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慶州高遵裕與姚麟同往。
其鄜延、環慶、泾原招納蕃部等費用,許支封樁錢。
泾原路令王中正候編排本路軍馬畢赴阙,于在京七百料錢以下,選募馬步軍萬五千人,開封府界及本路兵選募義勇保甲萬人。
如泾原路五千人不足,于秦鳳路選募。
交趾郡王李乾德上表言:“昨遣使臣陶宗元等朝貢,為廣州禁制窒塞,綱運不同向時。
今遣禮賓副使梁用津、著作郎阮文倍等水路入貢,乞降朝旨,依舊進奉。
”诏廣州悉準舊例,無得邀阻。
差入内使臣一員押伴,仍先降诏谕之。
癸未,命提點開封府界諸縣鎮公事楊景略、提舉開封府界常平等事王得臣督諸縣捕蝗。
帝初議西讨,知樞密院孫固曰:“舉兵易,解禍難。
”前後論之甚切。
帝意既決,固曰:“必不得已,請聲其罪薄伐之,分裂其地,使其酋長自守。
”帝笑曰:“此真郦生之說。
”時執政有請直渡河者,帝意益堅。
固曰:“然則孰為陛下任此者?”帝曰:“吾以屬李憲。
”固曰:“伐國大事,而使宦官為之,士大夫孰肯為用?”上不悅。
固請去,不許。
它日,又對曰:“今舉重兵五路并進,而無大帥,就使成功,兵必為亂。
”固數以大帥為言,帝谕以無其人,同知樞密院呂公著進曰:“既無其人,不若且已。
”固曰:“公著言是也。
”
秋,七月,戊子,遼主如秋山。
己醜,太白晝見。
壬辰,前河北轉運判官呂大忠言:“天下二稅,有司檢放災傷,執守謬例,每歲僥幸而免者,無慮三二百萬,其馀水旱蠲閣,類多失實。
民披訴災傷狀,多不依公式令。
諸縣不點檢所差官,不依編敕起離月日程限,托故辭避,乞詳定立法。
”中書房言:“熙甯編敕,約束詳盡,欲申明行下。
”從之。
甲午,鄜延、泾原、環慶、熙河、麟府路各賜金銀帶、綿襖、銀器、鞍辔、象笏。
丙申,遼主谒慶陵。
戊戌,诏:“自今汴河水漲及一丈四尺以上,即令于向上兩堤,相視地形低下可以納水處決之。
”
甲辰,韓存寶坐逗遛無功,伏誅;韓永式、魏璋、董钺罪谪有差。
先是存寶經制泸州蠻賊無功,而永式照管軍馬,實同其事。
朝廷遣侍禦史知雜事何正臣鞫存寶等,與乞弟戰,以累敗怯避,乃止令裨将禦敵,緻賊酋走逸,反招谕乞弟投降,冀以回軍;而宴州蠻人叛,以急欲回軍故不讨;及疑底蓬褒、上、下底行等村蠻為寇,因其句點不齊,乃起兵讨蕩,欲藉此以蓋前過,并不依朝旨立城寨;馀罪上言不實,魏璋為從。
案既具,于是刑部奏:“存寶逗遛不克,請行軍法。
”知谏院蔡卞亦言:“乞正存寶軍法,并置永式典刑。
”而正臣又言:“董钺随軍,親見存寶等舉事乖謬,罔上不忠。
又,钺賀表稱存寶功效,誣罔尤甚,望特行竄斥。
”朝廷懲安南無功,時方大舉伐夏,故誅存寶以令諸将。
随軍主簿鮮于溱、第二将呂真求合存寶意,虛作申報,诏提點刑獄司劾之。
戎州錄事參軍孫敏行,素為钺所厚,先令敏行草賀表,敏行正色止之曰:“彼既罔上,公又從而實之,公亦随受禍矣。
”钺不聽,卒命它官草表。
敏行,眉山人也。
丙午,泾原路經略司言:“近準朝旨修渭州城置炮台已畢。
防城戰具,止有大小合蟬床子等弩。
按《武經總要》,有三弓八牛床子弩,射及二百馀步,用一槍三劍箭,最為利器,攻守皆可用。
乞下軍器監給弩箭各三副,赴本路依樣造,以備急用。
”軍器監言弩每座重十馀斤,難運緻,乞圖其樣付本路作院;從之。
丁未,大軍進攻米脂寨。
戊申,命集賢院學士蘇頌同詳定官制。
己酉,诏曾鞏充史館修撰,專典史事。
己酉,泰州言:“七月甲午,海風夜起,繼以大雨,浸州城,壞公私屋數千間。
”诏淮南轉運副使李琮按視以聞。
癸醜,诏内外官司舉官悉罷。
令大理卿崔台符同尚書吏部、審官東、西、三班院議選格。
于阗遣蕃部阿辛上表,赴阙朝見,館遇甚厚;回日,并賜敕書谕之。
八月,乙卯朔,罷中書堂選,悉歸有司。
丙辰,诏:“自南北通和以來,國信文字,差集賢院學士蘇頌編類。
”頌因進對,帝曰:“朝廷與契丹通好歲久,故事、儀式,遺散者多,每使人生事,無以折正。
朕欲集國朝以來至昨代州定地界文案,以類編次為書,使後來得以稽據,非卿不可成。
”因令置局于樞密後廳,仍辟官檢閱文字。
丁巳,帝批:“諸路戰騎,所系甚大,況今軍興,尤為要急,可督提舉陝西買馬監牧郭茂恂速措置招買,往來諸場督趣。
”又诏:“熙、秦、鳳買馬場,以馬價畫一付景青宜、黨支等,令使回人蕃告谕。
辛酉,夏人寇臨州堡,诏櫃戩會兵伐之。
以金州刺史燕達為武康軍節度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