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在政府,遇事敢言。
知永靜軍向绶,疑通判江中立谮己,因誣以罪,迫令自殺。
育欲坐绶死,宰相賈昌朝頗營助之,得輕比,育遂争論帝前,殿中皆失色。
育論辯不已,乃請曰:“臣所辯者職也,顧力不勝,願罷臣職。
”乃與度易位。
度為樞密副使,在龐籍後。
時籍女嫁參知政事宋庠之子,庠固言于帝,以親嫌不可共事,故越次用度。
始,昌朝與育争,帝欲俱罷二人,禦史中丞張方平将對,昌朝使人約方平助己,當以方平代育。
方平怒,斥遣之曰:“此言何為緻于我哉!”既對,極論二人邪正曲直,然育卒罷。
世皆以方平實為昌朝地也。
甲戌,以監察禦史唐詢知湖州,竟以宰相親嫌罷也。
九月,庚寅,以戶部副使夏安期為陝西都轉運使。
安期與諸路經略安撫司議邊事,凡奏省官員及汰邊兵之不任役者五萬人。
時數有災異,戶部員外郎兼侍禦史知雜事梅摯引《洪範》上變戒曰:“王省惟歲,謂王總群吏,如歲兼四時,有不順則省其職。
今日食于春,地震于夏,雨水于秋,一歲而變及三時,此天意以陛下省職未至而丁甯告戒也。
伊、洛暴漲,漂廬舍,海水入台州,殺人民,浙江潰防,黃河溢埽,所謂水不潤下。
陛下宜責躬修德,以回上帝之眷祐,陰不勝陽,則災異衰止而盛德日起矣。
”又言:“權陝西轉運使張堯佐非才,由宮掖以進,恐上累聖德。
”及奏減省資政殿學士員,召待制官同議政,複百官轉對。
帝謂大臣曰:“梅摯言事有體。
”以為戶部副使。
癸卯,登州地震。
帝曰:“山東連歲地震,宜防未然之變,其下登州嚴武備。
”
甲辰,遼禁以罝網捕狐兔。
冬,十月,丁未朔,诏:“比遣張子奭往延州與夏國議疆事,其豐州地,當全屬漢界。
或所議未協,聽以橫陽河外向所侵耕四十裡為禁地。
若猶固執,即以橫陽河為界。
”初,夏國既獻卧貴龐、吳移、已布等九寨,又納豐州故地,欲以沒甯浪等處為界。
下河東經略鄭戩。
戩言:“沒甯浪等處并在豐州南,深入府州之腹,若如其議,則麟、府二州勢難以守,直宜以橫河陽為界。
”帝乃以戩所上地圖付子奭往議之。
己酉,遼主駐中會川。
辛未,诏發兵讨湖南猺賊。
十一月,己卯,遣著作佐郎楚建中往延州,同議夏國封界事,以張子奭道病故也。
以權禦史中丞張方平為翰林學士、權三司使。
自開寶以來,河北鹽聽人貿易,官收其算,歲為額錢十五萬缗。
上封者嘗請禁榷以收遺利,餘靖時為谏官,言:“昔者太祖皇帝特推恩意以惠河朔,故許通鹽商,止令收稅。
今若一旦榷絕,價必騰踴;民苟懷怨,悔将何及!乞令仍舊通商,無辄添長鹽價以鼓民怨。
”其議遂寝。
及王拱辰為三司使,複建議悉榷二州鹽,下其議于本路,都轉運使魚周詢亦以為不可,且言:“商人販鹽,與所過州縣吏交通為弊,所算十無二三。
請敕州縣以十分算之,聽商人至所鬻州縣并輸算錢,歲可得缗錢七十馀萬。
”三司奏用其策,帝曰:“使人頓食貴鹽,豈朕意哉!”
于是三司更立榷法而未下也,方平見帝,問曰:“河北再榷鹽,何也?”帝曰:“始議立法,非再也。
”方平曰:“周世宗榷河北鹽,犯辄處死。
世宗北伐,父老遮道泣訴,願以鹽課均之兩稅錢而弛其禁。
今兩稅,鹽錢是也,豈非再榷乎?且今未榷也,而契丹常盜販不已;若榷之,則鹽貴,契丹鹽益售,是為我斂怨而使彼獲利也。
彼鹽滋多,非用兵莫能禁;邊隙一開,所得鹽利,能補用兵費乎?”帝大悟曰:“卿語宰相立罷之。
”方平曰:“法雖未下,民已皆知,宜直以手诏罷之,不可自有司出也。
”帝大喜,命方平密撰手诏,下之,且刊诏北京。
其後父老過诏書下,必稽首流涕。
癸未,湖南猺賊寇英、韶州界。
丁亥,遼以南院樞密使蕭孝友為北府宰相,以契丹行宮都部署耶律仁先為南院大王,以北府宰相蕭革同知北院樞密使事,以知伊勒希巴事耶律信先為漢人行宮都部署。
蕭革席寵擅權,南院宣徽使耶律義先疾之,因侍宴,言于遼主曰:“革狡佞喜亂,一朝大用,必誤國家。
”遼主不納。
它日,侍宴,遼主命群臣博,負者罰一巨觥。
義先當與革對,怃然曰:“臣縱不能進賢退不肖,安能與國賊博哉!”革佯言曰:“公相谑不既甚乎?”遼主亦止之曰:“卿醉矣!”義先厲聲诟不已,遼主大怒,皇後解之曰:“義先酒狂,醒可治也。
”翼日,遼主謂革曰:“義先無禮,當黜之。
”革曰:“義先之才,豈逃聖鑒!然天下皆知其忠直,今以酒過為罪,恐咈人望。
”遼主以革犯而不校,眷遇益厚。
革之矯情媚上,多此類也。
義先郁郁不自得,然議事未嘗少沮。
後又于遼主前博,義先祝曰:“向言人過,冒犯天威;今日一擲,可表愚款。
”俄得堂印,遼主愕然。
義先,仁先之弟也。
辛醜,帝獵于城南之韓邨。
自玉津園去辇乘馬,分騎士數千為左右翼,節次旗鼓,合圍場,徑十馀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