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卷六十六

首頁
    馀州,責其精擇誠難,但能擇十八路監司,使之擇所部知州而進退之,知州擇所部知縣而進退之,得人多矣。

    ”又問:“谏官難得人,誰可者?”對曰:“凡擇言官,當以三事為先:第一不愛富貴,次則重惜名節,次則曉知治體。

    具此三者,誠亦難得。

    鹽鐵副使呂誨、侍禦史吳景,此兩人似堪其選也。

    ” 癸醜,曾公亮等言:“河朔災傷,國用不足,乞今歲親郊,兩府不賜金帛。

    ”送學士院取旨。

    司馬光言:“救災節用,宜自貴近始,可聽兩府辭賜。

    ”王安石曰:“昔常衮辭堂馔,時議以為衮自知不能,當辭位,不當辭祿。

    且國用不足,非當今之急務也。

    ”光曰:“衮辭祿,猶賢于持祿固位者。

    國用不足真急務,安石言非是。

    ”安石曰:“所以不足者,由未得善理财之人耳。

    ”光曰:“善理财之人,不過頭會箕斂以盡民财。

    民窮為盜,非國之福。

    ”安石曰:“不然,善理财者,不加賦而國用足。

    ”光曰:“天地所生财貨百物,止有此數,不在民則在官,譬如雨澤,夏澇則秋旱。

    不加賦而國用足,不過設法以陰奪民利,其害甚于加賦。

    此乃桑弘羊欺漢武帝之言,史遷書之,以見其不明耳。

    ”争論不已。

    帝曰:“朕意與光同,今且以不允答之。

    ”會安石當制,遂引常衮事責兩府,兩府亦不複辭。

     乙卯,降空名诰救付河東及鄜延路安撫司,募民入粟實邊。

     帝謂創業垂統實自太祖,甲子,诏中書門下:“考太祖之籍,以屬近而行尊者一人,裂土地而王之,使常從獻于郊廟,世世勿絕。

    ” 乙醜,複行《崇天曆》。

     以鹽鐵副使呂誨為天章閣待制,複知谏院;用司馬光言也。

     诏:“自今試館職,并用策論,罷詩賦。

    ” 九月,同知太常禮院劉攽言:“禮,諸侯不得祖天子,當自奉其國之祖。

    太祖傳天下于太宗,繼體之君,皆太祖子孫,不當别為置後。

    若崇德昭、德芳之後,世世勿降爵,宗廟祭祀,使之在位,則所以褒揚藝祖者至矣。

    ”從之。

    辛未,泾州觀察使舒國公從式進封安定郡王。

    從式,德芳之孫也。

     初,韓琦自永興入觐,言于帝曰:“推崇太祖之後,令擇一人封王,常從獻于郊廟,不知何故及此?自古主鬯從獻,皆太子事;今忽擇一人令郊廟從獻,豈不疑駭天下視聽乎!”帝悟,遂罷從獻之旨。

     丁亥,減後妃、臣僚薦奏推恩。

     戊子,莫州地震,有聲如雷。

     丁酉,诏三司裁定宗室月料,嫁娶、生日、郊禮給賜。

     己亥,遼主駐藉絲澱。

     先是王安石講《禮記》,數難記者之非是,帝以為然,冬,十月,壬寅,诏講筵權罷講《禮記》。

    是日,帝留安石坐,曰:“且欲得卿議論。

    ”因言:“唐太宗必得魏征,劉備必得諸葛亮,然後可以有為。

    ”安石曰:“陛下誠能為堯、舜,則必有臯、夔、稷、契;誠能為高宗,則必有傅說。

    彼二子者,何足道哉!以天下之大,常患無人可以助治者,以陛下擇術未明,推誠未至,雖有臯、夔、稷、契、傅說之賢,亦将為小人所蔽,卷懷而去耳。

    ”帝曰:“何世無上人,雖堯、舜之時不能無四兇。

    ”安石曰:“惟能辨四兇而誅之,此其所以為堯、舜也。

    若使四兇得肆其讒慝,則臯、夔、稷、契,亦安肯苟食其祿以終身乎!” 丙午,帝問講讀官富民之術,司馬光言:“富民之本在得人。

    縣令最為親民,欲知縣令能否,莫若知州,欲知知州能否,莫若轉運使。

    陛下但能擇轉運使,俾轉運使案知州,知州案縣令,何憂民不富也!” 辛亥,遼曲赦南京徙罪以下囚。

    以永清、武清、安次、固安、新城、歸義、容城諸縣并遭水災,複一歲租。

     乙卯,出奉宸庫珠,付河北買馬。

     戊辰,禁銷金服飾。

     遼遣使冊李秉常為夏國王。

     十一月,癸酉,太白晝見。

     丙戌,朝飨太廟,遂齋于郊宮。

    丁亥,祀天地于圜丘。

     先是河溢恩、冀、深、瀛之境,帝憂之,以問近臣司馬光等。

    都水監丞李立之,請于四州創生堤三百六十七裡以禦河,而河北都轉運司言當用夫八萬三千馀人,役一月成,今方災傷,願徐之。

    都水監丞宋昌言,謂今二股河門變移,請迎河港進約,簽入河身,以纾四州水患,遂與屯田都監内侍程昉獻議,開二股以導東流。

    于是都水監奏:“近歲冀州而下,河道梗溢,緻上下埽岸屢危。

    今棗強抹岸沖奪故道,雖創新堤,終非久計。

    願相六塔舊口,并二股河導使東流,徐塞北流。

    ”而提舉河渠王亞等謂:“黃、禦河一帶北行,經邊界,直入水海,其流深闊,天所以限契丹。

    議者欲再開二股,漸閉北流,是未嘗睹黃河在界河内東流之利也。

    ”至是诏光及入内副都知張茂則乘傳相度四州生堤,回日兼視六塔、二股利害。

    甲午,光入辭,因請河陽、晉、绛之任,帝曰:“汲黯在朝,淮南寝謀,卿未可去也。

    ” 乙未,京師及莫州地震。

     十二月,壬寅,诏:“自今内
上一頁 章節目錄 下一頁
推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