豈忍因執中上累聖德,而使忠臣直士卷知于明時也?願陛下廓然回心,釋去疑慮,法成湯改過之思,遵仲虺自用之戒,盡以禦史前後章疏出付外廷,罷其政事,别用賢才,以康時務,則天下幸甚!”
已而修及黯皆補外,殿中侍禦史趙抃言:“竊見近日以來,所謂正人賢士者,紛紛引去,如呂溱知徐州,蔡襄知泉州,吳奎被黜知壽州,韓绛知河陽,此皆衆所共惜其去。
又聞歐陽修乞知蔡州,賈黯乞知荊南府。
侍從之賢,如修輩無幾,今堅欲請郡者,非它,蓋不能曲奉權要,日虞中傷,皆欲效溱、襄、奎、绛而去耳。
今陛下又從其請而外補之,萬一有緩急事,陛下何從而詢訪,何從而質正也?伏望陛下勿使修等去職,留為羽翼。
以自輔助。
”知制诰劉敞亦以為言,修、黯遂複留。
戊戌,吏部尚書、平章事陳執中,罷為鎮海節度使、同平章事,判亳州。
孫抃等既入對,極言執中過惡,請罷之。
退,又交章論列,抃最後乞解憲職補外,以避執中。
于是執中卒罷,抃尋改翰林學士承旨。
始,禦史因執中殺婢事,欲擊去之,帝未聽。
而谏官初無論列者,禦史并以為言。
而趙抃攻範鎮尤力,鎮累奏乞與禦史辨,不報。
及禦史入對,又言執中私其女子,傷化不道。
執中既罷,帝以谕鎮,鎮複言:“朝廷置禦史以防讒慝,非使其為讒慝也。
審如禦史言,則執中可誅;如其不然,亦當誅禦史。
”并繳前五奏,乞宣示執政,相與廷辨之,卒不報。
鎮由是與趙抃有隙。
以忠武節度使、知永興軍文彥博為吏部尚書、平章事、昭文館大學士,宣徽南院使、判并州富弼為戶部侍郎、平章事。
是日宣制,帝遣小黃門數輩觇于庭,士大夫相慶得人。
後數日,翰林學士歐陽修奏事殿上,帝具以語修,且曰:“古之求相者,或得于夢蔔;今朕用二相,人情如此,豈不賢于夢蔔哉!”修頓首稱賀。
癸卯,以龍圖閣直學士張昪權禦史中丞。
帝嘗谕執政,以昪清直,可任風憲,故使代孫抃。
時富弼初入相,歐陽修複為翰林學士,士大夫鹹謂三得人雲。
甲辰,以觀文殿大學士知郓州龐籍為昭德節度使、知永興軍,尋改知并州。
籍過京師,入對,帝新相文彥博、富弼,意甚自得,謂籍曰:“朕用二相何如?”籍曰:“二臣皆朝廷高選,陛下拔之,甚副天下望。
”帝曰:“誠如卿言。
文彥博猶多私;至于富弼,萬口一詞,皆曰賢相也。
”籍曰:“文彥博臣頃與同在中書,詳知其所為,實無所私,但惡之者毀之耳。
況前者被謗而出,今當愈畏謹矣。
富弼頃為樞密副使,未執大政,朝士大夫未有與之為怨,故交口譽之,冀其進用而已,亦有所利焉。
若弼以陛下爵祿樹私恩,則非忠臣,何足賢!若一以公議概之,則向之譽者将轉而為毀矣,陛下所宜深察也。
且陛下既知二臣之賢而用之,則當信之堅,任之久,然後可以責其成功。
若以一人言進之,未幾又以一人言疑之,臣恐太平之功未易卒緻也。
”帝曰:“卿言是也。
”
乙巳,侬智高母阿侬、弟智光、子繼宗、繼封伏誅。
以工部侍郎知桂州餘靖為戶部侍郎,知邕州蕭注為引進副使,留再任。
注募死士使大理國,購智高。
南诏久與中國絕,林箐險深,界接生蠻,語皆重譯,行百日乃通。
智高亦自為大理所殺,函其首至京師。
秋,七月,癸亥,翰林學士歐陽修請自今兩制、兩省以上,非因公事不得與執政相見,及不許台谏官往還。
诏:“如有公事,許就白于中書、樞密院。
”
甲子,诏:“凡宰相召自外者,令百官班迎之;自内拜者,聽行上事儀。
”國朝待宰相蓋有故事,其後多承例辭,至是文彥博、富弼入相,禦史梁蒨請班迎于國門,範師道又請行上事禮,然亦卒辭之。
師道,長洲人。
戊辰,以資政殿大學士兼翰林侍讀學士吳育為宣徽南院使、判延州。
育侍讀禁中,帝因語及臣下毀譽,多出愛憎,育曰:“聖言要切,實四海之幸。
然知而形之于言,不若察而行之于事。
自古人君,因信讒邪而緻亂,察奸險而緻治,至于安危萬端,不出愛憎二字,達之則群書不足觀,不達雖博覽無益也。
蓋人主事有不可不密者,有不可不明者。
語及軍國幾微,或于權要,不可不密也。
若指人姓名,陰言其罪而事狀未見者,不可不明也。
若不明,則讒邪得計,忠正難立,曲直莫辨,愛憎遂行。
故曰偏聽生奸,獨任成亂。
是故聖王之行,如天地日月,坦然明白,進一人,使天下皆知其善,黜一人,使天下皆曉其惡,則邪險不能陷害,公正可以立身,此百王之要道也。
”帝數欲大用之,而谏官或誣奏育在河南嘗貸民出息錢,久之,遂命出帥。
己巳,罷三司市禦箭翎。
初,三司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