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紀六十四∷起柔兆敦牂正月,盡十二月,凡一年。
○英宗體乾應曆隆功盛德憲文肅武睿聖宣孝皇帝
治平三年遼鹹雍二年。
丙午,一零六六年
春,正月,丁巳,遼主如鴨子河。
壬申,以翰林學士、知制诰範鎮為翰林侍讀學士、知陳州。
初,鎮草韓琦遷官制,稱引周公、霍光,谏官呂誨駁之;于是琦表求去位,鎮批答曰:“周公不之魯,欲天下之一乎周。
”帝以鎮不當引聖人比宰相。
其意謂琦去位,則讴歌訟獄不歸京師,欲罷鎮内職。
執政因谕鎮令自請外,而有是命。
帝于制诰多親閱,有不中理,必使改之,嘗謂執政曰:“此人君谟訓,豈可褒貶失實也!”
先是知制诰韓維奏事便殿,嘗言:“人君好惡,當明見賞刑以示天下,使人知所避就,則風俗可移。
”又言:“思慮不能全無過差,假如陛下誤有處分,改之則足以彰納善從谏之美。
”及鎮補外,維言:“鎮誠有罪,自可明正典刑。
若其所失止在文字,當含容以全近臣體貌。
陛下前黜錢公輔,中外以為太重。
今又黜鎮而衆莫知其所謂,臣恐自此各懷疑懼,莫敢為陛下盡忠者矣。
”
癸酉,契丹改國号曰大遼。
乙亥,宣徵南院使、武安節度使程戡卒。
戡守延州凡六年,安重習事,治不近名,然不為言者所與。
初,延州夾河為兩城,雉堞卑薄,嘗為夏賊攻圍,登九州台,下瞰城中。
戡調兵大,大增築之,後以為利。
橫山猷豪怨諒祚,欲以屬叛,取靈、夏,來求兵為援,戡言:“豺虎非其相搏,則未易取也。
癰疽非其自潰,則未易攻也。
諒祚久悖慢,當乘此聽許,以蠻夷攻蠻夷,中國之利也。
”會帝不豫,大臣重生事,遂寝不報。
自以年過七十,告老,章凡十數上,終弗聽。
遣中使赍手诏問勞,賜茶、藥、黃金,乃再上章曰:“臣老疾劇矣,高奴屯勁兵,為要地,豈養病所邪!”還,至澄城,卒;贈太尉,谥康穆。
辛巳,以端明殿學士、知徐州張方平為翰林學士承旨。
初,帝謂執政,學士獨王珪能為诏,馀多不稱職,因問:“方平文學如何?”歐陽修對曰:“方平亦有文學,但挾邪不直。
”曾公亮以為不聞其挾邪,趙概又以為無迹,故卒命之。
帝嘗問治道體要,方平以“簡易誠明”為對,帝不覺前席曰:“朕昔奉朝請,望侍從大臣以謂皆天下選人,今多不然。
聞學士之言,始知有人矣。
”
命翰林學幹馮京修撰《仁宗實錄》。
壬午,罷三司推勘官。
初,诏三司舉京朝官一人,專領推勘事,至是三司奏以為不便,罷之,然議者不以罷之為便也。
癸未,遼主如山榆澱。
先是工部員外郎兼侍禦史知雜事呂海與侍禦史範純仁、監察禦史裡行呂大防合奏曰:“伏見參知政事歐陽修,首開邪儀,以枉道悅人主,以近利負先帝,将陷陛下于過舉之譏。
”龍圖閣直學士司馬光,亦上疏請罷追崇之儀,皆不報。
誨等論列不已,而中書亦以劄子自辯。
帝意向中書,然未即下诏也。
執政乃相與密議,欲令皇太後下手書,尊濮安懿王為皇,夫人為後,皇帝稱親,又令帝下诏謙讓,不受尊号,但稱親,即園立廟,以示非帝意,且欲為異日推崇之漸。
丙子,中書奏事垂拱殿,時韓琦以祠祭緻齋,特遣中使召與共議。
既退,外間言濮王已議定稱皇,歐陽修手為诏草二通,一納上前。
日中,太後果遣中使赍實封文書至中書,執政相視而笑。
誨等聞之,即納繳禦史告敕,居家待罪,乞早賜黜責,帝以禦寶封告敕,遣内侍趣誨等令赴台供職。
誨等以所言不用,雖受告敕,猶居家待罪。
丁醜,中書奉事,帝又遣中使召韓琦同議,即降敕稱:“準皇太後手書,濮安懿王、谯國太夫人王氏、襄國太夫人韓氏、仙遊縣君任氏,可令皇帝稱親,仍尊濮安懿王為濮安懿皇,谯國、襄國、仙遊并稱後。
”又降敕,稱帝手诏:“朕面奉皇太後慈旨,已降手書如前。
朕以方承大統,懼德不勝,稱親之禮,謹尊慈訓;追崇之典,豈易克當!且欲以茔為園,即園立廟,俾王子孫主奉祠事。
皇太後諒茲誠懇,即賜允從。
”又诏:“濮安懿王子瀛州防禦使岐國公宗樸,候服阕除節度觀察留後,改封濮國公,主奉濮王祀事。
”
庚辰,呂誨等又奉:“臣等本以歐陽修首啟邪議,诖誤聖心,韓琦等依違附會不早辨,累具彈奏,乞行朝典。
近睹皇太後手書,追崇之典,并用哀、桓衰世故事,乃與政府元議相符。
中外之論,皆以為韓琦密與中官蘇利涉、高居簡往來交結,上惑母後,有此指揮,蓋欲歸過至尊,自掩其惡,欺君負國,乃緻如此,首議之臣,安得不誅!臣等待罪于家,屢蒙诏旨促令供職,而踧未敢承命,以此故也。
若必使臣等就職,則當合班庭争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