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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百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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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侍郎,即館中與之計事。

    倫為翊道雲中舊故,翊漫不為禮。

    少頃,诏賜永壽等衾褥,傳旨勿拜,倫曰“上嘉公輩遠來,特命倫相勞,此殊恩也,宜拜以謝。

    ”永壽始拜。

     丁未,直龍圖閣、知鼎州程昌宇,以掩擊王善、劉超之功,升集英殿修撰。

    時王宇已去,昌宇亦将所部還鼎州。

     戊申,初,江西統制官傅樞赴行在,而所部在虔州,制置使嶽飛移其軍住江州屯駐。

    樞與飛故有隙,其弟統領官機與飛軍統領官王貴亦不平,機單騎赴洪州。

    軍行至長步,其右軍部将元通率其徒千馀人遁去,進犯英州,掠範瓊女而去,又圍南雄州。

    事聞,诏本路帥司招捕。

    趙鼎奏戮機,诏貸死,送飛軍前自效,既而通受廣東經略使季陵招安。

     己酉,金使李永壽、王翊入見。

    宰執分立禦榻左右,工部尚書胡松年、假吏部侍郎王倫立于東朵殿,神武右軍都統制張俊、神武中軍統制楊沂中、帶禦器械劉光烈、韓世良立于殿西壁,俊等皆裹巾、戎服、佩劍。

    永壽等先進書于殿下,見畢升殿,傳語館伴使副趙子晝、楊應誠同上國書。

    匣乃朝廷自造,币帛亦預蓄以待之。

    永壽請還劉豫之俘及西北士民之在西南者,且欲畫江以益劉豫。

    既退,命客省官賜酒食于殿門外,辭亦如之,其從者七人,亦許至殿門,賜翊金帛皆如永壽之數。

     殿中侍禦史常同言:“先振國威,則和戰常在我;若一意議和,則和戰常在彼。

    靖康以來,分為兩事,可為鑒戒。

    ”帝因從容語武備曰:“今養兵已二十萬有奇。

    ”同曰:“未聞二十萬兵而畏人者也。

    ” 是歲,金元帥右都監宗弼引軍攻和尚原,拔之。

     時宣撫處置副使王似、盧法原同在阆中,乃命分陝、蜀之地,責守于諸将。

    自秦、鳳至洋州,以利路制置使兼本司都統制吳玠主之,屯仙人關;自金、房至巴、達,以鎮撫使兼本司參議同都統制王彥主之,屯達州;自文、龍至威、茂,以降授武略大夫、知綿州兼綿、威、茂州、石泉軍沿邊安撫使劉锜主之,屯巴西;自洮、岷至階、成,以熙河路馬步軍總管、統制熙秦軍馬關師古主之,屯武都。

     先是金人決意入蜀,遂攻和尚原,統制吳璘以無糧不能守,拔寨棄去。

     紹興四年金天會十一年 春,正月,辛亥朔,帝在臨安。

     乙卯,龍圖閣學士、樞密都承旨章誼為大金軍前奉表通問使,給事中孫近副之。

     時議和不安,乃遣誼等請還兩宮及河南地,命右文殿修撰王倫作書于金都元帥宗翰所親耶律紹文、高慶裔,且以《資治通鑒》、木棉、虔布、龍鳳茶遺之。

     戊午,知鼎州程昌宇遣統制官杜湛,與荊湖制置使王〈王燮〉所留統制官王渥等共引兵擊楊太,己未,破真皮寨,獲其舟三十艘,湖中小寇始懼。

     先是金以韓企先為尚書左丞相,召至上京,金主見之,驚異曰:“朕疇昔嘗夢此人,今果見之!”于是議定制度,損益舊章。

    企先博通經史,知前代故事,或因或革,鹹取折衷焉。

    甲子,以改定制度宜示中外。

     丙寓,金主如東京。

     是日,金李永壽、王翊辭行,賜鞍馬器币及其屬銀帛有差。

    翊日,永壽發臨安,诏通問使章誼等偕行。

     自張浚召還,而川陝宣撫處置副使王似、盧法原,人望素輕,頗不為都統制吳玠所憚。

    帝聞之,己巳,賜三人玺書,略曰:“羊祜雖居大府,必任王濬以專征伐之圖;李愬雖立殊勳,必禮裴度以正尊卑之分。

    傳聞敵境尚列屯兵,宜益務于和衷,用力除于外患。

    ”時玠為檢校少保,位遇浸隆,故有是诏。

     癸酉,輔臣進呈張浚奏:“四川自七月以來,霖雨、地震,蓋名山大川久阙降香,乞制祝文付下。

    ”帝曰:“霖雨、地震之災,豈非重兵久在蜀,調發供饋,椎膚剝體,民怨所緻?當修德撫民以應之,又何禱乎!” 浚漕河,以漕運不通故也。

    诏:“役兵得遺物者,以十分之四給之;河中遺骸,聽僧徒收瘗,數滿二百,給度牒一道。

    ”統用二浙廂軍四千馀人,月馀而畢。

     乙亥,徽猷閣待制、知鎮江府胡世将試尚書禮部侍郎,秘書少監劉岑權刑部侍郎兼吏部侍郎,兼權禮部侍郎鄭滋改權刑部侍郎。

     降通山縣為鎮。

     丁醜,召江西制置大使趙鼎赴行在,将以代席益也。

    鼎守洪都逾再歲,戢吏愛民,盜賊屏息,一方賴之。

     戊寅,臨安府火。

     是月,秦州觀察使、熙河蘭廓路馬步軍總管關師古叛,降僞齊。

     時師古自成都率選鋒軍統制李進、前軍統制戴钺求糧于僞地,襲大潭縣,掩骨谷城,叛将慕容洧拔寨遁去。

    師古深入至石要嶺,遇敵兵,與戰,大敗。

    師古旋師大潭,内懷漸懼,單騎降于豫。

    自此失洮、岷之地,但馀階、成而已。

     二月,辛巳朔,張浚至潭州。

     時鼎寇楊太既為官軍所敗,其黨漸散,賊防之甚嚴,鄰居失覺者,其罪死;間有得達官地,保甲又利其财而殺之。

    知鼎州程昌宇,乃募人能降者與獲級同,故降者稍衆。

    浚至,遂留左朝散郎、權樞密院計議官馮檝為荊湖撫谕,俾同安撫使折彥質措置招安。

    會嶽州進士王朝倚在賊寨脫歸,自言知賊虛實,诏赴都堂審問。

    後數日,有旨令王〈王燮〉與彥質招安。

    然賊方恃水出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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