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職官十

首頁
,诏齊其複以為諸侯,及擇寬惠修潔者王齊荊地,韓王信奏請雲雲。

     十一年,诏王相國通侯吏二千石,擇可立為代王者,燕王绾相國何等三十三人,皆曰,子恒請立以為代王。

     诏擇可以為梁王淮陽王者,燕王绾相國何等請立子恢為梁王,子友為淮陽王。

    诏王相國擇可立為淮南王者,群臣請立子長為王。

     十二年,诏朕欲複立吳王,其議可者,長沙王臣等,言沛侯濞重厚,請立為吳王。

     诏諸侯王議可立為燕王者,長沙王臣等,請立子建為燕王。

    (以上并高紀。

    ) 武帝元狩六年,大司馬臣去病,請定皇子位,制曰下禦史,丞相臣青翟,禦史大夫臣湯,太常臣充,大行令臣息,太子少傅臣安,行宗正事,謹與二千石臣賀等議,制曰更議,丞相禦史謹與列侯臣嬰齊,中二千石臣賀,谏大夫博士臣安等,議曰雲雲,丞相臣青翟,禦史大夫臣湯,昧死言,臣青翟等,與列侯吏二千石谏大夫博士臣慶等議奏,留中不下,臣青翟等竊與列侯臣壽成等二十七人議,制曰立皇子闳為齊王,旦為燕王,胥為廣陵王。

    (三王世家。

    ) 昌邑王賀薨,豫章太守廖奏言宜以禮絕賀,以奉天意,願下有司議,議皆以為不宜為立嗣。

    (昌邑王傳。

    )議功賞 漢五年,列侯畢已受封,奏位次,皆曰平陽侯曹參功最多,宜第一,關内侯鄂千秋時為谒者,進曰,群臣議皆誤,蕭何當第一,曹參次之,上曰善,乃令何第一,何功雖高,待鄂君乃得明,于是因鄂千秋故所食關内侯邑二千戶,封為安平侯。

    (蕭何傳。

    ) 高後二年,诏曰,欲差次列侯功以定朝位,其與列侯議定奏之,丞相臣平言,謹與绛侯臣勃,曲周侯臣商,颍陰侯臣嬰,安國侯臣陵等議雲雲,奏可。

    (本紀。

    ) 馮奉世擊莎車王自殺,上甚說,下議封奉世丞相,将軍皆曰奉世功效尤著,宜加爵土之賞,少府蕭望之獨以奉世不宜受封,上善望之議。

    (馮奉世傳。

    ) 甘延壽陳湯斬郅支單于,既至論功,石顯匡衡以為延壽湯擅興師矯制,為國招難,漸不可開,元帝内嘉延壽湯功,而重違衡顯之議,議久不決,故宗正劉向上疏曰,宜尊寵爵位以勸有功,于是天子下诏曰,其赦延壽湯罪勿治,诏公卿議封焉,議者以為宜如軍法捕斬單于令,匡衡石顯以為郅支非真單于,元帝取鄭吉故事,封千戶,衡顯複争,乃封延壽為義成侯,賜湯爵關内侯。

    (陳湯傳。

    ) 成帝既罷昌陵,以長首建忠策,複下公卿議,封長,當又以為長雖有善言,不應封爵之科,坐前議不正,左遷钜鹿太守,後遂封長。

    (平當傳。

    )
上一頁 章節目錄 下一章
推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