羨,次年必虧,益民之食鹽,止如是也。
”
癸醜,監察禦史巫伋請申嚴有司,所在刑獄,不得為非法之具,如仁和、錢塘所用浮匣、命繩之類,違者抵罪,诏刑部禁止。
己未,分遣醫官循行臨安,療病者,至秋乃止。
後以為例。
監察禦史陳積中論監司州縣淹留詞斥之弊,請令諸部每季檢舉,劾其尤者,從之。
是月,安南獻馴象十。
秋,七月,壬申,檢校少傅、保信軍節度使、和國公張浚,落節钺職名,依舊特進、提舉江州太平觀,連州居住。
先是浚因星變,欲力論時事以悟帝意,以其母計氏年高,言之必被禍,恐不能堪。
計氏見其形瘠,浚具言所以,計氏誦其父鹹紹聖初舉制科策曰:“臣甯言而死于斧钺,不忍不言而負陛下。
”浚意遂決,即上疏言:“當今事勢,如養大疽于頭目心腹之間,不決不止;決遲則禍大而難測,決疾則禍輕而易治。
惟陛下謀之于心,斷之以獨,謹察情僞,預備倉卒,庶幾社稷有安全之理。
不然,日複一日,後将噬臍,此臣所以食不下咽而一夕不能安也。
”秦桧見之,大怒。
禦史中丞何若即奏:“浚建造大第,強占民田,殊失大夫省愆念咎之禮。
居常怨恨,以和議非便,惟欲四方多事,僥幸再進,包藏禍心,為害實大。
望賜降黜,以為臣子喜亂徇私之戒。
”故有是命。
戊子,言者乞禁福建民間私藏軍器,帝曰:“此自有法,宜令民通知。
若絕其源,則盜自不作矣。
”
壬辰,提舉秘書省秦熺奉诏立定獻書賞格,诏镂闆行下:應有官人獻秘閣阙書善本及二千卷,與轉官,士人免解,馀比類增減推賞,願給直者聽,諸路監司守臣訪求晉、唐真迹及善本書籍準此。
”
八月,辛醜,築高禖壇。
初,監察禦史王鎡,以上繼嗣未立,請行親祠高禖之禮。
禮官言:“自祖宗以來,惟兩制侍祠,雖《大唐月令》、《政和新禮》有天子親享之儀,而未嘗舉,乞命執政侍祠。
”乃改築于圜丘之東,高咫而廣五倍。
诏訪遺書于西蜀,仍委逐路帥臣。
壬子,将作監邊知白權尚書戶部侍郎,右司員外郎周執羔權禮部侍郎。
甲寅,以邊知白為賀金國正旦使,武節郎兼閤門宣贊舍人孟思恭副之;周執羔為賀生辰使,左武大夫、知閤門使宋錢孫副之。
先是奉使者得自辟十人以行,賞典既厚,願行者多納金以請,執羔始拒絕之。
金以所教神臂弓弩手八萬人讨蒙古,連年不能克。
是月,令汴京行台尚書省事蕭保壽努與蒙古議和,割西平河以北二十七團寨與之,歲遺牛羊米豆,且冊其長為蒙古國,蒙古不受。
九月,甲戍,端明殿學士、提舉萬壽觀兼侍讀何鑄為大金國信使,賓德軍節度使、提舉萬壽觀邢孝揚副之,以迎請宗族故也。
丙申,诏:“武成王廟從祀諸将,升趙充國王于堂,降韓信于庑下。
”用祠部員外郎、權國子司業陳誠之請也。
是月,劉豫死于金臨潢府。
冬,十月,丁酉朔,新禮器成。
戊戍,帝觀于射殿,宰執、侍從、台谏、南班宗室、禮官、正刺史以上皆與觀,撞景鐘,奏新樂,用皇祐故事也。
徽猷閣待制、提舉江州太平觀劉子羽卒,年五十。
子羽在泉州,嘗獻時宜八事:論淮甸郡縣不必盡守故城,各随所在,據險置寨,守以偏将;故長驅深入,則我綴其後,二三大将浮江上下為之聲援。
論荊、襄宜合為一路,置帥公安,益兵聚糧,為戰守計。
論三衙寡弱未振,宜益增禁衛。
論守江宜輕戍江北,重戍江南。
論舟船當講求訓練,使大艦利于控扼,小舟利于走集。
論南兵剽悍可用,請别立統帥。
論江、淮、陝、蜀之兵當互為聲援。
論募兵,請于荊、粵收集諸盜。
後皆不行。
十一月,庚午,言者論:“近來詩賦、經術,各以舊試人數分取,其間不無輕重。
大抵習詩賦者多,故取人常廣;治經術者鮮,故取人常少。
今若專以就試之人立定所取分數,則詩賦人常占十之七八,而治經術者止得十之一二,但恐浸廢經術之學矣。
望命有司再加讨論,如通經之人有馀,聽參以策論,圓融通取,明立分數,庶幾主司各有遵守。
”帝曰:“當日行詩賦,為士人不讀史;今若專用詩賦,士人不讀經。
大抵讀書當以經義為先,所論宜令禮部看詳以聞。
”
癸酉,帝齋于文德殿。
丙子,合祀天地于南郊,始命普安郡王亞獻,恩平郡王璩終獻。
是歲,備祭器,設八寶,如政和之儀。
太史局令胡平言三台星見。
禮畢,帝禦行宮,赦天下。
庚辰,複置荊門軍當陽縣。
自建炎渡江,始廢禦書院;癸未,诏複之。
癸巳,權尚書工部侍郎錢時敏移兵部侍郎,軍器監徐琛權工部侍郎。
十二月,己亥,彗出西南方。
诏避殿,減膳。
辛酉,金使龍虎衛上将軍、會甯尹盧彥論,定遠大将軍、四方館伴使張仙壽,來賀來年正旦。
是歲,西夏尊孔子為文宣帝。
紹興十七年金皇統七年
春,正月,己卯,诏曰:“朕惟軍興二十馀年,黎元騷動,故力圖罷兵以冀休息。
今疆埸無虞,流徙有歸,四境之内,舉獲安堵,朕心庶幾焉。
尚慮監司、郡守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