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遼免錦州貧民租。
壬戌,輔臣奏事延和殿,太皇太後谕曰:“性本好靜,昨止緣皇帝幼沖,權同聽政,蓋非得已。
況母後臨朝,非國家盛事。
文德殿天子正衙,豈女主所當禦!”呂公著等言:“陛下執謙好禮,思慮精深,非臣等所及。
”
戊辰,诏:“内外待制、大中大夫以上,歲舉第二任通判資序堪知州者一人。
”呂陶言任官之弊,其輕且濫者惟郡守為甚,故有是诏。
令禦史台察民俗奢僣者。
夏國遣使來謝封冊。
癸酉,奉安神宗神禦于景靈宮宣光殿。
甲戌,遼免上京貧民租。
遼主如錦州。
庚辰,诏:“内侍省供奉官以下至黃門,以百人為定額。
”
女真貢良馬于遼。
是月,神宗大祥。
範祖禹上疏太皇太後曰:“今即吉方始,服禦一新,奢儉之端,皆由此起,凡可以蕩心悅目者,不宜有加于舊。
皇帝聖性未定,睹儉則儉,睹奢則奢,所以訓導成德者,動宜有法。
今聞奉宸庫取珠,戶部用金,其數至多,恐增加無已。
願止于未然,崇儉敦樸,輔養聖性,使目不視靡曼之色,耳不聽淫哇之聲,非禮勿動,則學問日益,聖德日隆,此宗社無疆之福。
”故事,服除開樂,當置宴,祖禹以為:“如此,則似因除服而慶賀,非君子不得已而除之之意也。
請罷開樂宴,惟因事則聽樂。
”從之。
程頤上疏曰:“臣近言迩英漸熱,乞就崇政、延和殿。
聞給事中顧臨以延和講讀為不可,臣料臨之意,不過謂講官不可坐于殿上,以尊君為悅耳。
臣不暇遠引,以本朝故事言之,太祖召王昭素講《易》,真宗令崔頤正講《尚書》,邢昺講《春秋》,皆在殿上,當時仍是坐講。
今世俗之人,能為尊君之言而不知尊君之道;人君惟道德益高者則益尊,若勢位則崇高極矣,尊嚴極矣,不可複加也。
”
王令圖卒,以王孝先代領都水,亦請如令圖議。
時知樞密院事安焘以東流為是,兩疏言:“朝廷之議回河,獨憚勞費,不顧大患。
蓋自小吳未決以前,河入海之道雖屢變移,而仍在中國,故京師恃以北限強敵,景德澶淵之事可驗也。
且河決每西,則河尾益北,若複不止,則南岸遂為遼境,彼必作橋梁,守以州郡。
如慶曆中因取河南熟戶之地,遂築軍以窺河外,已然之效如此。
蓋自河而南,地勢平衍,直抵京師,長慮卻顧,可為寒心。
今欲便于治河而變于設險,非計也。
”文彥博議與焘合,中書侍郎呂大防從而和之,三人者力主其議,同列莫能奪。
中書舍人蘇轍謂呂公著曰:“河決而北,自先帝不能回,而諸公欲回之,是自謂智勇勢力過先帝也,蓋因其舊而修其未備乎?”公著唯唯,曰:“當與公籌之。
”然回河之役遂興。
夏,四月,丁亥,果莊使其子寇洮東。
戊子,遼賜中京貧民帛,及免諸路貢輸之半。
己醜,以文彥博累章乞緻仕,诏十日一赴朝參,因至都堂議事,仍一月一赴經筵。
辛卯,诏:“自今月十一日,避正殿,減常膳,公卿大夫其勉修厥職,共圖消複。
”以梁焘奏春夏大旱故也。
丙申,遼賜烏庫部貧民帛。
丁酉,以四方牒訴上尚書省,或冤抑不得直,令禦史分察之;用範純仁之言也。
己亥,太皇太後以旱,權罷受冊禮。
诏諸路監司分督郡縣刑獄。
五日而雨。
庚子,遼主如涼陉。
甲辰,張舜民罷監察禦史,依前權判登聞鼓院。
先是舜民言:“夏人政亂,強臣争權,乾順存亡未可知,朝廷未宜遽加爵命,近差封冊使劉奉世等幸勿遣,緣大臣有欲優加奉世者,為是過舉。
”大臣,指文彥博也,故舜民有是責。
傅堯俞乞速賜追還,以協《易》“不遠複”之義,王岩叟、孫升、上官均、韓川、梁焘、王觌皆以為言,不報。
遼南府宰相王績卒。
乙巳,以布衣彭城陳師道為徐州教授。
師道受業于曾鞏,博學,善為文。
熙甯中,王氏《經義》盛行,師道心非其說,絕意進取。
至是以蘇轼、傅堯俞、孫覺薦授是職,尋又用梁焘薦為太學博士。
言者謂在官嘗越境至南京見蘇轼,改颍州教授。
又論其進非科第,罷歸。
家素貧,或經日不炊,妻子愠見,弗恤也。
呂公著請複制科,丁未,诏複置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谏科,自今年始。
遼主命出戶部司粟,赈諸路流民及義州之饑。
戊申,禦殿,複膳。
李清臣罷。
時熙、豐法度,一切厘正,清臣固争之,以為不可。
于是傅堯俞、王岩叟言清臣竊位日久,有患失之心,無自立之志,乞早賜罷黜,上官均、梁焘亦相繼論之,遂罷為資政殿學士、知河陽。
五月,壬子朔,王岩叟、傅堯俞等言:“臣等累章論張舜民不當罷禦史,不蒙開納。
言責難以冒居,伏望降黜。
”呂公著慮言者将激怒上意,緻朝廷有罪言者之失,乃奏乞稍與優遷,令解言職。
癸醜,夏人圍南川砦。
庚申,遼海雲寺進濟民錢千萬。
丁卯,以尚書右丞劉摯為尚書左丞,兵部尚書王存為尚書右丞。
戊辰,貶右谏議大夫梁焘知潞州,侍禦史孫升知濟州。
先是焘乞還張舜民台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