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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百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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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命,焞經涉大河,投身山谷,自長安徒步趨蜀。

    臣常延請至司,與之晉接,觀其所學所養,誠有大過人者。

    今陛下博采群議,召置經筵,而焞辭免新命,未聞就道。

    伏望聖慈特降睿旨,令江州守臣疾速津遣。

    ”初,焞行至九江,會谏臣陳公輔請禁伊川學,焞複辭,曰:“學程氏者焞也。

    ”浚乃顯言其學行,請趣召之,焞猶不至。

     是月,僞齊陷随州。

     六月,辛卯朔,改谥惠恭皇後日顯恭。

     癸巳,右司谏陳公輔入對,面奏興複之策。

    因言衆論謂南兵不可用,帝慨然曰:“赤壁之役,曹操敗于周瑜,淝水之戰,苻堅敗于謝玄,北人豈常勝哉!越王勾踐卒敗吳王,兵強諸國,亦豈北方士馬邪!” 乙巳,知樞密院事沈與求卒,特辍視朝二日,贈七官為右銀青光祿大夫,即湖州賜田十頃,上将臨奠,其家辭而止。

    與求再執政僅數月,未及有所建明。

    後谥忠敏。

     戊申,兵部尚書兼都督府參謀軍事呂祉,往灘西撫慰諸軍。

     祉初在建康,每有平敵之志,張浚大喜之。

    浚以劉光世持不戰之論,欲罷之,參知政事張守以為不可,浚不從。

    守曰:“必欲改圖,須得有紀律、聞望素高、能服諸兵官之心者一人乃可。

    ”浚曰:“正為有其人,故欲易之也。

    ”時祉亦自謂:“若專總一軍,當生擒劉豫父子,然後盡複故疆。

    ”及光世罷,乃命祉先往淮西。

     直秘閣詹至聞之,遣浚書曰:“呂尚書之賢,固一時選,然于此軍恩威曲折,卵翼成就,恐不得比前人。

    兼此軍今已付王德,德雖有功,而與郦瓊輩故等夷,恐其下有不能平者。

    願更擇偏裨素為軍中所親附者,使為德副,以通下情。

    ”會祉還朝,而瓊與其下八人列狀訟德于都督府,且乞回避;都督府謂德為直,寝不行。

    瓊等又訟于禦史台,德亦言瓊之過。

    乃诏德還建康,以所部一軍隸都督府,複命祉往廬州節制之。

    祉将行,賜以鞍馬、犀帶、象笏,撫谕甚寵,皆非從官故事。

     中書舍人張焘,見浚言:“祉書生,不更軍旅,何得輕付!”浚不從。

    祉又辟都督府準備差遣陳克自随,資政殿學士葉夢得與克厚,謂之曰:“呂安老非馭将之才,子高詩人,非國士也。

    淮西諸軍方互有紛紛之論,是行也,危矣哉!”亦弗聽。

    祉、克皆留其家,以單騎從軍。

    安老,祉字;子高,克字也。

     庚戌,金尚書左丞高慶裔,轉運使劉思,有罪伏誅。

     乙卯,左司谏陳公輔權尚書禮部侍郎。

     己未,給事中兼直學士院胡世将權尚書禮部侍郎。

     秋,七月,丁卯,起複太尉、湖北、京西宣撫使嶽飛,遣屬官王敏求末奏事。

     初,飛請解官,未報,乃以本軍事務官張憲攝軍事。

    憲在告,而權宣撫判官張宗元命下,軍中籍籍曰:“張侍郎來,我公不複還矣。

    ”直寶文閣、新知襄陽府薛弼在武昌,未上,請憲強出臨軍,憲谕群校曰:“張侍郎來,由我公請也。

    公解軍政未久,汝輩乃如此,公聞之且不樂。

    今朝廷已遣敕使起複我公矣,張非久留者。

    ”衆遂安。

     帝命參議官李若虛、統制官王貴詣江州,敦請飛依舊管軍,如違并行軍法。

    若虛等至東林寺見飛,具道朝廷之意,飛乃受诏赴行在。

     張浚見飛,具道上之眷遇,且責其不俟報棄軍而廬墓。

    飛具表待罪,帝慰遣之。

    将行,帝謂飛曰:“卿前日奏陳輕率,朕實不怒卿;若怒卿,則必有行遣,太祖所謂‘犯吾法者,惟有劍耳’。

    所以複令卿典軍,任卿以恢複之事者,可以知朕無怒卿之意也。

    ”飛得帝語,意乃安。

    至是遣敏求來奏事,委曲感恩,雲:“非官家保全,何以有今日!”翼日,帝以其語谕輔臣,秦桧不悅。

     壬申,張浚以旱乞率從官禱雨,又乞弛役、慮囚等數事,因奏:“如浙西諸郡及宣州、廣德軍地形未覺旱,如鎮江、建康地形高,最覺阙雨。

    ”上曰:“朕患不知四方水旱之實,宮中種兩區稻,其一地下,其一地高。

    昨日親閱之,地高者,其苗有槁意矣。

    須精加祈求,庶幾數日間得雨也。

    ” 時方盛暑,浚一日坐東閣,參知政事張守突入,執浚手曰:“守向言秦舊德有聲,今與同列,徐考其人,似與昔異,晚節不免有患失心,是将為天下深憂。

    ”蓋指樞密使秦桧也。

    浚以為然。

     辛巳,張浚等奏禱雨備至,未獲休應,帝曰:“應天須以實,如恤刑、弛役之類,當更有實惠可及民者。

    朕曉夜思之,如積欠一事,為民之害甚大,比因移跸,所過州郡,下蠲除之令,民間極喜。

    可将紹興五年以前稅賦積欠及其它逋負,議蠲之,庶幾少蘇民力。

    ”浚等退而條具,悉施行焉。

     金大保、領三省事晉國王宗翰薨。

    宗翰決策制勝,有古名将風,薨年五十八。

     甲申,蠲諸路民戶紹興五年以前欠租;其坊場淨利,五年正月以前所負,亦除之。

    建康府居民,貧病者畀之藥,死者助其葬。

     乙酉,權戶部侍郎王俣請就建康權正社稷之位,诏從之。

     丙戌,夜,金京師地震。

     封皇叔宗隽、宗固、叔祖暈皆為王。

     丁亥,金汰兵興濫爵。

     戊子,诏:“諸路州縣逃亡民戶未開墾田畝,通限八年輸全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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