陛下裁抑。
”又言:“累年以來,制敕才下,未逾月而辄更,奏語方行,又随時而追改。
民知命令之不足信,則賞罰何以沮勸!欲乞今後臣僚上言利害,并請先下兩制集議,如可經久,方許頒行,不可數有更易。
”又陳教養宗室之法,請條責諸路監司及禦史府自舉屬官,谏官、禦史不避二府薦舉者,聽兩制得至執政私第,事多施行。
以翰林學士歐陽修權知開封府。
修承包拯威嚴之後,一切循理,不事風采。
或以為言,修曰:“人各有短長,不能舍所長強所短也。
”
甲寅,诏學士院編錄國初以來所撰制诰,從歐陽修請也。
乙醜,遼以北院樞密使蕭革為南院樞密使,徙封楚王,以南院樞密使吳王耶律仁先為北院樞密使。
革先以奸佞得幸于興宗,旋奉遺诏立遼主,遼主寵禮不衰。
仁先嘗為東京留守,通山開道,控制女真以安邊民,甚有威望,遼主待之不如革。
丁卯,交趾貢異獸二物,本國稱貢麟,狀如水牛,身被肉甲,鼻端有角,食生刍果瓜,必先以杖擊然後食。
知虔州杜植奏:“廣州嘗有番商辨之曰:‘此乃山犀也。
’謹按《符瑞圖》,麟,仁獸也,麇身、牛尾、一角,角端有肉。
今交趾所獻不類麇身而有甲,必知非麟,但不能識其名,請宣谕交趾進奉人及回降诏書,但雲得所進異獸,不言麒麟,足使殊俗不能我欺,又不失朝廷懷遠之意。
”乃诏止稱異獸雲。
是月,提點荊湖北路刑獄、司勳員外郎潘夙權本路轉運使。
時蠻反邵州,殺隊将及其部兵,故委夙經制蠻事。
夙駐兵赀木寨,親督兵援所遣将,破團峒九十馀。
夙,美之從曾孫也。
秋,七月,癸酉,以福州進士周希孟為國子監四門助教、本州州學教授,以知州蔡襄薦也。
往時閩人專用賦以應舉,襄得希孟,專以經術傳授。
襄親至學舍,執經講問,為諸生光;延見處士陳烈,尊以師禮。
州人陳襄、鄭穆,學行著稱,襄皆折節待之。
閩俗治喪尚浮屠,務豐侈,往往破家,襄下令禁止。
至于巫觋主病、蠱毒殺人之類,皆痛斷絕之。
閩俗以變。
辛巳,遼制:“諸掌内藏庫官盜兩貫以上者,許奴婢告。
”
壬午,遼主獵于黑嶺。
先是伊實部人蕭岩壽,剛直尚氣,重熙末始仕,無所知名。
及遼主即位,太後屢稱其賢,由是進用。
遼主出獵,命岩壽典其事,未嘗高下于心,遼主益重之,旋曆文班太保、同知樞密院事。
丙戌,诏:“廣濟河溢,原武縣河決,遣官行視民田,赈恤被水害者。
”
丁亥,命權禦史中丞包拯領轉運使、提點刑獄考課院。
壬辰,複以度支員外郎範祥制置解鹽,從張方平、包拯言也。
權禦史中丞包拯言:“右正言吳及,立身有守,遇事敢言,緣與樞密副使張昪妻是親,奏乞外郡;然昪妻亡已久,理不當避,乞令依舊供職。
”許之。
權知開封府歐陽修言:“近依谏官陳旭所請,幸求内降之人,委二府劾奏其罪。
臣自權知開封府未及兩月,十次承準内降,本府具奏,至于再三,而内降不已。
乞根究因緣幹求之人,奏攝下府勘劾,重行責罰。
”
八月,己亥朔,日有食之。
甲辰,诏禮部貢院,宗室婿不許鎖廳應舉。
丁未,诏三司:“京師比歲旱,屢蠲民租,其以缗錢十萬下本路助籴軍儲。
”
辛亥,以度支副使周湛為遼太後生辰使。
淇辭不行,乃命權鹽鐵副使王鼎代往。
己未,參知政事王堯臣卒,辍視朝一日,贈左仆射,谥文安。
庚申,卞溪蠻彭仕羲率衆降,歸連歲所掠甲仗士卒,诏辰州還其孥及銅柱;自是複通中國,然桀骜益甚。
辛酉,封左屯衛大将軍、秀州團練使從信為榮國公。
吳懿王德昭孫,舒國公惟忠子也。
知渾州劉敞言:“昔周公作《無逸》以戒成王,其言曰:‘商王中宗及高宗及祖甲及文王皆以無淫于觀、于逸、于遊、于田,是以膺無疆之福,子孫蕃昌。
’此聖人之至言也。
陛下臨政三十七年矣,百姓賴陛下之德,養老慈幼,人遂其性。
願陛下日謹一日,與天無極。
比聞車駕數臨苑圃,置酒觀樂;聖心自有常節,而議者謂其太頻。
臣恐近習苟于承意而不能谏,大臣限以禮貌而不得言,傳聞四方,未副聖德。
外之則嫌怠于政事,有遊觀之好;内之則疑酣于酒德,違攝生之理。
願陛下玩心神明,養以清淨,聽止于中聲,毋以煩耳,味止于實氣,毋以爽口,則自天祐之,吉無不利矣。
”
初,官既榷茶,民私蓄販皆有禁,臘茶之禁尤嚴,犯者其罰倍,凡告捕私茶皆有賞。
然約束愈密而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