侍講司馬光并為翰林學士。
光累奏固辭。
不許。
帝面谕光曰:“古之君子,或學而不文,或文而不學,惟董仲舒、揚雄兼之。
卿有文學,尚何辭?”光曰:“臣不能為四六。
”帝曰:“如兩漢制诏可也。
”光曰:“本朝故事不可。
帝曰:“卿能舉進士高等而不能為四六,何邪?”光趨出,帝遣内侍至閤門,強光受告,光拜而不受。
趣光入謝,光入至庭中,猶固辭,诏以告置光懷中,光不得已乃受。
它日,帝問王陶曰:“公著及光為學士,當否?”陶曰:“二人者,臣嘗論薦矣。
用人如此,天下何憂不治!”
丙午,以屯田員外郎劉攽、著作佐郎王存為館閣校勘,太常丞張公裕、殿中丞李常為秘閣校勘,著作佐郎胡宗愈為集賢校理,并以召試學士院詩賦入等也。
攽試入優等,故事,當除直館;又,員外郎例不為校勘。
而攽素與王陶有隙,陶及侍禦史蘇寀共排之。
故才得館閣校勘。
夏,四月,以殿中丞唐淑問為監察禦史裡行。
帝谕曰:“朕以家世用卿,卿當謹家法。
人臣病外交陰附,卿宜自結主知。
比言者尚抉剔細故以為能,論事必務大體,乃為稱職。
”淑問,介子也。
唐戌,請大行皇帝谥于南郊。
召還陝西宣撫使、判渭州郭逵同簽書樞密院事。
禦史中丞王陶言:“韓琦引逵二府,至用太祖出師故事劫制人主,琦必有奸言惑亂聖聰,願罷逵為渭州。
”帝不可,曰:“逵先帝所用,今遽罷之,是章先帝任人之失也。
”
先是禦史台以狀申中書雲:“檢會《皇祐編敕》,常朝日,輪宰臣一員押班。
近據引贊官稱宰臣更不赴,竊慮此《編敕》儀制别有沖替,伏乞明降指揮。
”中書不報。
辛酉,中丞王陶因以狀白宰相,又不報。
乙卯,陶遂劾奏韓琦、曾公亮不押常朝班,至謂琦跋扈,引霍光、梁冀專恣事為喻。
甲子,琦、公亮上表待罪。
帝以陶章示琦,琦奏曰:“臣非跋扈者,陛下遣一小黃門至,則可縛臣以去矣。
”帝為之動,而陶連奏不已;帝以問知制诰滕甫,甫曰:“宰相固有罪,然指為跋扈,則臣以為欺天陷人矣。
”
丙寅,帝徙陶為翰林學士,司馬光權禦史中丞,兩易其任。
丁卯,光入謝,言:“自頃宰相權重,今陶以論宰相罷,則中丞不可複為。
臣願俟宰相押班然後就職。
”許之。
時光中丞告已進入,而王陶學士之命,中書獨持之不下。
戊辰,吳奎、趙概面對,堅請黜陶于外,帝不許;複請授群牧使,許之。
既而直批送中書,以陶為翰林學士。
時琦方在告,不出,奎即具奏言:“昔唐德宗疑大臣,信群小,斥陸贽而以裴延齡等為腹心,天下稱為暗主。
今陶挾持舊恩,排抑端良。
如韓琦、曾公亮不押班事,蓋以向來相承,非由二臣始廢。
今若又行内批,除陶翰林學士,則是因其過惡,更獲美遷,天下待陛下為何如主哉!陶不黜,陛下無以責内外大臣展布四體。
”己巳,奎遂稱疾求罷。
帝封奎答刂子以示陶,陶複劾奎附宰相、欺天下六罪。
侍禦史吳申、呂景奏乞留陶依舊供職,并劾奎有無君之心,數其五罪。
帝以手禮賜知制诰邵亢,趣講入陶學士告,亢遂言:“禦史中丞職在彈劾,陰陽不和,咎由執政。
奎所言颠倒,失大臣體。
”帝由是有逐奎意。
龍圖閣直學士韓維言:“宰相跋扈,王法所當誅也。
陶言是,宰相安得無罪!陶言非,則安得罷台職而已!今為翰林學士,是遷也。
願廷對群臣,使是非兩判。
”庚午,帝批付中書:“王陶、吳申、呂景,過毀大臣,陶出知陳州,吳申、呂景罰銅二十斤;吳奎位執政而彈劾中丞,以手诏為内批,三日不下,其罷知青州。
”
帝語張方平曰:“奎罷,當以卿代。
”方平辭,且言:“韓琦久在告,奎免,必不複起。
琦勳在王室,願陛下複奎位,手诏谕琦,以全始終之分。
”司馬光言:“奎名望素重,今為陶罷奎,恐大臣皆不自安,紛紛引去,于四方觀聽非宜。
”辛未,公亮入對,亦請留奎,帝許之。
壬申,召奎對延和殿,慰勞,使複位,曰:“成王豈不疑周公邪!”奎既複位,邵亢更以為言,帝手劄谕亢曰:“此無它,欲起坐卧者耳!”蓋指琦也。
初,王陶事琦甚瑾,琦深器之。
東宮始建,英宗命以蔡抗為詹事,琦因薦陶。
文彥博私謂琦,盍止用抗,琦不從。
及帝即位,頗不悅大臣之專,陶料必多所易置,欲自規重位,故視琦如仇,力攻之。
彥博謂琦曰:“頗記除詹事時否?”琦大愧曰:“見事之晚,直宜愛撻!”陶既至陳州,謝表诋宰相不已,中書拟再貶。
光言:“陶誠有罪,然陛下欲廣言路,屈己愛陶,而宰相獨不能容乎!”乃止。
罷諸州歲貢飲食果藥。
癸酉,诏:“陝西、河東經略轉公運司,察主兵臣僚怯懦,老病者以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