癸亥,太白晝見。
己醜,封虢國公宗谔為豫章郡王。
戊辰,塞曹村決河,名其埽曰靈平。
初,熙甯十年,河決鄭州荥澤,文彥博言:“臣嘗奏德州河底淤澱,洩水稽滞,上流必至壅遏。
又,河勢變移,四散漫流,兩岸俱被水患,若不預為經制,必溢魏、博、恩、澶等州之境。
而都水略無施設,止固護東流北岸而已。
适累年河流低下,官吏希省費之賞,未嘗增修堤岸,大名諸埽,皆可憂虞。
謂如曹村一埽,自熙甯八年至今三年,雖每計春料當培低怯,而有司未嘗如約,此非天災,實人力不至也。
今河朔、京東州縣,人被患者莫知其數,熬熬籲天,上垂聖念,而水官不能自訟,猶汲汲希賞。
臣前論所陳,出于至誠,本圖補報,非敢微讦也。
”至是決口始塞。
初議塞河也,故道湮而高,水不得下,議者欲自夏津縣東開簽河入董固以護舊河,袤七十裡九十步;又自張村埽直東築堤至龐家莊古堤,袤五十裡二百步。
诏樞密都承旨韓缜相視。
缜言:“漲水沖刷新河,已成河道,河勢變移無常,雖開河就堤及于河身創立生堤,枉費功力。
惟增修新河,乃能經久。
”诏可。
五月,甲戌朔,禦文德殿視朝。
是日,曹村決口新堤成,河還北流。
自閏正月丙戌首事,距此,凡用功一百九十馀萬,材一千二百八十九萬,錢、米各三十萬,堤長一百一十四裡。
庚辰,召輔臣觀麥于後苑。
丙戌,遼主駐散水原。
辛醜,诏右武衛大将軍、象州刺史克頌貸死,追毀出身以來告敕,鎖外宅;坐病狂毆妻劉死故也。
知宗正丞趙彥若言:“今宗正寺侍祠之外,專掌玉牒屬籍而不預薦士,竊恐職有未稱。
謂宜具為條流,俾諸教官依國子監外官學例,為課試法,每遇秋賦,就宗正寺投狀鎖試,别立人數,頗示優異,著于格令,俾其競勸。
賢者獲升,不肖自抑,一切之恩,分當裁損,必無觖望。
夫親賢兼進,布列中外,以鎮安四海,為磐石之固,與愚知混淆,聚于一處,徒殚祿廪而無所事者,不可同日而語也。
”事雖不行,時論是之。
六月,癸卯朔,日有食之。
甲辰夜,東南有光燭地,大星出匏瓜,裂于内階,聲如雷。
甲寅,準布進良馬于遼。
辛酉,殿中丞陳安民等降谪有差。
安民坐官相州與失入死罪,屬大理評事文及甫言于宰相吳充也。
初,蔡确勘是獄,欲鍛煉以傾充,詞連充子安持。
時三司使李承之、戶部副使韓忠彥,皆帝所厚,忠彥琦子,而承之嘗為都檢正,确皆令囚引之。
承之知之,數為帝言确險陂之情;帝意稍解,趣使結正。
于是獄成,忠彥猶坐贖銅十斤。
充上表乞罷相及阖門待罪者三四,帝趣遣中使召出,令視事。
确屢率言事官登對,言安持當獲重譴,帝曰:“子弟為親識請托,不得已而應之,此亦常事,何足深罪!”卿輩但欲共攻吳充去之,此何意也?”以确所彈奏答刂還之,言者乃已。
秋,七月,癸酉朔,詳定禮文所乞罷南郊壇天皇大帝設位,诏弗許。
又言:“古者帝牛必在滌三月,以緻嚴潔。
今既無滌宮系養之法,有司滌養不嚴,一切苟簡。
欲下将作度修滌宮,具系養之法,饬所屬官司省視,委太常寺主簿一員閱察。
”從之。
甲戌,遼諸路奏飯僧尼三十六萬人。
辛巳,命西上閤門使、忠州團練使韓存寶經制泸州納溪夷。
丁酉,禦史黃廉言:“前歲科場逐經發解,人數不均,如别試所,治《詩》者十取四五,治《書》者才及其一。
乞自今,于逐經内各取人分數,所貴均收所長,以專士習。
”诏:“自今在京發解并南京考試,《詩》、《易》各取三分,《周禮》、《禮記》通取二分。
”
又言:“國子監生員著述議論,盡得講官緒馀。
将來逐官例差考試,竊恐去取之際,雖未必私徇,而于參校所長,多就己見,人情所不能免。
如此,則外方疏遠之人偶不相合,遂緻黜落,甚非朝廷兼收博采之意。
乞将來止選近歲一科人為試官,或差近郡教授。
”诏:“候差官日取旨。
”
八月,癸卯,遼命有司決滞獄。
壬子,集賢殿修撰俞充為天章閣待制、知慶州。
王珪知帝欲伐夏,故奏乞用充為邊帥,使圖之,以迎合帝意。
戊午,以韓绛為建雄軍節度使。
九月,癸酉,交趾來貢。
癸未,李乾德表乞還廣源等州,诏不許。
乙酉,以端明殿學士呂公著、樞密直學士薛向并同知樞密院事。
向善商财,計算無遺策,然不能無病民,所上課間失實。
時方尚功利,王安石從中主之,禦史數有言,不聽也,向以是益得展奮其業。
至于論兵帝所,通暢明決,遂由文俗吏得大用。
其事公著甚久,公著亦稍親之,議論亦頗相左右。
诏:“祀天地及配帝,并用特性。
”
乙未,遼主駐藕絲澱。
庚子,五國部長貢于遼。
冬,十月,癸卯,遼參知政事劉伸出為保靜軍節度使。
先是伸以戶部使受知于遼主,遼主謂宰相楊績曰:“當今群臣忠直,耶律玦、劉伸而已,然伸不及玦之剛介。
”績拜賀曰:“何代無賢,世亂則獨善其身,主聖則兼善天下。
陛下區分邪正,升黜分明,天下幸甚!”遼主又謂伸曰:“卿勿憚宰相。
”伸對曰:“臣于耶律伊遜尚不畏,何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