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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八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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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論,不從,竟緻棄地之事,覆車之轍,何可複蹈!且三城既畢,湟境遂固,降者悉為吾用,地利可佐軍儲,形勢所臨,威聲自遠,益知招撫降衆必多,此支解羌虜之術也。

    明年乘機一舉,大功必成。

    ”或謂厚曰:“朝廷之意,必欲亟定青唐,從而有功,必受重賞;違之且得罪。

    ”厚曰:“忠臣之誼,知體國耳,遑它恤乎!”遂以是日甲戌移軍趨省章東峽之西,得便地曰灑金平,建五百步城一座,後賜名曰綏遠關。

     大軍駐關中,谿賒羅撒尚在宗哥,遣其大首領奔巴令阿昆等五輩持蕃書詣軍門,請保渴驢嶺以西而和,書辭每至益卑。

    時軍中已定議保完湟境,來春進取,且欲懈賊鬥志,使不為備,于是以便宜聽所請,移書張示威信,賊中大震。

     是月,中太一宮火。

     秋,七月,己卯,以收複湟州,百官入賀。

     辛巳,進蔡京官三等,蔡卞以下二等。

     壬午,白虹貫日。

     诏以王厚為威州團練使,知熙州;童貫轉入内皇城使、果州刺史,依前熙河蘭會路句當公事;賞複湟州功也。

     甲申,降德音于熙河蘭會路,減囚罪一等,流以下釋之。

     庚寅,曾肇責授濮州團練副使。

     辛卯,诏:“上書進士見充三舍生者罷歸。

    ” 丁酉,诏:“自今戚裡、宗屬勿複為執政官,著為令。

    ” 庚子,賜茅山道士劉混康号葆真觀妙先生。

     乙巳,吏部言程頤子端彥,見任鄢陵縣尉,即系在京府界差遣,宜放罷,從之。

    因下诏:“責降人子弟毋得任在京及府界差遣。

    ” 是月,遼中京雨雹傷稼。

     八月,丁未朔,再論棄湟州罪,除許将已放罪、曾布已責廉州司戶外,韓忠彥、安焘、範純禮、蔣之奇各貶官,龔夬化州、張庭堅象州編管,陳次升循州、姚雄光州居住,錢景祥、秦希甫并勒停,李清臣身死,其子祉當時用事,送英州編管。

    又诏:“胡宗回頃帥熙州日,屢陳堅守鄯、湟之議,見落職罷任,可特與夏寶文閣待制、知秦州。

    ” 戊申,禦史中丞石豫、殿中侍禦史朱绂、餘深奏:“尚書左丞張商英,于元祐丁卯嘗為河東守臣李昭叙作《嘉禾篇》,謂‘成王沖幼,周公居攝,誅伐讒慝,卒以天下聽于周公,時則唐叔得嘉禾。

    推古驗今,迹雖不同,理或胥近。

    ’方是時,文彥博、司馬光等來自洛郊,方掌機務,比之周公,可乎?逮元符之末,起鄒浩于新州,商英草詞曰:‘思得瑞士,司直在庭。

    ’又曰:‘浩徑行直情,無所顧避。

    ’所謂浩之直情徑行,果先帝之所取乎?先帝不取而商英取之,可乎?”诏:“張商英秉國機政,議論反複,台憲交章,豈容在列!可落職,知亳州。

    ”臣僚因言商英作為謗書,肆行誣诋,宜更加誅責,置之元祐籍中。

    辛酉,诏以商英入元祐黨籍,改知蕲州;尋罷職,提舉靈仙觀。

     湟州既平,王厚奉诏措置河南生羌。

    其地在大河之南,連接河、岷,部族頑梗,厚以為若不先事撫存,據其要害,大軍欲向鄯、廓,必相影助;或于熙河州界出沒,為牽制之勢,擾我心腹,共害甚大。

    乃留王端、王亨在湟州,與高永年等就近招納宗哥、青唐一帶部族,存撫新屬羌人。

    甲子,大軍由來賓城濟河,南出來羌,拔當标城,又進至分水嶺、平一公城,達南宗。

    癸酉,厚引軍赴米川城,遇蕃賊三千馀騎,與戰,破之,賊焚橋遁去。

    明日,厚修橋欲濟,賊複來扼據津渡,厚及童貫幾為流矢所傷。

    乙亥,來賀城陷,賊掠取财物,仍各散去。

     九月,壬午,诏:“宗室不得與元祐奸黨子孫及有服親為婚姻,内已定未過禮者并改正。

    ” 庚寅,诏:“上書邪等人,知縣以上資序并與外祠,選人不得改官及為縣令。

    ” 壬辰,置醫學。

     癸巳,令天下郡皆建崇甯寺。

     辛醜,改吏部選人七階,曰承直郎、儒林郎、文林郎、從事郎、通仕郎、登仕郎、将仕郎,從刑部尚書鄧洵武言也。

    舊制以職為階官而以差遣為職,名實混淆,元豐雖定官制,此猶未正,故更名以革其弊。

     臣僚上言:“近出使府界,陳州士人有以端禮門石刻元祐奸黨姓名問臣者,其姓名雖嘗行下,至于禦筆刻石,則未盡知。

    近在畿甸且如此,況四遠乎!乞特降睿旨,以禦書刊石端禮門姓名下外路州軍,于監司長吏廳立石刊記,以示萬姓。

    ”從之。

     冬,十月,甲辰,遼主如中京。

     王厚奉诏班師。

    甲寅,還至熙州,遣童貫領護大首領掌年杓拶遵厮雞及酋長溫彪赴阙。

     己未,吐蕃貢于遼。

     己巳,遼有事于觀德殿。

     丙子,郎阿章領河南部族寇來賓、循化等城,洮西安撫李忠統兵往救之。

     是月,遼生女直部節度使英格卒,兄子烏雅舒襲節度使。

    初,諸部各有信牌,馳驿訊事。

    英格用阿古達議。

    擅置信牌者罪之。

    由是号令始一,兵力益強。

     十一月,庚辰,诏:“以元祐學術政事聚徒傳授者,委監司舉察,必罰無赦。

    ” 辛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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