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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朝田畝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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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朝田畝制度

作者:佚名

分類:曆史小說

狀態:已完結

更新:2025-06-03 10:34

最新:天朝田亩制度 全文

天朝田畝制度 簡介

  凡田分九等:其田一畝,早晚二季可出一千二百斤者為尚尚田,可出一千一百斤者為尚中田,可出一千斤者為尚下田,可出九百斤者為中尚田,可出八百斤者為中中田,可出七百斤者為中下田,可出六百斤者為下尚田,可出五百斤者為了中田,可出四百斤者為下下田。尚尚田一畝,當尚中田一畝一分,當尚下田一畝二分,當中尚田一畝三分五厘,當中中田一畝五分,當中下田一畝七分五厘,當下尚田二畝,當下中田二畝四分,當下下田三畝。   凡分田,照人口,不論男婦,算其家人口多寡,人多則分多,人寡則分寡,雜以九等。如一家六人,分三人好田,分三人醜田,好醜各一半。凡天下田,天下人同耕,此處不足,則遷被處,彼處不足,則遷此處。凡天下田,豐荒相通,此處荒則移彼豐處,以赈此荒處,彼處荒則移此豐處,以赈彼荒處。務使天下共享天父上主皇上帝大福,有田同耕,有飯同食,有衣同穿,有錢同使,無處不均勻,無人不飽

《天朝田畝制度》 太平天國綱領性文件。1853年(鹹豐三年)下半年在天京(今江蘇南京)頒布。太平天國在反對清朝統治和外國侵略的農民戰争中,曾設想了“地上天國”或“小天堂”的理想,作為這次革命的目标。這種理想集中體現在天朝田畝制度中,其核心是廢除封建土地私有制。其中規定,遍天下土地全歸以天王為代表的“上主”所有,确定“凡天下田,天下人同耕”的原則,好壞搭配,平均分配給每個成員。成員以家庭為單位,從事農業生産,兼營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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