仕乃可免耳。
”穎遂請老。
蜀宰相李昊言于蜀主曰:“臣觀宋氏啟運,不類漢、周;無厭亂久矣,一統海内,其在此乎!若通職貢,亦保安三蜀之長策也。
”蜀主将發使,知樞密院事王昭遠固止之。
乃以文思使景處瑭等率兵屯峽路,又遣使往涪、泸、戎等州閱棹手,增置水軍。
六月,乙酉,诏免潭州諸縣無名配斂。
壬辰,以大暑,罷京城營造,賜工匠衫履。
遼主诏諸路錄囚。
初,帝幸武成王廟,曆觀兩廊所畫名将,以杖指白起曰:“起殺已降,不武之甚,何為受享于此?”命去之。
左拾遺知制诰高錫因上疏論王僧辯不克善終,不宜在配享之列。
乃诏吏部尚書張昭、工部尚書窦儀與錫别加裁定,取功業始終無瑕者。
癸巳,昭等議升漢灌嬰、後漢耿純、王霸、祭遵、班超、晉王渾、周訪、宋沈慶之、後魏李崇、傅永、北齊段韶、後周李弼、唐秦叔寶、張公謹、唐休璟、渾瑊、裴度、李光顔、李愬、鄭畋、梁葛從周、後唐周德威、符存審二十三人;退魏吳起、齊孫膑、趙廉頗、漢韓信、彭越、周亞夫、後漢段紀明、魏鄧艾、晉陶侃、蜀關羽、張飛、晉杜元凱、北齊慕容紹宗、梁王僧辯、陳吳明徹、隋楊素、賀若弼、史萬歲、唐李光弼、王孝傑、張齊丘、郭元振二十二人。
诏塑齊相管仲像于堂,畫魏西河太守吳起于庑下,馀如昭等議。
乙未,祕書郎直史館管城梁周翰上言曰:“凡名将悉皆人雄,苟欲指瑕,誰當無累!一旦除去神位,吹毛求異代之非,投袂忿古人之惡,似非允當。
臣心惑焉。
”不報。
诏:“荊南兵願歸農者聽,官為葺舍,給賜耕牛、種食。
”
丙申,令有司二歲一舉先代帝王祀典,各以功臣配享。
高辛、堯、舜、禹、湯、文、武、漢高祖皆因其故廟。
又别建漢世祖廟于南陽,唐太宗廟于醴泉;世祖以鄧禹、吳漢、賈複、耿弇配,太宗以長孫無忌、房玄齡、杜如晦、魏征、李靖配,并畫像廟壁。
丁酉,命王仁贍權知荊南軍府事。
先是帝命典軍列校遙領湘南諸郡,不踰歲,果得其地。
辛醜,複以龍捷左廂都指揮使、嶽州防禦使夏津馬仁瑀等為漢、彭等州防禦使。
己酉,命鎮國節度使宋延渥率禁旅數千習戰于新池,帝數臨觀焉。
庚戌,命大理正奚嶼知館陶縣,監察禦史王祐知魏縣,楊應夢知永濟縣,屯田員外郎于繼徽知臨濟縣。
常參官知縣,自嶼等始也。
祐,大名人。
時符彥卿久鎮大名,專恣不法,屬邑頗不治,故特選強壯者往莅之。
其後右贊善大夫周渭亦知永濟,彥卿郊迎,渭揖于馬上,就館,始與彥卿相見,略不降屈。
縣有盜傷人而逸,渭捕獲,暴其罪,斬之,不以送府。
渭先為白馬主簿,縣大吏犯法,渭即斬之。
帝奇其才,故擢右贊善大夫。
秋,七月,甲寅,以湖南死事靳彥朗男承勳等三十人補殿直。
監修國史王溥上新修《梁、後唐、晉、漢、周五代會要》三十卷。
安國節度使王全斌與洺州防禦使郭進、趙州刺史陳萬通、登州刺史高行本、客省使曹彬等率兵攻北漢,丁巳,以俘獲來獻,诏釋之。
彬,靈壽人,從母為周太祖貴妃,帝典宿衛,尤器重彬。
彬非公事未嘗造門,平居燕會亦罕與。
帝即位,自晉州都監召入見,謂曰:“疇昔我親汝,何故疏我?”彬頓首謝曰:“臣周室近親,列職禁庭,敢交結尊貴!”帝益嘉獎焉。
戊午,頒量衡于澧、朗諸州,懲割據厚斂之弊也。
唐、鄧之俗,家有病者,雖父母亦棄去,故病者辄死。
武勝軍節度使張永德以為言,己未,诏禁之。
丁卯,幸武成王廟,遂幸新池,觀習水戰。
己巳,枚知朗州薛居正,言汪端以數萬人寇州城,都監尹重睿擊走之。
賜荊南管内民今年夏租之半。
甲戌,周保權詣阙待罪,诏釋之,以為右千牛衛上将軍。
乙亥,命增築朗州城,浚其壕,賜管内民今年夏租。
己卯,判大理寺事窦儀等上《重定刑統》等書,诏刊闆摹印頒天下。
儀等參酌輕重,時稱詳允。
北漢宿衛殿直行首王隐、劉昭、趙巒等謀叛,事覺,被誅,詞連樞密使段恒。
初,北漢主嬖郭姬,将立為妃,恒以其所出微,谏止之,又抑其昆弟親戚不用。
姬怨恒不助己,谮成其罪,出為汾州刺史,尋缢殺之。
恒有幹才。
勤于其職,死不以罪,遼主聞之,為之不平。
北漢以趙弘為樞密使,以郭無為為左仆射兼中書侍郎、平章事。
無為與弘不協,旋出弘為汾州刺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