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卷七十八

首頁
    正寺丞。

     壬寅,城熙、蘭、通遠軍,賜李憲、趙濟銀帛有差。

     甲辰,作受命寶。

     丙午,京師地震,起酉時,即止。

     複置遼州。

     诏:“開封府界三路弓兵,并依保甲未行以前複置。

    ” 庚戌,尚書至仆射兼門下侍郎岐國公王珪卒。

    贈太師,谥文恭。

    禮部言當舉哀成服,诏以大行在殡,罷之。

    珪自執政至宰相凡十六年,無所建明,時号“三旨宰相”,以其上殿進呈雲“取聖旨”,上可否訖雲“領聖旨”,既退谕禀事者雲“已得聖旨”故也。

    又與蔡确比以沮司馬光,而興西師之役為清議所抑。

     改命蔡确為山陵使。

     丙辰,賜禮部奏名進士焦蹈等及諸科及第、出身、同出身四百六十一人。

     太皇太後驿召司馬光、呂公著,未至,遣中使迎勞,手書問今日設施所宜先。

    未及條下,已散遣修京城役夫,減皇城邏卒,止禁庭工技,出近侍尤無狀者,戒中外無苛斂,寬民間保戶馬,罷所買物貨場。

    事由中旨,王珪等弗預知也。

    從父遵裕坐西征失律抵罪,蔡确欲獻谀以固位,乞複其官,後曰:“遵裕靈武之役,塗炭百萬。

    先帝中夜得報,起,環榻行,徹旦不能寐,自是驚悸,馴緻大故,禍由遵裕,得免刑誅幸矣;先帝肉未冷,吾何敢顧私恩而違天下公議乎!”确悚慄而退。

     戊午,以尚書右仆射兼中書侍郎蔡确為尚書左仆射兼門下侍郎,知樞密院事韓缜為尚書右仆射兼中書侍郎,門下侍郎章惇知樞密院,資政殿學士司馬光為門下侍郎。

     初,光以知陳州過阙,入見,太皇太後遣中使以五月五日诏書示光。

    光言:“诏書始末之言,固已盡善;中間逆以六事防之,臣以為人唯不言,言則入六事矣。

    或于群臣有所褒貶,則謂之陰有所懷;本職之外微有所涉,則謂之犯非其分;陳國家安危大計,則謂之扇搖機事之重;或與朝旨暗合,則謂之迎合已行之令;言新法不便當改,則謂之觀望朝廷之意;言民間愁苦可憫,則謂之眩惑流俗之情。

    然則天下之事,無複可言者,是诏書始于求谏而終于拒谏也。

    乞删去中間一節,使人盡所懷,不憂黜罰,則中外之事,遠近之情,如指諸掌矣。

    ” 至是拜門下侍郎,光辭,二答刂并進。

    其一請厘革新法曰:“先帝厲精求治以緻太平,不幸所委之人不足以仰副聖志,多以己意輕改舊章,謂之新法。

    其人意所欲為,人主不能奪,天下莫能移。

    搢紳士大夫望風承流,競獻策畫,作青苗、免役、市易、賒貸等法。

    又有邊鄙之臣,行險僥幸,輕動幹戈,深入敵境,使兵夫數十萬暴骸于曠野。

    又有生事之臣,建議置保甲、戶馬以資武備,變茶鹽、鐵冶等法,增家業侵街商稅錢以供軍需,非先帝之本志也。

    先帝升遐,臣奔喪至京,乃蒙太皇太後陛下特降中使,訪以得失。

    顧天下事務至多,但乞下诏,使吏民得實封上言,庶幾民間疾苦無不聞達。

    既而聞有旨罷修城役夫,撤巡邏之卒,止禦前造作,京城之民已自歡躍。

    及臣歸西京之後,繼聞斥退近習之無狀者,戒饬有司奉法失當過為繁擾者,罷物貨場及所養戶馬,又寬保馬年限,四方之人,無不鼓舞聖德。

    凡臣所欲言者,陛下略以行之。

    然尚有病民傷國有害無益者,如保甲、免役錢、将官三事,皆當今之急務,厘革所宜先者,别狀奏聞,伏望早賜施行。

    ” 時方遣中使召光受告,光複辭。

    太皇太後賜以手诏曰:“先帝新棄天下,天子幼沖,此何時,而君辭位邪?”且使梁惟簡宣旨曰:“早來所奏,備悉卿意,再降诏開言路,俟卿供職施行。

    ”光由是不敢複辭。

     時民日夜引領以觀新政,而議者猶以為三年無改于父之道,光慨然争之曰:“先帝之法,其善者雖百世不可變也。

    若王安石、呂惠卿等所建,為天下害,非先帝本意者,改之當如救焚拯溺,猶恐不及。

    昔漢文帝除肉刑,斬右趾者棄市,笞五百者多死,景帝元年即改之。

    武帝作鹽鐵、榷酤、均輸算法,昭帝罷之。

    唐代宗縱宦官求賂遺,置客者,拘滞四方之人,德宗立未三月罷之。

    德宗晚年為宮市,五坊小兒暴橫,鹽鐵月進羨馀,順帝即位罷之。

    當時悅服,後世稱頌,未有或非之者也。

    況太皇太後以母改子,非子改父乎!”于是衆議乃息。

     六月,丙寅,罷府界三路保甲不許投軍及充弓箭手指揮。

     戊辰,遼主駐拖古烈。

     庚午,賜楚州孝子徐積絹米。

    積三歲父殁,每旦,哭甚哀。

    母使讀《孝經》,辄流涕。

    事母盡孝,朝夕冠帶定省。

    年四十,不婚不仕。

    不婚者,恐異姓不能盡心于母也;不仕者,恐一日去其親也。

    鄉人勉之就舉,遂偕母之京師。

    既登第,未調官而母亡,遂不複仕。

    監司上其行,以為郡教授。

    久之,緻仕,歸山陽。

    積嘗語蘇轼曰:“自古皆有功,獨稱大禹之功,自古皆有才,獨稱周公之才,以其有德以将之故爾。

    ”轼然其言。

     遼主念蕭烏納之忠,欲使尚越國公主。

    公主,遼主第三女,先下嫁蕭酬斡,時斡以罪離婚,故欲使烏納尚之,烏納固辭。

    壬申,改王績為南府宰相,即命烏納兼知
上一頁 章節目錄 下一頁
推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