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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官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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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官名 秦兼天下,立百官之職,漢因而不革,明簡易,随時宜也,其後頗有所改。

    (百官表上。

    ) 孝景中六年,更命廷尉為大理,将作少府為将作大匠,主爵中尉為都尉,長信詹事為長信少府,将行為大長秋,大行為行人,奉常為太常,典客為大行,治粟内史為大農,以大内為二千石,置左右内官屬大内。

    (本記本紀。

    ) 孝武太初元年,定官名。

    (本紀。

    ) 初漢興,襲秦官,置丞相禦史大夫太尉,至武帝罷太尉,始置大司馬,以冠将軍之号,非有印绶官屬也,及成帝時,何武為九卿,建言古者民樸事約,國之輔佐,必得賢聖,然猶則天三光,備三公官,各有分職,今末俗之弊,政事煩多,宰相之材,不能及古,而丞相獨兼三公之事,所以久廢而不治也,宜建三公官,定卿大夫之任,分職授政,以考功效,其後上以問師安昌侯張禹,禹以為然,時曲陽侯王根為大司馬票騎将軍,而何武為禦史大夫,于是上賜曲陽侯根大司馬印绶,置官屬,罷票騎将軍官,以禦史大夫何武為大司空,封列侯,皆增奉如丞相,以備三公官焉,議者多以為古今異制,漢自天子之号,下至佐史,皆不同于古,而獨改三公職,事難分明,無益于治亂,是時禦史府吏舍百餘區,井水皆竭,又其府中列柏樹,常有野烏數千栖宿其上,晨去暮來,号曰朝夕烏,烏去不來者數月,長老異之,後二歲餘,朱博為大司空,奏言帝王之道,不必相襲,各繇時務,高皇帝以聖德受命,建立鴻業,置禦史大夫,位次丞相,典正法度,以職相參,總領百官,上下相監臨,曆載二百年,天下安甯,今更為大司空,與丞相同位,未獲嘉祐,故事選郡,國守相高第為中二千石,選中二千石為禦史大夫,任職者為丞相,位次有序,所以尊聖德,重國相也,今中二千石未更禦史大夫,而為丞相,權輕非所以重國政也,臣愚以為大司空官可罷,複置禦史大夫,遵奉舊制,臣願盡力以禦史大夫為百僚率,哀帝從之,乃更拜博為禦史大夫,會大司馬喜免,以陽安侯丁明為大司馬衛将軍,置官屬,大司馬冠号如故事,後四歲,哀帝遂改丞相為大司徒,複置大司空大司馬焉。

    (朱博傳。

    ) 哀帝元壽二年五月,正三公官分職,大司馬衛将軍董賢為大司馬,丞相孔光為大司徒,禦史大夫彭宣為大司空,正司直司隸,造司寇職,事未定,帝崩。

    (本紀。

    ) 初何武為大司空,又與丞相方進共奏,言古選諸侯賢者以為州伯,書曰,咨十有二牧,所以廣聰明燭幽隐也,今部刺史居牧伯之位,秉一州之統,選第大吏,所薦位高至九卿,所惡立退,任重職大,春秋之義,用貴治賤,不以卑臨尊,刺史位下大夫,而臨二千石,輕重不相準,失位次之序,臣請罷刺史,更置州牧,以應古制,奏可,及博奏複禦史大夫官,又奏言,漢家至德溥大,宇内萬裡,立置郡縣,部刺史奉使典州,督察郡國,吏民安甯,故事居部九歲,舉為守相,其有異材,功效著者,辄登擢,秩卑而賞厚,鹹勸功樂進,前丞相方進奏罷刺史置州牧,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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