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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五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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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外故也。

    将行,上疏言:“三司使張堯佐,雖由進士登第,曆官無它故,然驟被寵用,人情皆以止緣後宮之親,非複以才能許之。

    逾年若大享訖事,衆議謂陛下以酬勞為名,必當進用兩府。

    果如衆議,命行之日,言事之臣必以死争。

    用堯佐而黜言者則累德,用言者而罷堯佐則傷恩;累德則損歸聖躬,傷恩則怨起近戚。

    莫若富貴堯佐而不假之以權,如李用和可也。

    ” 乙醜,知杭州、資政殿學士範仲淹奏進建昌軍草澤李覯所撰《明堂圖義》,诏送兩制看詳,稱其學業優博,授試太學助教。

    覯嘗舉茂材異等,不中,親老,以教授自資,學者嘗數十百人。

     丙寅,福州草澤鄭叔豹上《宗祀書》三卷,述明堂制度及配享冕服之義。

     丁醜,诏立冬罷祭神州地祇。

    初,禮院以黑帝及神州地祇皆當合祭于明堂,請罷立冬之祭。

    帝以四時迎氣不可辍,故罷祭神州地祇。

     九月,辛卯,诏明堂禮畢,并以襲衣、金帛、器币、鞍勒馬賜夏竦、王德用、程琳、李昭亮。

    将相在外遇大禮有賜自此始。

     丙申,诏太子太保緻仕杜衍、太子少傅緻仕任布陪祀明堂,令應天府以禮敦遣,仍于都亭驿、錫慶院優備供帳幾杖,待其至。

    衍手疏以疾辭,布将就道,始辭以疾;并遣中使赍賜醫藥。

     庚子,揭禦篆“明堂”二字,飛白“明堂之門”四字,诏祀畢藏于宗正寺。

     壬寅,夏侵遼邊界,漆水郡王耶律達和克遣六院軍将諧裡擊敗之。

    夏人數不得志于遼,始議通使。

     時積雨彌旬,帝請褥禁中,甲辰,齋于文德殿,天霁。

    己酉,朝享景靈宮。

    庚戌,享太廟。

    辛亥,大享天地于明堂,以太祖、太宗、真宗配。

    大赦。

    文武職官及公司、緻仕者,并特與轉資;内臣入仕及十年,亦與遷改,不為永例。

     诏:“内降指揮,百司執奏毋辄行;敢因緣幹請者,谏官、禦史察舉之。

    ” 初,議肆赦,帝謂輔臣曰:“比有貴戚近習,夤緣請托以圖内降,雖頗抑絕,然未免時有侵撓。

    可于赦文中嚴切禁止,示信天下。

    ”輔臣對曰:“陛下躬行大祀,辟至公之路,杜私谒之蹊,天下幸甚。

    然載之赦條,恐未盡聖意。

    ”乃别為手诏,與赦同降。

     先是屯田員外郎、知常州廬陵彭思永入為侍禦史,極論内降之弊,以為斜封非盛世所宜有。

    及祀明堂前一日,有傳赦書語百官皆遷官者,思永從駕宿景靈宮,亟上言不宜濫恩。

    時張堯佐以親連宮掖驟進,王守忠以出入禁闼被寵,參知政事缺員,堯佐朝暮待命,而守忠亦求為節度使。

    思永欲率同列言之,或曰:“宜俟命出。

    ”思永曰:“甯以先事得罪,命出而不可救,則為朝廷失矣。

    ”遂獨奏:“陛下覃此缪恩,豈為孤寒,獨以堯佐、守忠故取悅衆人耳。

    外戚秉政,宦官用事,皆非宗社之福也。

    ”疏入,帝震怒,诏诘思永:“安從得此?”谏官吳奎言:“禦史許風聞,事有非實,朝廷當含容之,不能容,罪之可也,何必窮究主名?”中丞郭勸亦言思永不宜深罪,帝悟,不複緻诘。

    思永尋罷侍禦史,以司封員外郎知宣州,而堯佐、守忠之議遂格。

     先是入内都知麥允言卒,贈司徒、安武節度使。

    又诏:“允言有軍功,特給鹵簿,今後不得為例。

    ”同知禮院司馬光言:“孔子謂惟器與名不可以假人。

    夫爵位尊卑之謂名,車服等威之謂器。

    今允言近習之臣,非有元勳大勞過絕于人,贈以三公之官,給以一品鹵簿,其為繁纓,不亦大乎!陸下欲寵秩其人,适足增其罪累耳。

    ”光,池之子也。

     冬,十月,丙辰,宰相文彥博以下進官有差。

    樞密使王贻永,加鎮海節度使,進封鄧國公。

    初,議覃恩,高若讷謂文彥博曰;“官濫久矣,未有以節止,今又啟之,何也?”彥博不聽。

     丙寅,大宴集英殿,以明堂禮成飲福也。

     庚午,遼主還上京。

     辛未,诏文彥博、宋庠、高若讷、王洙編修《大享明堂記》。

     夏國主諒祚母沒藏氏遣使于遼,乞依舊稱藩。

    遼因其使還,诏别遣信臣至,當徐圖之。

     壬申,遼釋臨潢府徒役。

     甲戌,遼主如中會川。

     乙亥,宴京畿父老一百五十人于錫慶院。

     是月,美人楊氏為婕妤。

    景祐初,聽入道,居瑤華宮,至是複進位号。

     诏:“自今諸處無得申奏及發遣念書童子赴阙。

    ” 十一月,乙酉,召太子中舍緻仕胡瑗赴大樂所,同定鐘磬制度。

    先是親閱大樂,言者以為镈鐘、特磬,大小與古制度未合;诏令改作,而太常言瑗素曉音律,故召之。

     戊子,命權禦史中丞郭勸、知谏院包拯放天下欠負。

     壬辰,賜淮南、江、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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