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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五 崇祯十二年己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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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情指駁。

    繼則嚴苛索詳,因破情面,衡律例逆倫罪款,法無輕贳矣。

    旨意尚以親屬未經面質,議拟猶然疏縱,獄案未定,湔奪降罰,且次第于西曹。

    至十一年八月初六日,凡案中之男婦老幼聽勘于公庭。

    韓媳之祖,以望八之年,匍匐嚴刑之側,詢其奸媳,但雲一憑法堂明斷,餘皆不敢出誣枉二字,大辟竟成矣。

    韓翁甫出,殒絕輿屍矣。

    至二十六日黎明,脔割之旨乃下,外拟原不至是。

    許曦是早來,促同往西市,俗所雲甘石橋下四牌樓是也。

    時尚無一人,止有地方夫據地搭廠,與豎一有丫之木在東牌坊下,舊規殺在西而剮在東也,廠則坐總憲司寇秋卿之類。

    少停,行刑之役俱提一小筐,筐内俱藏貯鐵鈎與利刃,時出其刀與鈎穎,以砂石磨砺之。

    辰巳二刻,人集如山,屋皆人覆,聲亦嘈雜殊甚。

    峚陽停于南牌樓下,坐筐籃中,科頭跣足,對一童子,囑付家事,絮絮不已。

    傍人雲:西城察院未到,尚緩片刻。

    少頃,從人叢中舁之而入,遙望木丫,尚聞其這是何說者?連詞于極鼎沸中,忽聞宣讀聖旨,結句聲高,照律應剮三千六百刀。

    劊子百人,群而和之,如雷震然,人盡股栗也。

    ?聲響後,人皆跂足引領,頓高尺許,擁擠之極,亦原無所見。

    下刀之始,不知若何,但見有丫之木,指大之繩勒其中,一人高踞其後,伸手垂下,取肝腑二事,置之丫巅,衆不勝駴懼。

    忽又将繩引下,而峚陽之頭,突然而興,時已斬矣,則轉其面而親于木背尚全體,聚而割者如猬。

    須臾小紅旗向東馳報,風飛電走,雲以刀數報入大内也。

    午餘事完,天亦闇慘之極。

    歸途所見,買生肉以為瘡疖藥科者,遍長安市。

    二十年前之文章氣節、功名顯宦,竟與參術甘皮同奏膚功,亦大奇矣。

     鄤在獄,以萬金乞周奎,通皇後關說。

    一日上入宮,後曰:聞得常州鄭鄤,語未畢,上即目視之曰:汝在宮中,那裡曉得鄭鄤。

    後懼而止,鄤聞将磔,執筆畫一大圈于紙上,如幹形,已而塗黑。

    無些子白。

    其意謂有天無日。

    蓋怨上也。

    鄤幼時遇一瞽者,善揣骨,初雲翰林也,遞及胫。

    訝曰:翰林而骨碎何也?後必有刑。

    鄤體最肥,頗似豕形,故喜财色,鄤以母故,慫父披剃,避居浙之某寺。

    鄤以青年從之,飲食起居,無不同也。

    裡中小年,疑僧之徒為尼欲執之,令聞至寺,見振先,即下拜,衆大駭,蓋令乃振先之門生也。

     郝敬卒 郝敬,字仲輿,号楚望,湖廣承天府京山縣人。

    父承健,以鄉薦,為肅甯令。

    母夢大蛇,若龍齧左?入腹,而妊生敬。

    五歲即工偶句,萬曆戊子舉人,己醜成進士,令永嘉,以治行擢禮科給事中。

    疏論輔臣内官,遂谪江陰令。

    緻仕歸。

    年四十蔔窀穸,作挽歌。

    至七十四,召形家擇日蔔地,盛衣冠發瓜于椟,荷锸兆所,告後土,請以今年為死年,今辰為葬辰。

    他時勿更擇日,誅茅啟坎,去婦逮下徹緣素冠裳,葬椟而封樹石。

    自題明給事中郝敬之墓。

    旁用石匣,函著書三百二十四卷以殉,刻生葬文告姻黨。

    至己卯,年八十二,冬日早起衣冠,晡忽不怿,命内外埽,沐浴隐幾,坐草劄,别友人,稱郝敬頓首絕筆。

    親朋錯愕來,戶外屦滿,危坐木榻,拱手為别。

    語止,笑乘鲭車出,至西山從容下輿,索筆題堂柱曰:升沈難定,但深壑藏舟,人世憑誰有力;來去自由,如驚風飄瓦,天公于我何心。

    少頃,屬纩而絕。

     公谪江陰,題聯于庭雲:坐上有嘉賓,談笑風流吳季劄。

    江幹逢逐客,交遊意氣楚春申。

    又詠詩十章,多感慨不平意,勒于君山。

    有“酒逢歡笑無天性,思至哀吟有鬼工”之句。

    邑人誦之,予昔應試澄江,嘗攜筆登山,摹其六以歸(六月十五筆)。

     陳繼儒卒 陳繼儒,字仲醇,号眉公,南直華亭人。

    少英異,好讀書,長于詩歌文辭,頃刻萬言。

    弱冠補諸生,年二十八,裂其冠,投呈郡長,有雲住世出世,喧靜各别,祿養色養,潛見則同。

    揣摩一世,直如對鏡空花,收拾半生,皆作出小草。

    一郡驚其言。

    當事勉留,卒不聽,退而躬奉菽,永結茅小昆山之陽,修竹白雲,焚香宴坐豁如也。

    父殁,哀毀欲死,負土為壘,弟之子,姊之孤,賴之得存。

    時顧端文,高忠顯招繼儒入講社,繼儒曰:願士大夫有此行,不必有此名,所知交遍天下,四方求文者,履日滿戶外。

    然絕妄漁愧幹請。

    嘗雲:王公布衣之交,僅存一線于天壤,甯使訝其不來,毋使厭其不去。

    又雲:踯躅公庭,必為雙鶴所笑。

    郡守李三式其廬,謝不見。

    既李以事去,繼儒送之千裡,勞藉如平生歡,而方嶽貢尤神交二十年。

    一時撫按交章奏薦,請照吳與弼例,特行聘征,屢奉俞旨,固辭不就。

    惟與山水為緣。

    每當春秋佳日,月夕花朝,非操舸龍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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