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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六 崇祯十三年庚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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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

    夫沈陽戰死邦屏烈矣,抑男也。

    至良玉不過一女子耳。

    昔圍重慶,今援夔州,其忠勇不愈于須眉者哉! 左良玉大破張獻忠 六月,左良玉遣降将劉國能,圍獻于太平縣之瑪瑙山中。

    獻食盡,分兵四出抄糧,不得糧歸者,盡殺之。

    未歸者,詣嗣昌降。

    良玉使國能将之,前行,詐稱糧至,獻開營。

    延入,國能大破之,斬首萬級,掃其營壘,擒其妻孥,與徐以顯、潘獨鳌等送襄陽獄,獻忠攀藤越嶺逃去。

      良玉前射獻忠眉心,此又擒其妻孥等,可謂二快事。

    獨是徐、潘為獻之腹心,既獲即宜誅之,以絕禍本,乃猶送獄以緩須臾,緻賊得生奸計,竊所不解。

    豈畏獻乎!抑欲招獻乎!苟畏獻則徐、潘為獻之謀主,斬之獻無主矣。

    若欲招獻,亦姑留妻孥足矣,且獻當日破郡陷邑殺人如草,雖親王不免,凡有心者,恨不食肉寝皮,顧當事猶惜其妻子,護其黨羽,謂之何哉! 圍獻忠略載二月事。

     楊嗣昌奪印歸印 五月,江北賊陷羅田,羅田縣屬黃州府。

    六月,副将軍賀人龍等,合秦蜀諸軍擊賊,大破之。

    七月,賊小秦王等相率降于楊嗣昌,獻忠、汝才謀渡川西走,諸将會師擊之,營于夔之土地嶺,待人龍兵三檄不至。

    初,嗣昌以左良玉進止多不從節制,而人龍所将陝兵骁勇善戰,而多擁降丁,屢破賊有功,思得總兵名号以統轄之。

    川撫邵捷春為請于嗣昌。

    嗣昌乃祇密疏于朝,請以人龍代良玉,佩将印,既而聞瑪瑙山之捷,後奏留良玉,佩将印如故,别加人龍職銜,須後命。

    人龍怏怏。

    良玉知之,意亦恨。

    當獻忠遁伏山中,千餘殘寇可盡,乃良玉以奪印懷慚,人龍複以歸印觖望,遂逡巡不複深入。

    皆嗣昌兩帥之心,玩寇故也。

    癸亥,人龍兵噪,而西歸;己巳,官兵敗績。

     九月,羅汝才、過天星之入川也,凡九股。

    是時,嗣昌已降其八,遂飛章以聞,叙赉文武将吏有差。

    十月,獻忠、汝才陷大昌。

    二十五日壬戌,又陷劍州。

    川兵追之敗績。

    執四将以去。

    劍州,屬四川保甯府。

     吳卿論兵弊 黃梅貢士吳卿上言,流賊奸宄出沒,尤善偵走,嘗日馳二百裡,酗酒耽色,瞌睡不醒。

    若将勇敢銜枚夜襲,賊不能覺也。

    今兵不殺賊,反以仇民,窮鄉男婦,匿林逃難,割首獻功,以愚主将,主将以愚監紀,監紀不知,遂奏其功。

    此弊踵行久矣,所當懲痛者也。

     張獻忠圍桐城  陳石舫,枞陽文士。

    枞陽鎮距桐城百三十裡。

    庚辰,獻忠駐廬州、六安諸處,去桐城三百餘裡。

    時枞楊猶寂然無恙,忽鄉人謂石舫曰:君能飲,吾當告以機事。

    石舫問之。

    其人曰:近得密報,獻忠不日且至,君應速走。

    石舫猶疑信參半,不意談笑間,賊騎已充斥于前矣。

    一晝夜行三百裡。

    九月七日,立營于黃山谷讀書台。

    台在山巅,可以眺遠。

    焚掠三日,凡殺八千餘人,壯勇者驅之攻城。

    時獻忠大隊距桐城五裡結營,困之,使偏裨分掠鄉民充軍攻城。

    其驅掠之法,以精銳十人孰戈前率,使所掠之民随行,又以武士十人押後,複令騎兵十人左右分列,操刀催督,苟前者已過,後或不續,即殺之,衆懼疾行。

    驅至近城,解入老營,雖千百人,不過三十騎督趱,獻坐營中,每人審問,如答應詳明,即留下。

    文人多不殺,賊有四大營,獻居中老營,外駐三營,猶如鼎足,環護老營,三營者,一名前營,二名中營,三名後營。

    獻忠戴尖?帽,服織錦胡桃花衣,軟靴布毯,于地而坐。

    眉間有箭瘡,為患時出膿水。

    二美人侍側,以白绫方數寸,進而拭之。

    既拂,辄棄绫于地。

    頃之,眉心複濕,仍拭如前。

    無一日間,箭瘡,即戊寅歲左良玉所射者也。

    至是已三年,猶時時迸裂。

    左右骁将二十人,佩刀随護,碗酒大肉,席地傳飲。

    時九月初十,為獻忠生日,各營頭目及本營諸将,皆稱觥上壽,優人侑觞,凡作三阕,第一演關公五關斬六将,第二演韓世忠勤王,第三演尉遲恭三鞭換兩?。

    三奏既畢,八音複舉。

    美人歌舞雜陳于前,歡飲移時,諸将辭出。

    獻忠戒之曰:桐城百姓怨恨我輩,晚間須慎,勿縱飲誤大事,款囑再三。

    諸将曰:敢不如命?一揖而退。

    獻忠自宿老營中心,選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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