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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五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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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班平居不屑細務,喜怒不形。

    嘗失所乘馬,家僮以同色者代之,數月不覺。

    死之日,筐無舊儲,椸無新衣。

    遼主聞之悼惜,遣使祭吊,給葬具。

     丁亥,以屯田員外郎邠州範祥提點陝西路刑獄兼制置解鹽。

    先是祥請變兩池鹽法,诏祥乘傳陝西,與都轉運使程戩共議。

    而戩與祥議不合,祥尋亦遭喪去。

    及是祥複申前議,故有是命,使推行之。

     其法,舊禁鹽地一切通商,鹽入蜀者,亦恣不問。

    罷九州軍入中刍粟,令入實錢,以鹽償之,視入錢州軍遠近及所指東西南鹽,第優其直。

    東南鹽又聽入錢永興、鳳翔、河中,歲課入錢總為鹽三十七萬五千大席。

    授以要券,即池驗券,案數而出,盡弛兵民辇運之役。

    又以延、慶、環、渭、原、保安、鎮戎、德順地近烏白池,奸人私以青白鹽入塞,侵利亂法,乃募人入中池鹽,予券,優其直,還以池鹽償之,以所入鹽,官自出鬻,禁人私售。

    峻青白鹽之禁,并邊舊令入中鐵炭瓦木之類,皆重為法以絕之。

    其先以虛估受券及已受鹽未鬻者,悉計直使輸虧官錢。

    又令三京及河中、河陽、陝、虢、解、晉、绛、濮、慶成、廣濟,官仍鬻鹽。

    須商賈流通乃止,以所入缗錢市并邊九州軍刍粟,悉留榷貨務錢币以實中都。

    行之數年,猾商貪賈無所僥幸,關内之民得安其業,公私以為便雲。

     庚寅,翰林學士、知制诰宋祁落職知許州。

     故事,命妃皆發冊,妃辭,則罷冊禮;然告在有司,必俟旨而後進。

    又,凡制詞既授閤門宣讀,學士院受而書之,送中書,結三省銜,官先院用印,然後進内。

    張美人進号貴妃,祁适當制,不俟旨,寫告不送中書,徑取官告院印用之,亟封以進。

    妃方愛幸,冀行冊禮,得告,大怒,擲地不肯受,祁坐是黜。

    初,祁疑進告為非,謂李淑明于典故,因問之,淑心知其誤,謂祁曰:“第進,何所疑邪!”祁果得罪去。

    議者益惡淑傾險雲。

     甲午,遼主駐獨盧金。

     十一月,乙未朔,遼遣使括馬,以将伐夏故也。

     遼主将城西邊,命東路統軍使耶律多珍相地及造戰艦。

    多珍因成樓船百三十艘,上置兵,下立馬,規制堅壯,遼主嘉之。

     戊戌,景福殿使、入内都知王守忠領武信留後。

    尋诏守忠如正任班,它無得援例。

    守忠遂移閤門,欲綴本品坐宴閤門,從之。

     侍禦史何郯言:“祖宗典法,未嘗有内臣殿上預宴之事,此弊一開,所損不細。

    伏望指揮下閤門速行改正,一遵舊制。

    ”初,西上閤門使錢晦亦言:“天子大朝會,令宦官齒士大夫坐殿上,必為四夷所笑。

    ”然竟為奏定坐圖。

    及郯又言,守忠自知未允,宴日,辭而不赴。

     己亥,作皇帝欽崇國祀之寶。

    真宗嘗為昭受乾符之寶,凡齋醮表章用焉。

    及大内火,寶焚,止用禦前之寶。

    于是下學士院定其文,命宰相陳執中書付有司别刻之。

     乙卯,以起居舍人、直史館、知谏院王贽為天章閣待制。

     張貴妃既得立,甚德贽,密賜贽金币以巨萬計。

    嘗謂人曰:“我家谏官也。

    ”及将受冊禮,欲得贽捧冊,中書言攝侍中,故事必用待制以上,于是驟進贽職。

     以殿中侍殿史何郯為禮部員外郎兼侍禦史知雜事。

    初,台知雜阙,執政欲進其黨,帝特用郯,且谕郯曰:“卿不阿權勢,故越次用卿。

    ” 诏:“河北水災,民流離道路,男女不能自存者,聽人收養之,後毋得複取;其傭雇者,自從私券。

    ” 丁巳,李用和兼侍中。

     遼封皇子和啰噶為越王,阿倫為許王。

    賜太弟重元金券。

    重元子尼噜古,由安定郡王進封楚王。

    遼主嘗與重元宴酣,許以千秋萬歲後傳位,重元甚喜,驕縱不法。

    又因雙陸賭居民城邑,遼主屢不競,前後已償數城。

    重元恃寵多過,朝臣無敢言者。

    一曰,複博,伶人羅衣輕指其局曰:“雙陸休癡,和你都輸去也。

    ”遼主始悟,不複戲。

     壬戌,以畿内物價翔貴,于新城外置十二場,官出來,裁其價以濟貧民。

     癸亥,賜王贻水、李用和笏頭金帶。

    故事,非二府大臣不賜,惟張耆在樞密院兼侍中嘗賜之。

     時雨潦害稼,壞堤防,兩河間尤甚。

    十二月,乙醜朔,頒德音,改明年元曰皇祐,降天下囚罪一等,徒以下釋之。

     出内藏錢帛賜三司貿粟,以赈河北流民,所過,官為舍止之,所赍物無收算。

     丁卯,貴妃張氏行冊禮,群臣表賀。

     丙子,诏三司:“河北沿邊州軍客人入中糧草,改作四說之法,每以一百貫為率,在京支錢三十貫,香藥、象牙十五貫,在外支鹽十貫,茶四十貫。

    ”用權發遣鹽鐵判官董沔請複行三說之言,而加以末鹽為四說也。

     庚辰,判大名府賈昌朝言:“自九河盡滅,獨存漯川,而曆代徙決不常,然不越郓、濮之北,魏、博之東,即今澶、滑大河曆北京朝城,由莆台入海者也。

    國朝以來,開封、大名、懷、滑、澶、郓、濮、棣、齊之境,河屢決,天禧三年至四年夏連決,天台山旁尤甚,凡九載,乃塞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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