汕浸濕。
并有坍塌衙署民房。
及淹斃人口之處。
現饬藩司陳淮、前往勘辦等語。
湖北長陽縣。
因驟雨水發。
宣洩不及。
以緻漫溢城牆。
沖汕官民房屋。
并損傷人口。
情殊可憫。
自應亟為撫恤。
該撫業經派委藩司親往查勘。
着傳谕該撫。
即饬令詳悉查明。
有應行撫恤之處。
照例分别妥辦。
毋使災民失所。
其城牆衙署監獄倉廒。
實系被沖者。
亦即确勘酌修。
勿任牽冒。
○又谕、據管幹珍、和琳奏、運河閘内。
水勢足資浮送。
有柯藩駐劄台莊催趱。
不緻贻誤。
現在臨清至德州、按站起剝。
必須來往督催。
是以和琳仍在臨清一帶。
會同管幹珍、上下分投。
率同各員弁。
将已經出閘各幫船。
酌量撥運。
并添纖飛趱北行等語。
運河閘内。
水勢既足資浮送。
且有柯藩在彼催趱。
現在臨清以北。
河道尚有淺阻。
和琳自應舍南而北。
會同管幹珍、于臨清德州一帶。
往來督催。
所奏甚是。
至臨清以北長河。
專恃衛河源頭水旺。
方資浮送。
而衛河每年又賴漳水發生。
會注濟運。
現經管幹珍等。
親往查看衛河。
止系涓涓細流。
漳河流更細澀。
本年豫省河北一帶。
未得透雨。
衛河水勢自不免微弱。
至清漳發源山西平定州之樂平縣。
濁漳發源潞安府之長子縣。
前據明興先後奏報。
通省續得雨澤。
若平定潞安所屬。
普被甘霖。
則漳流自當旺盛。
何以管幹珍等。
親往查看漳流。
較之衛河更形細澀。
是明興前奏恐有諱飾。
更不足信。
抑系泉源堵塞。
及中途或有旁洩所緻。
目下漕船聯樯北上。
該處河道尤關緊要。
畢沅現在彰德。
距衛輝甚近。
着即親赴衛河發源處所。
大加疏浚。
其漳河旁流有應堵閉者。
即饬令堵閉。
以期漳衛全行北注。
其漳河發源處所。
着明興、即速親赴該處。
詳晰查看。
多方疏導。
勿任淤墊旁洩。
使下遊多一分之水。
即軍丁受一分之益。
不可複行回護諱飾。
自取咎戾。
至此次糧船淺阻。
總在臨清至天津一帶。
河道綿長。
共九百餘裡。
恐管幹珍、和琳二人。
尚有照料不到之處。
着傳谕劉峨。
即起程馳赴天津一帶。
酌量水勢。
或多調撥船。
輪番起運。
或添雇纖夫。
迅速挽行。
方為妥善。
至管幹珍等奏、汶水自五月中旬後。
亦形消落。
僅足浮送閘内船隻。
不能濟衛河之不足等語。
汶水向來兼資南北。
茲既形消落。
無怪臨清以北。
河道益覺淺澀。
其病蓋在于此。
日内已入初伏。
大雨時行。
熱河初八初九兩日。
連得<雨澍>雨。
雲氣寬廣。
畿南豫東一帶。
自必一律普沾。
但恐各泉渠或有淤塞。
雨後不能即時下達。
着蘭第錫、長麟、即饬管河各員。
分投搜查。
多方導引。
使泉流盡歸閘河。
俾資接濟為要。
各督撫等、務宜實力妥辦。
俾幫船暢行。
如期抵通。
以期無誤正供。
将此各傳谕知之。
○以刑部員外郎王士棻、為江蘇按察使。
○旌表守正捐軀山東費縣民商文妻陳氏。
德平縣民王深妻劉氏。
○癸卯。
谕軍機大臣等、前因台灣兵丁。
籍隸漳泉者居多。
令于分班輪換時。
将漳泉兵丁分駐防守。
以便彼此互相糾察。
而他府之兵。
與之錯處。
于撫綏防範。
俱有裨益。
嗣據福康安奏、已于挑補班兵時。
通盤布置。
令漳泉及他府兵丁。
易地駐守。
并妥定章程。
交普吉保照此密辦。
又據福康安等奏、新添戍兵一千二百名。
于内地督提二标。
及福甯、海壇、汀州、金門、建甯五鎮标。
酌量抽撥。
将來台灣之兵。
籍隸漳泉者較前漸少。
自更易于查察。
但恐日久廢弛。
不能遵照妥辦。
着責成每年前往巡查之将軍督撫提督等。
實力稽查。
勿任漳泉之兵。
仍在原籍各村莊一帶。
防守聚處。
弊混滋事。
○欽差協辦大學士狹甘總督辦理将軍事務公福康安奏、軍營存剩火藥鉛彈。
現建火藥局。
酌留應用。
餘俱運回内地。
至閩省需用磺觔。
經李侍堯查明上杭縣郭車鄉礦産。
盡足敷用。
已将淡水磺山封閉。
得旨、所辦均為妥協。
即照所奏辦理。
其磺觔一項。
既查明上杭縣地方所産。
已敷各營軍火之用。
則台灣淡水磺山。
自不必複行開采。
現經福康安等、嚴行封禁。
但恐該處仍有私行偷采。
及官吏等庇縱透漏情事。
并責成巡查之将軍督撫等、一體嚴查。
如有似此情弊。
即行參奏治罪。
○甲辰。
谕曰、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