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譽達京師。
億見旦,具道其知人之明,旦笑曰:“禁軍戍邊,白晝為盜于市,此固當斬,烏足為異!旦之用及者,其意非在此也。
夫以曹玮知秦州,戎羌詟服,邊境之事,玮處之已盡其宜。
使它人往,必矜其聰明,多所變置,敗壞玮之成績。
旦所以用及者,但以及厚重,必能謹守玮之規而已。
”
遼秦晉國王隆慶自上京還,至北安,浴于溫泉,得疾,十二月,乙酉,卒。
遼主哀恸,辍朝,追贈皇太弟。
乙卯,诏改來年元曰天禧。
戊戌,奉天書置天安殿,玉皇寶冊、衮服、二聖绛紗袍于文德殿。
己亥,奉天書及玉皇寶冊、衮服赴玉清昭應宮,聖祖寶冊、仙衣赴景靈宮。
是歲,遼放進士孫傑等四十八人。
天禧元年遼開泰六年
春,正月,辛醜朔,改元。
奉天書升太初殿,行薦獻禮,上玉清皇大天帝寶冊、衮服;又詣二聖殿,奉上绛紗袍,奉币進酒;諸路分設羅天大醮。
壬寅,奉上聖祖寶冊仙衣于天興殿,禮畢,車駕還内。
群臣入賀于崇德殿。
丙午,诏以是月十五日行宣讀天書之禮。
庚戌,親享六室。
辛亥,奉天書合祭天地,以太祖、太宗并配。
還,禦正陽門,大赦天下,賞賜如東封例。
免災傷州軍見欠田租及和籴,減荊湖南路鹽價,蠲天下逋欠,雖盜用經三十年者亦蠲之。
遂禦天安殿,受尊号寶冊。
乙卯,帝與群臣讀天書于天安殿。
壬戌,诏以四月一日為天祺節,其制度悉如天贶。
丙寅,命宰相王旦為兖州太極觀奉上冊寶使。
己巳,給事中孫僅卒。
帝曰:“僅笃于儒學,性端悫,中立無競,深可惜也!”命遷其子官。
是月,遼主如錐子河。
二月,庚午朔,诏赈災,發州郡常平倉。
辛未,三司假内藏庫錢五十萬貫。
壬申,禦正陽門觀酺,凡五日。
甲戌,遼驸馬蕭托雲削同平章事,以公主殺無罪婢,托雲不能齊家也。
公主降為縣主。
丁醜,诏:“别置谏官、禦史各六員,增其月俸,不兼它職。
每月須一員奏事,或有急務,聽非時入時;及三年,則黜其不勝任者。
”
戊寅,内外官并加恩。
發常平倉粟出粜以濟貧民,京師物貴故也。
丁亥,設元天大聖後版位于文德殿,帝親酌獻,拜授冊寶于王旦,仙衣于趙安仁。
旦等跪奉以升辂,具鹵簿儀衛。
所過禁屠宰二日,官吏迎拜;至兖州,遣官三十員袴褶前導。
奉冊日,帝不視朝。
庚寅,進封李公蘊為南平郡王。
辛卯,召太子中允、直龍圖閣馮元講《易》于宣和門之北閤,待制查道、李虛己、李行簡預焉。
自是聽政之暇,率以為常。
帝因數訪大臣能否。
行簡無所怨昵,必稱道其長,人推其長者。
初,有日者上書言宮禁事,坐誅,籍其家,得朝士所與往還占問吉兇簡尺,帝怒,欲盡付卿史案罪。
王旦具請以歸,翼日,白帝曰:“此人之常情,且語不及朝廷,不足究治。
”因自取舊所占問者進曰:“臣少賤時,不免為此。
必以為罪,願并臣下獄。
”帝曰:“此事已發,何可免?”旦曰:“臣為宰相,執國法,豈可自為之幸于不發,而以罪人?”帝意解。
旦至中書,悉焚所得書。
既而大臣有欲因是以擠己所不快者,力請究治;帝令就旦取書,旦曰:“臣己焚之矣。
”由是獲免者衆。
己亥,刑部侍郎、參知政事陳彭年卒。
帝聞之,即幸其第,涕泗良久;贈右仆射,谥文僖,錄其子孫甥侄。
彭年敏給強記,尤好儀制沿革、刑名之學,自升内閣,即以翰墨為己任。
及李宗谔卒,楊億病退,彭年專其任,事務益繁,愈勤職以固寵,手披簡策,口對賓客,及胥吏白事滿前,或密答诏問,曉夕若是,形神皆耗。
然彭年素奸谄,時号“九尾野狐”。
在翰林日,嘗詣中書谒宰相,王旦辭不見;翌日複至,旦令見向敏中。
它日,敏中命吏取彭年所留文字示旦,旦暝目索紙封之,曰:“不過興建符瑞,圖進取耳。
”始,彭年仕未達,求為大理寺詳斷官。
張齊賢時當國,一見,辄不可。
人問其故,齊賢曰:“此人在朝,必亂國政。
”或疑齊賢過甚,後乃服其知人。
三月,戊午,以樞密使王欽若為會靈觀使。
會靈初置使,命執政兼領,于是王曾次當為之,欽若方挾符瑞固恩寵,意欲得此,曾因懇辭焉。
帝頗不怿,謂曾曰:“大臣宜傅會國事,何遽自異邪?”曾頓首謝曰:“君從谏為明,臣盡忠為義。
陛下不以臣驽病,使待罪政府,臣知義而已,不知異也。
”
庚申,免潮州逋鹽三百七十馀萬斤。
辛酉,江南提點刑獄範應辰言:“伏睹辛亥制書,常赦不原者鹹除之。
謹按《呂刑》雲:‘五刑之疑有赦,五罰之疑有赦。
’今奸兇之輩,密料赦期,肆其殘酷,方合正典刑而遽逢霈澤,配為卒伍,皆給衣糧,又何異賞人為盜邪!較諸疑則赦之,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