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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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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宗皇帝以海内混一,四方無虞,乃于江南置太平軍,江北置無為軍,取太平無為之義。

    太平後改為州。

    無為之建,在淳化四年十二月戊戌,至大中祥符二年,建軍方十有六年。

    災異變怪忽發,八月中,有青蛇長數丈,出郡治;十六日,風雨,林木、城門、營壘盡壞,壓死千餘人,夜三鼓方止。

    九月乙亥,奏至,真宗皇帝亟命中使張景宣馳驿恤視,民壞屋者,無出來年夏租,壓死者家賜米一斛,無主及貧乏者官收瘥之;令長史就宮觀精虔設醮為民祈福。

    是時方尚祥瑞,宰相甚怒,加譴郡守,真宗不從。

    其後,守臣懲艾,于五年五月壬午,奏甘露降桐樹。

    七年七月庚寅,奏聖祖殿叢竹内獲毛屦二,以為聖祖降。

    九年四月,奏瑞氣覆巢湖,畫圖來上。

    皆奉承上意也。

    洎至皇三年,仁宗皇帝在位三十年矣,六月丁亥,守臣茹孝标奏;城内小山生芝三百五十本,悉以上進,改名其山曰:“紫芝山。

    ”蕞爾一培婁,不應一時所産若是之多也,上怒曰:“朕以豐年為瑞,賢臣為寶,草木蟲魚之異,烏足尚哉。

    茹孝标與免罪,戒州縣自今無得以聞。

    ”大哉王言!足以警臣子之進谀者矣! 《虞書》載:“《箫韶》九成,鳳凰來儀。

    ”三代以後無傳焉。

    惟漢宣帝時嘗見,史不載其形狀如何。

    真宗景德元年五月七日午時,白州有鳳凰三,自南入城,衆禽周繞,至萬歲寺前,栖高木,上身如龍,長九尺,高五尺,其文五色,冠如金盞。

    至申時,飛向北去,遂不複見。

    州畫圖來上。

    是時,天下承平日久,可謂治世,宜其覽德輝而下也。

    若麟,惟先聖識之。

    漢武獲一角獸,當時以為麟,太史公不以為然也。

    太平興國九年十月癸巳,岚州獻獸一角,似鹿無斑,角端有肉,性馴善,诏群臣參驗,徐铉、滕中正、王佑等上奏曰:“麟也。

    ”宰相宋琪等賀。

     官榷酒酤,其來久矣。

    太宗皇帝深恐病民,淳化五年三月戊申,诏曰:“天下酒榷,先遣使者監,宜募民掌之。

    滅常課之十二,使其易辦,吏勿複預。

    ”蓋民自鬻則取利輕,吉兇聚集,人易得酒,則有為生之樂,官無譏察警捕之勞,而課額一定,無敢違欠,公私兩便。

    然所入無赢餘,官吏所不便也。

    新法既行,悉歸于公,上散青苗錢于設廳,而置酒肆于谯門,民持錢而出者,誘之使飲,十費其二三矣。

    又恐其不顧也,則命娼女坐肆作樂以蠱惑之。

    小民無知,争競鬥毆,官不能禁,則又差兵官,列枷杖以彈壓之,名曰:“設法賣酒。

    ”此“設法”之名所由始也,太宗之愛民,甯損上以益下,新法惟剝下奉上,而且誘民為惡,陷民于罪,豈為民父母之意乎今官賣酒用妓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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