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薛映代之。
詠既還,不能朝谒,即命知陳州。
映至升州,言官有牛賦,民出租,牛死租不得蠲。
帝覽,瞿然曰:“此豈朝廷所知邪!”遂诏諸州條上,悉蠲之。
初議鑄玉清昭應宮正殿聖像,令江淮發運使李溥訪巧匠,得杭州民張文昱等,就建安軍西北小山置冶,溥領視之。
丙午,溥奏道場有神雀、異光、慶雲之瑞,诏修宮使丁謂馳往醮謝。
溥與謂相為表裡,多載奇木怪石,括東南巧匠以附會帝意。
謂複言溥監鑄聖像,蔬食者周歲,诏獎之。
帝作《祥瑞論》、《勤政論》、《俗吏辨》,賜輔臣人一本,因曰:“如聞中外有議朝廷崇祥瑞、親細務者,著此曉之。
”輔臣請示百官,立石國學。
帝多行矯誣之事,心不自安,故有是論。
丙辰,知制诰王曾判大理寺。
判寺舊用郎官,帝欲重其任,故特命曾。
對便殿,谕之曰:“天下之命系于獄,今以屈卿。
”曾頓首謝。
仍賜錢三十萬。
因請辟奏寮屬。
遂著為令。
己未,高麗王詢遣刑部侍郎田供之奉表于遼,稱病不能朝。
遼主怒,命取興化、通州、龍州、鐵州、郭州、龜州六城。
甲子,上封者言:“伏睹文武以郊禋,誕節補任子弟官者,多年在幼稚,坐食廪糧。
有窮經潦倒之士,下官沉滞之人,常增浩歎。
望行條約。
”帝令輔臣議其事,特限年立制,議尋不行。
是月,遼皇弟齊國王隆祐卒,辍朝五日,贈守太師,谥仁孝。
九月,戊子,以吏部尚書、知樞密院事王欽若,戶部尚書、知樞密院事陳堯叟,并依前官加檢校太傅、同平章事,充樞密院使,佥署樞密院事馬知節為副使。
儒臣入樞密兼使相,自欽若、堯叟始。
參知政事趙安仁罷為兵部尚書。
安仁畏謹精審,特留意刑名,内外書诏要切者,必歸安仁裁損之。
先是帝議立皇後,安仁謂劉德妃家世寒微,不如沈才入出于相門。
帝雖不樂,然察其守正,不罪也。
它日,與王欽若從容論大臣誰為長者,欽若欲排安仁,乃譽之曰:“無若趙安仁。
”帝曰:“何以言之?”欽若曰:“安仁昔為故相沈義倫所知,至今不忘舊德,常欲報之。
”帝默然,始有意斥安仁矣。
嘗谕王旦曰:“聞安仁在中書不親事,奏對亦未嘗有一言,可罷之。
”旦對曰:“安仁頗知大體,居常進拟,皆同列議定,方敢取旨。
臣每見臨時變易于上前者,皆迎合陛下意。
安仁無異議,是有執守。
”帝曰:“能如是邪?卿可谕之,使更宣力。
”旦退,以語安仁。
安仁曰:“上誤拔擢至此,以不才斥去宜矣。
使與衆人騁辨取容,安仁不為也。
”及罷政事,仍命同使史。
安仁雖貴顯,簡儉若平素,尤嗜讀書,所得祿賜,多置典籍,手自雠校,近朝沿革,衣冠人物,悉能記之。
以三司使丁謂為戶部侍郎、參知政事,仍領修玉清昭應宮使。
初,翰林學士李宗谔與王旦善,旦欲引宗谔參知政事,嘗以告王欽若,欽若唯唯。
宗谔家貧,祿廪不足以給婚嫁,旦前後資借甚多,欽若知之。
故事,參知政事謝日,所賜物幾三千缗。
欽若因密奏:“宗谔負王旦私錢,旦欲引宗谔參知政事,得賜物以償己債,非擇賢也。
”明日,旦果以宗谔名聞。
帝變色,不許。
及趙安仁罷,謂時奉诏谒亳州太清宮猶未還,即命謂代之,蓋欽若所薦雲。
欽若與劉承珪、陳彭年、林特及謂等交通,蹤迹詭異,時論謂之五鬼。
己醜,以鹽鐵副使、右谏議大夫林特權三司使。
壬辰,殿前司言:“諸軍訴本軍校長斂錢飾營舍、什物,數少者望令鼓司勿受。
”帝曰:“軍民訴事瑣細者,朕常寝而不行。
若明谕有司,則下情壅塞矣。
”不許。
癸巳,翰林學士楊億以疾賜告。
億剛介寡合,在書局唯與李維、路振、刁衎、陳越、劉筠輩善。
當時文士鹹賴其品題,或被貶議者,退多怨诽。
王欽若驟貴,億素薄其為人,欽若銜之,陳彭年方以文史售進,忌億名出己右,相與毀訾于帝。
帝素重億,億求解近職,優诏不許。
淮南、北歲薄稔,振恤倍至,而言事者以為流亡無算;及丁謂使建安軍,因令校其實數。
冬,十月,戊申,謂言:“轉運使司具析大中祥符三年四月十五州、軍逃民,數多者及百戶,馀止三十戶,繼有複業者。
”時王随為轉運使,戒所部出庫錢貸民市糧種,歲終,約輸絹以償,故流亡者多複業。
并、代州承受公事李宗政言:“火出軍南五七裡,或掊地尺馀則火山,蓋火德之應,請建祠。
”帝曰:“此山有火,因山名軍,其來舊矣,宗政妄言耳。
”當時所言祥瑞皆類此,唯宗政為帝所駁。
己酉,以主客郎中、知制诰王曾為遼主生辰使,宮苑使高繼勳副之。
舊制,出使必假官,繼勳本秩既崇,不複假官。
自是為例。
辛亥,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