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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六 崇祯十三年庚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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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城門夜鳴。

     無錫實錄雲:九月二十三日,未申之間,密雲不雨,浙瀝有聲,所雨皆小豆,有绀、紅、黑三種,質甚堅,民有收之者,來春藝之,有莖而無花實。

     時張真人經錫,舟前二牌雲:值日功曹聽用,天下城隍免參。

    邑令龐昌允敦請祈雨,雨真人謝曰:此天庭之掌,非學生敢擅也。

    如愚力量,止有借水幾尺而已。

    頃之,水果暗漲三尺,五日複退。

    真人入崇安寺,谒三清,次谒并及關神,俱行四叩首禮,餘如張睢陽諸神,不一揖也。

     是時比年旱歉谷貴人饑,予随内父杭濟之先生,讀書于洛社道中,青赤黑諸色蟲,長可五寸許,縱橫塍畔,幾無不足處,聚啖米菽,予于杭氏齋中每啜菉豆粥。

    六月二十一日,予從先生自洛社歸,經全州,巷扉緊閉,聞破落戶欲取徐氏耳,遂村後行,南眺數裡,煙焰騰升,鹹雲焚石塘孫氏也。

    人情嗷嗷洶洶。

    二十二、二十三兩日,暮塘橋貧者相聚數十人,抵有米家,傳食而掠焉。

    聲言将及吾鎮。

    于是,本鎮亦集二百人,每人酒一碗,肉四兩饷之,荷戈呐喊,南北繞行。

    未幾,前之劫掠者,次第被擒,笞死無算,鄉村稍得安枕,然貧民無生人之樂矣。

    卯、辰二秋,蝗旱蔽天,俗謂猛将掌蟲屬吾鄉,悉演戲以禳之。

    男婦田間鳴金呵逐,裳衣建标,予見而歎曰:此即斬木揭竿之象,天下其将亂乎?及申、酉之際,鄉兵蜂起,卒符其兆。

    然則治亂之間,必先有幾,夢夢者自不覺耳! 正月初六戊午,雷電交作,大雨三寸,時在大寒,尚未立春,冬行夏令,倒行逆施。

    其災異之應,在是年六月終,為百姓城中搶米,延及各鄉俱搶,而究其至搶之因,蓋為自夏至秋,天無滴水,米價一兩七錢,而大戶又不粜米,激成搶米之變也。

     六月初三,下午有轎一乘,在街坊抄化,其中有一絕。

    小師姑,身長尺許,趺坐于盤中,大頭、大面、大手,有一道婆托在手中,見者皆怪異之,此怪孽也。

    問其出處雲,從浙省而來。

     六月初六至十五日,月下蝗至,落落飛過,久旱所緻也。

    七月二十五日下午,飛蝗蔽天而來,自西北往東南,吾錫城中屋上俱盈二三寸,道途父老俱雲目中未見。

    二十九日下午蝗飛三日,至八月初二、初四兩日,蔽天而下。

    十二下午,落落飛過,晚更甚。

    是年租稅四五分,白米二兩一石。

     六月十七暑甚,是日下午,饑民燒毀馬世奇房屋,一帶亂拳,毆碎頭面,血污滿體,以世奇侵去官粜米銀二百兩故也。

    鄉紳之體,從此大失矣。

    十七至二十日,鄉城打搶。

    十八,各店鋪搶米,大戶俱搶。

    十九、二十,大搶。

    二十一各鄉大搶。

    二十二日知縣龐昌允緝拿亂民一二十人監處。

    城中始定。

    二十三日以後,無日不解審亂民。

    官打死四五十人,而鄉間打死、燒死者無算。

    此等異變,亦一時之劫數也。

    七月十五,蘇州關上有富戶施姓者,不粜官米,百姓各執器械,斬門而入,殺五十餘人,其家立盡,吳下之變如此。

    當時承平既久,連歲旱饑,民心蠢蠢思動矣。

    幸江左柔脆,無強有力者起于其間為之倡耳。

    不然,幾何而不豫楚也! 山東丐婦 崇祯庚辰,山東諸省,皆積歲旱荒,流民鹹就食南都。

    時書鋪廊下,卧一秀士,穿舊衣,以帕裹巾,傍有少婦,耳垂銀珰,貌極端莊,度亦娴雅,見往來者,辄伸扇乞錢,或問其從來。

    曰:吾山東巨族女,嫁夫才五日,即相攜行乞到此。

    夫亦官裔遊庠人,忍饑冒寒,染病不起,隻得坐守待盡耳。

    或勸以何不适人,亦可得數十金,調理夫愈,則兩命俱活矣。

    婦曰:與失節生,甯守義死。

    況夫病已深,縱有飲食藥餌,未必痊可。

    夫亡,誓不獨存,奈何徒喪廉恥乎?或更诘之曰:何不以耳上銀铛易米。

    答曰:此夫家聘物,不忍棄也。

    聞者鹹歎服。

    競相施助,驟得數金。

    婦乃購一棺,藏寺中,視夫一粥,彼亦一粥,視夫不食,彼亦不食。

    絕粒者浃旬,夫竟斃,既殓,得乞赀,倩工埋訖。

    舉衣去兜土,冢未成而遽暈倒,按之則氣絕矣。

    路人高其義,共買棺,與夫同穴,殡焉。

    耳上銀珰尚在。

     江左貴人之妻女失節敗閑,恬不恥者,觀此掩面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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