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中那移侵蝕。
不可不嚴加查察。
随時參辦。
至河北三府屬。
地土硗瘠。
連年俱被災歉收。
雖五十六年分。
該處收成較好。
而上年又因旱成災。
積歉之區。
小民不無拮據。
即屢經降旨加恩蠲緩。
民氣究未能充裕如應完之項。
略有遲延。
該撫當詳晰查明。
如果實欠在民。
自應分别辦理。
請旨緩催。
此朕體恤災區。
有加無已。
穆和蔺不可不知此意。
又本日據慶桂等奏、訊據柴桢供出、前在浙江鹽道任内。
福崧曾向婪索金銀。
及派辦物件。
不發價銀。
通共用去銀十一萬五千餘兩等語。
此事前據全德奏到時。
朕以福崧、若非與柴桢通同染指。
何以肯代為隐匿不奏。
今果不出朕之所料。
汝侄竟至如此。
可恨可愧。
現據慶桂等、将柴桢帶往浙省質審。
無難水落石出。
所有慶桂等奏摺。
并柴桢供詞。
俱着鈔寄閱看。
将此谕令知之。
○庚子。
上詣南郊齋宮齋宿。
○谕、浙江鹽務。
向系巡撫兼管。
遇有出納之事。
無人稽察。
巡撫得以任意動支。
易緻滋弊。
嗣後應将杭州織造。
改為鹽政。
兼管織造事務。
其鹽道本無分巡地方之責。
着改為運司。
巡撫既不兼管鹽務。
則鹽政運使。
于錢糧出入。
如有侵那等弊。
該撫即可随時糾察。
據實劾參。
該省織造、現改鹽政。
所有南北二關稅務。
難以兼顧。
着歸巡撫管理。
呼應較靈。
全德于柴桢那移課銀一事。
雖經參奏。
但柴桢所那銀兩。
訊系分作四次、運往浙省。
已非一日。
全德并不及早查參。
若非該書吏陳浩禀知。
伊竟全無聞見。
亦難辭咎。
全德、着降為郎中職銜。
調補浙江鹽政。
兼管織造事務。
此時浙省鹽務。
正當清厘整饬。
另立章程。
全德接奉此旨。
即馳赴杭州任事。
其兩淮鹽政。
着穆騰額調補。
穆騰額未到之先。
着奇豐額。
暫行兼署。
如奇豐額已回蘇州。
即着速赴揚州。
兼署鹽政事務。
穆騰額接奉此旨。
亦不必來京請訓。
兩淮課額。
雖比長蘆較多。
而辦理鹾運事宜則一。
穆騰額即先将天津鹽政事務。
交運司護理。
迅速前赴新任。
妥協經理。
毋負委任所有長蘆鹽政。
着徵瑞補授。
徵瑞現署江甯織造。
其長蘆鹽政事務。
着巴甯阿速往接署。
徵瑞俟同德百日服滿後。
前抵江甯即行交卸織造事務。
速赴長蘆新任。
亦不必請訓。
至基厚之父西甯。
年逾九十基厚在外久缺定省。
着回京、仍以内務府員外用。
俾得就近侍養以示體恤
○又谕曰、哈當阿等奏、拏獲偷渡兩起審明定拟一摺。
已交該部議奏矣。
台灣偷渡之弊。
曆經設立章程。
嚴拏禁止乃吳好等仍敢攬客私渡自應嚴辦示懲則每年所奏無私渡者。
皆虛語矣。
着該督撫查參。
明白回奏哈當阿、楊廷理皆督饬所屬上緊查拏就獲尚屬認真。
着交部議叙。
其澳甲兵役能留心盤诘。
拏獲多人亦屬出力。
着哈當阿等查明酌加獎賞以示鼓勵。
○又谕、據哈當阿等奏澎湖水兵。
自台領駕哨船回營。
在洋擊碎一摺内稱、澎湖右營綏字十八号哨船一隻。
赴台領駕于九月十七日。
在洋突遇狂風船身擊碎除撈救得生外。
尚有百總薛興、及兵丁陳祿生等十八名不知下落等語。
澎湖兵丁。
赴台領駕哨船猝遇暴風沖礁擊碎在船人衆。
漂流洋面。
幸遇撈救得生。
殊堪憫恻。
着該提督等、查明。
并撈救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