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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五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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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紀五十二∷起重光單阏六月,盡玄黓執徐八月,凡一年有奇。

     ○仁宗體天法道極功全德神文聖武睿哲明孝皇帝 皇祐三年遼重熙二十年 六月,丁亥,無為軍獻芝草三百五十本。

    帝曰:“朕以豐年為瑞,賢臣為寶。

    至于草木蟲魚之異,焉足尚哉!知軍茹孝标特免罪,仍戒天下,自今毋得以聞。

    ” 戊子,汝州部署楊景宗求為部,帝謂輔臣曰:“景宗,章惠太後之弟,朕豈不念之!然性貪虐,老而益甚,今與郡,則一方之民受禍矣。

    ”不許。

     丁酉,谏官包拯言:“頃歲以來,凡有才名之士,必假險薄之名以中傷之,擯棄不用。

    欲望聖慈申命宰執,應臣僚中素有才行,先以非辜被譴,如楊纮、王鼎、王綽等,曾叙用未複職任者,并乞複與甄擢,或委之繁劇,必有成效。

    ”戊戌,徙知越州楊纮為荊湖南路轉運使。

    王鼎先知深州,徙知建州,尋亦除提點河北刑獄。

    鼎前在江東,坐苛察免,及複起,治奸贓愈急,所舉劾,于貴勢無所避,時盜販茶鹽者衆,鼎一切杖遣之。

    監司屢以為言,鼎不為變。

     秋,七月,壬子,诏:“太學生舊制二百人,如不能充數,止以百人為限。

    ” 癸醜,诏:“外任少卿監以下,年七十不任厘務者,其令轉運、提點荊獄司以聞;在京委禦史台、審官院;嘗任館閣、台谏及提點刑獄,令中書裁處;待制以上,能自引年,則優加恩禮,不須用為定制。

    ” 甲寅,賜陝州草澤魏閑清逸處士。

    閑,野之子也,世有隐德,知州李昭遘上其行義,故有是賜。

     丙辰,诏充州仙源縣複以孔氏子孫知縣事。

     丁巳,從翰林學士承旨王堯臣等議,雅樂名《大安》。

     乙醜,帝谕輔臣曰:“近日職司,以長吏不理聞者多矣,中書未嘗施行。

    夫長吏者,民之性命所系,宜擇其甚者罷之,小者易之。

    ”文彥博等慚謝而退。

    于是鄂州王開、台州呂士宗等,或以衰老,或以弛慢,罷斥、對移者凡十六人。

     丁卯,免天平軍節度推官鄞人沈起擅去官罪。

    起因父疾請解,不待報而歸。

    法官論以私罪,帝曰;“若此,何以厚風俗?其除之。

    ” 己巳,知制诰宋城王洙、直集賢院郾城掌禹錫上《皇祐方域圖志》五十卷。

     乙亥,知秦州呂公綽赴阙,已而中丞王舉正、知谏院包拯言:“公綽當其父夷簡執政時,多所幹預,若遽令代還,恐更圖進用。

    ”乃诏複任。

    公綽通敏有才,然其父執政時,常漏除拜以市恩,時人以比窦申。

     丙子,減湖南郴、永、桂陽監丁身米。

     初,馬氏科民采木,不以貧富,皆科丁取數。

    國初,量給其直,令随稅輸米,而重輕不等,貧者苦之。

    帝命三司取最下數為準,凡歲減十馀萬石。

     是月,遼主如秋山。

     八月,辛巳,特贈給事中孔道輔為工部侍郎。

    時龍圖閣直學士王素入對,語及道輔,帝思其忠,故有是命。

     癸未,知定州韓琦,加觀文殿學士,再任。

     初,明鎬引諸州兵平恩州,獨定兵邀賞赍,出怨語,凡欲噪城下。

    琦素聞其事,以為不治且亂,及至,即用軍制勒習,察其尤天良者,捽首斬軍門外。

    士死攻戰,則赙賞其家,籍其孤兒,使繼衣廪,威信并行。

    又效古兵法,作方圓銳三陣,指授偏将,日月訓習之,由是定兵精勁冠河朔。

    京師發龍猛卒戍保州,在道竊取人衣履,或飯訖不與人直,至定,琦悉留不遣,曰:“保州極塞,嘗有叛者,豈可雜以驕兵戍之!”易素教者數百人以往。

    而所留卒,未逾月亦皆就律,不敢得犯法。

    歲大歉,赈之,活人數百萬。

    诏書褒美。

     丙戌,遺使安撫京東、淮南、兩浙、荊湖、江南饑民。

     辛卯,以張堯佐為宣徽南院使、判河陽,中丞王舉正言此授非當,有損聖德。

    不報。

     乙未,以知制诰王洙為遼太後生辰使。

    至靴澱,遼使劉六符來伴宴,言耶律防善畫,向持禮南朝,寫聖容以歸,欲持至館中,王洙曰:“此非瞻拜之地也。

    ”六符言恐未得其真,欲遺防再往傳繪,洙力拒之。

     禦史中丞王舉正言“陛下濫賞堯佐,乞即黜臣”,不報。

    知谏院包拯、陳旭、吳奎相繼言:“堯佐制命複下,物議沸騰,望檢會臣等前後奏答刂,必賜施行。

    ”庚子,诏:“自今張堯佐别有遷改,檢會此答刂子進呈執奏。

    ”仍诏:“除宣徽使自今不得過二員。

    ” 乙巳,馮道曾孫舜卿上道官诰二十通,乞錄用。

    帝謂輔臣曰:“道相四朝,而偷生苟祿,無可旌之節;所上官诰,其給還之。

    ” 是月,汴河絕流。

     九月,癸醜,賜李繼隆神道碑額曰“顯功”。

     乙卯,武甯節度使兼侍中夏竦卒,贈太師、中書令,谥文獻。

    知制诰王洙當草制,封還其目曰:“臣下不當與僖祖同谥。

    ”遂改文正。

    同知禮院司馬光言:“谥之美者極于文正,竦何人,乃得此谥?”判考功新喻劉敞言:“谥者,有司之事也;竦奸邪,而陛下谥之以正,不可也。

    ”光疏再上,敞疏三上,诏更谥文莊。

    竦為郡,喜作條教,立保伍之法,盜賊不敢發。

    治軍尤嚴,敢誅殺;而疾病死喪,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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