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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回 衆大臣聯銜入奏 老平章嫉俗辭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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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如,少梗王化,得之無益,失之無損。

    至治三年,參蔔郎盜劫殺使臣,利其财物而已,至用大師,期年不戢,傷我士卒,費國資糧。

    臣等議好生惡死,人之恒性,宜令宣政院督守将,嚴邊防,遣良使抵巢招谕,簡罷冗兵,明敕邊吏,謹守禦,勿生事,則遠人格矣。

    天下官田歲入,所以贍衛士,給戍卒。

    自至元三十一年以後,累朝以是田分賜諸王公主驸馬,及百官宦者寺觀之屬,遂令中書酬直海漕,虛耗國儲。

    其受田之家,各任土著,奸吏為贓官,催甲鬥級,巧名多取,又且驅迫郵傳,征求饩廪,折辱州縣,閉償逋負。

    至倉之日,變鬻以歸,官司交忿,農民窘竄。

    臣等議惟諸王公主驸馬寺觀,如所與公主桑哥剌吉,及普安三寺之制輸之公廪,計月直折支以鈔,令有司。

    兼令輸之省部,給之大都。

    其所賜百官及宦者之田,悉拘還官著為令。

     國家經費,皆取于民。

    世祖時,淮北内地,惟輸丁稅。

     鐵木疊兒為相,專務聚斂,遣使括勘兩淮、河南田土,重并科糧,又以兩淮、荊襄沙碛,作熟收征,徼名興利,農民流徙。

    臣等議宜如舊制,止征丁稅,其括勘重并之糧,及沙碛不可田畝之稅悉除之。

    世祖之制,凡有田者悉役之民,典賣田随收入戶。

    鐵木疊兒為相,納江南諸寺賄賂,奏令僧人買民田者,毋役之以裡正主首之屬,逮今流毒細民。

    臣等議惟累朝所賜僧寺田,及亡宋舊業,如舊制勿征;其僧道典買民田,及民間所施産業,宜悉役之著為令。

     僧道出家,屏絕妻孥,蓋欲超出世表,是以國家優視,無所徭役。

    且處之官寺,宜清淨絕俗為心,誦經祝壽。

    比年僧道,往往畜妻子無異常人。

    如蔡道泰、班講主之徒,傷人逞欲,壞教幹刑者,何可勝數?俾奉祠典,豈不亵天渎神!臣等議僧道之畜妻子者,宜罪以舊刑,罷遣為民。

     賞功勸善,人主大柄,豈宜輕以與人?世祖臨禦三十五年,左右之臣,雖甚愛幸,未聞無功而給一賞者。

    比年賞賜泛濫,蓋因近侍之人,窺伺天顔喜悅之際,或稱乏财無居,或稱嫁女取婦,或以技物呈獻。

    殊無寸功小善,遞互奏請,要求賞賜,奄有國家金銀珠玉,及斷沒人畜産業。

     似此無功受賞,何以激勸?既傷财用,複啟幸門。

    臣等議非有功勳勞效,著明實迹,不宜加以賞賜,乞著為令。

     臣等所言弑逆未讨,奸惡未除,忠憤未雪,冤枉未理,政令不信,賞罰不公,賦役不均,财用不節,民怨神怒,感傷和氣,惟陛下裁擇以答天意,消弭災變。

    臣等不勝翹切待命之至! 宋文瓒一氣讀畢,樞密院禦史台翰林集賢兩院官,統鼓掌道:“近今弊窦,統由張平章說盡。

    若此奏上去,能邀聖上允準,一一施行,乃是國家的大幸了!”張珪道:“我拟親至上都,面陳此疏,免得内臣沮格。

    ”宋文瓒道:“晚生願随老平章同去,何如?”張珪道:“好極!但繕錄奏稿,還仗大筆!我已老朽,不願作蠅頭小楷了。

    ”文瓒道:“晚生理當效勞。

    ” 當下百官散歸,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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