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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九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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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之心!願先降敕,以修谒陵寝為名,擇日巡幸。

    ”一議赦令,略謂:“惡逆不當赦,罪廢不當盡複,選人不當盡循資格。

    今登寶位赦書,一切比附張邦昌僞赦非是,宜改正以法祖宗。

    ”一議僣逆,略謂:“張邦昌久與機政,擢冠宰司,國破而資之以為利,君辱而攘之以為榮,易姓建邦,四十馀日,逮金人之既退,方降赦以收恩。

    考其四日之手書,猶用周朝之故事。

    願肆諸市朝,以為亂臣賊子戒。

    ”一議僞命,略謂:“國家更大變,士大夫屈膝僞庭者,不可勝數,宜依唐肅宗六等定罪,以勵士風。

    ”一議戰,謂:“軍政久廢,宜一新紀綱,信賞必罰。

    ”一議守,謂:“沿河及江、淮,措置抗禦以扼敵沖。

    ”一議本政,略謂:“朝廷之尊卑,系于宰相之賢否。

    唐至文宗,可謂衰弱,武宗得一李德裕而威令遂振。

    德裕初相,上言:‘宰相非其人,當亟廢罷;至天下之政,不可不歸中書。

    ’武宗聽之,故能削平僣僞,号為中興。

    我朝自崇、觀以來,政出多門,閹官、恩幸、女寵,皆得以幹預朝政。

    所謂宰相者,保身固寵,不敢為言,以至法度廢弛,馴緻靖康之禍。

    原陛下察德裕之言而法武宗之任,監崇、觀之失以刷靖康之恥。

    ”一議責成,略謂:“靖康間進退大臣太速,功效蔑著;宜擇人而久任之,以要成功。

    ”一議修德,略謂:“初膺天命,宜益修孝悌恭儉之德,以副天下之望。

    ”帝與潛善等謀之,翼日,出其章付中書,惟僣逆、僞命二章不下。

     靖康軍節度使,知西外宗正事仲湜為開府儀同三司,封嗣濮王。

     金左副元帥宗翰還西京。

    金主诏曰:“自河之北,今既分畫,重念其民,或見城邑有被殘者,遂相堅守,若即讨伐,生靈可愍。

    其申谕以理,招輯安全之。

    倘執不移,自當緻讨。

    若諸軍敢利于俘掠,辄肆蕩毀者,底于罰。

    ” 辛酉,名潛邸為升旸宮。

     以徐秉哲假資政殿學士,領開封尹,充大金通問使。

    秉哲不受命,責授昭信軍節度副使,梅州安置。

     壬戌,李綱言:“今日急務,在通下情。

    ”乃诏置檢鼓院于行宮便門外,以達四方章奏。

     顔岐充徽猷閣待制、提舉亳州明道宮,以岐嘗論李綱故也。

     範宗尹亦求去,乃诏為徽猷閣待制、知舒州。

    徽猷閣待制、提舉亳州明道宮錢伯言為開封尹。

     诏:“宗室銜位不書姓名,官司毋得受。

    ” 自熙甯以來,宗室外官,單銜奏事,并不著姓。

    至是趙子崧以表謝上,黃潛善援近旨劾之,乃申明行下。

     癸亥,張邦昌責授昭化軍節度副使、潭州安置,所過巡尉伴送,仍令監司、守臣常切覺察,月具申尚書省。

     李綱言:“王時雍等四人,與金人傳導指意,議廢趙氏,脅迫二聖出郊,又受僞命為執政,實為罪魁。

    ”時徐秉哲已先竄,于是移時雍高州,吳幵永州,莫俦全州,并安置。

    呂好問謂綱曰:“王業艱難,正納污含垢之時,遽繩以峻法,懼者衆矣。

    ”綱不納。

     贈徽猷閣待制、知懷州霍安國延康殿學士。

     李綱言:“自崇、觀以來,朝廷不複崇尚名節,故士大夫寡廉鮮恥,不知君臣之義,靖康之禍,視兩宮播遷如路人,然仗節死義,在内惟李若水,在外惟霍安國,馀未有聞。

    願诏諸路詢訪,優加贈恤。

    ”乃自安國及劉韐以下次第褒錄,複诏諸路詢訪死節以聞。

     初,賊祝靖寇荊南,安撫使鄧雍遁。

    賊乘勢欲渡江,知公安縣程千秋率邑人及廣西,湖南勤王之兵在邑者禦之,複遣人渡江,焚舟毀筏,殺賊甚衆。

    李希忠繼至,千秋沿江設備,唐悫自鼎州,複調本路弓弩手助之,賊乃去。

     時通判鄂州趙令裨,部官兵戍武昌縣。

    賊閻謹犯黃州,其徒縱掠,既去,令裨渡江存撫,黃人德之。

     自金再圍城,京西、湖北諸州,悉為賊寇侵犯,随州陸德先、複州趙縱之、郢州舒舜舉與荊南、德安皆失守,獨知汝州、徽猷閣待制趙子栎,知襄陽府、直徽猷閣黃叔敖,知蔡州、直秘閣閻孝忠,知漢陽軍、朝議大夫李彥卿,能守境捍賊。

    至是李綱言于帝,奪雍龍圖閣直學士,罷德先等三人,仍奪其職。

    遷子栎寶文閣直學士,叔敖秘閣修撰,孝忠進一官,彥卿直秘閣,千秋進二官,通判荊南府,而擢令裨直龍圖閣、知黃州。

     甲子,诏犒設行在将士,撫循百姓,蠲賦役,改弊法,招群盜,案贓吏。

     綱又言:“靖康間号開言路,遇有議論,鲠峭者辄加遠竄,其實所以塞之也。

    ”帝乃诏:“靖康敢言之士有竄逐者,悉召還。

    ” 李綱以覃恩遷正奉大夫,仍兼禦營使。

     時河東、北所失才十馀郡,馀皆為朝廷固守。

    綱言:“今日中興規模,有先後之序,當修軍政,變士風,裕賢才,寬民力,改弊法,省冗費,誠号令,信賞罰,擇帥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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