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臣将佐,且命起京東夏稅絹于北京,河東衣絹于永興軍,以待支取。
于是人情翕然,蠟書日至,應募者甚衆。
是日,班軍制:凡師行鹵掠違節制者死,臨陳先奔者族,敗軍者誅,全隊一軍危急而它軍不救者刑主将;馀如軍法從事。
乙亥,汪伯彥請兩河、京東、西增置射士,縣五百人,悉募土人有産籍者,置武尉以掌之,縣令領其事,凡四縣置二将。
射士挽弓至二石五鬥以上及教頭滿七年無過者,皆補官。
江、浙、淮南諸路,大縣增二百人,小縣百人。
從之。
尋用知光州任詩言,每半歲令通判詣縣案閱。
未幾,複增于閩、廣、荊湖等路,且令提刑按察,應募者免其身丁。
宗澤至東京。
自金兵退歸,樓橹盡廢,諸道之師,雜居寺觀,資賊縱橫,人情兇懼。
時金人留屯河上,距京師不二百裡,金鼓之聲,日夕相聞。
澤至京,下令曰:“為盜者,贓無輕重,皆從軍法。
”由是盜賊屏息,人情粗安。
一日,有金使牛大監等八人,以使僞楚為名,直至京師,澤曰:“此觇我也。
”命留守範讷械累之,聞于朝。
戊寅,汪伯彥進知樞密院,張悫除戶部尚書。
李綱言:“悫以曉财利勤幹稱,判曹事乃其任也,今除太峻,未副人望,乞稍緩之。
陛下用宰相,臣不得而知,至于執政,臣固當與聞者。
”
傅雱遷宣教郎,充大金通問使。
初,黃潛善等既奏遣周望往河北、河東獨未有人。
李綱言:“今日之事,内修外攘,使國勢日強,則二聖不俟迎請而自歸。
不然,雖冠蓋相望,卑辭厚禮,終恐無益。
今所遣使,但當奉表兩宮,緻旦暮之忱可也。
”帝乃命綱草二帝表,緻書宗翰。
雱遂與其副馬識遠行。
己卯,诏:“三省、樞密院置賞功司,三省委左右司郎官,樞密院委都承旨檢察以受功狀,三日不行,罰;行賂乞取者,依軍法。
仍以禦史一員領其事。
”用右正言鄧肅請也。
李綱請以河北之地建為藩鎮,朝廷量以兵力援之;沿河、淮、江置帥府、要郡、次要郡以備控扼。
沿河帥府十一,京東東路治青、徐、西路治郓、宋、京西北部治許、洛,南路治襄、鄧,永興軍路治京兆,河北東路治魏、滄。
沿淮帥府二,治揚、廬。
沿江帥府六,治荊南、江甯府、潭、洪、杭、越州。
大率自川、陝、廣南外總分為九路,每路文臣為安撫使、馬步軍都總管,總一路兵政,許便宜行事;武臣副之。
要郡以文臣知州,領兵馬钤轄;次要郡以文臣知州,領兵馬都監,許參軍事;皆以武臣為之副。
如朝廷調發軍馬,則安撫使措置辦集以授副總管。
若帥臣自行,則漕臣一員随軍,一員留攝帥事,憲臣文武各一員,彈壓本路盜賊。
沿河帥府八軍,要郡六軍,次要郡三軍,非要郡二軍;沿淮帥府五軍,要郡三軍,次要郡二軍,非要郡一軍;沿江帥府五軍,要郡三軍,次要郡一軍,非要郡半軍;軍二千五百人。
自帥府外,要郡四十,次要郡三十六,總為兵九十六萬七千五百人,非要郡不預。
又别置水軍帥府兩軍,要郡一将。
綱又請出度牒、鹽鈔及募民出财,使帥府常有三年之積,要郡二年,次要郡一年。
疏奏,悉從之。
先遣禦營司幹辦公事楊觀複往江、淮造舟,馀路悉委憲臣措置。
範讷落節钺,淄州居住。
鄧肅論:“讷去年出師兩河,望風先遁,遂奔南京,擁衆自護。
今在東京揭榜,有曰‘今日汴京已為邊面’。
兩河之地,陛下未嘗棄置,軍民效力,幾于百萬,日有捷音,讷乃呼為邊面,且日思去計。
嘗曰:‘留守之道四,戰、守、降、走而已。
今戰則無卒,守則無糧,不降既走耳。
’此語大播郡邑,非屬風聞。
漢得人傑,乃守關中,豈奔軍之将可與比乎!”疏入,遂有是命。
金右副元帥宗望還自涼陉,庚辰,以寒疾卒。
宗望首創南伐之謀,兵機神速,故所向克捷。
旋封魏王,後改封宋王,谥桓肅。
時漢國王宗傑相繼卒,後谥孝悼。
宗傑、宗望、皆太祖子;宗傑聖穆皇後所生,宗望欽憲皇後所生也。
诏以二聖未還,郡縣官毋得用樂。
辛巳,诏:“沿大河置巡察六使,自白馬、浚抵滄州,分地以為斥候。
”
李綱言:“國家禦戎,皆在邊郡,金人乃擾吾心腹。
請命諸路州軍以漸修葺城池,繕治器械,朝廷量行應副。
”乃命城池應修者,降度牒與之。
又令淮、浙、荊湖六路,以常平錢造衲衣二十萬及市竹槍、箭簳、弩樁輸行在。
帝嘗問綱:“靖康初能守京城,金人再至,遂不克守,何也?”綱曰:“金人初來,未知中國虛實,雖渡河而尼瑪哈兵失期不至,再來則兩路并進;初時勤王之師,數日皆集,再來圍城,始召天下兵,遂不及事;初時金人寨于西北隅,而行營司兵屯城中要地,四方音問不絕,再來朝廷自決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