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卷一百三十

首頁
    二十五年金貞元三年 春,正月,辛酉,金以判東京留守大托蔔嘉為太傅、領三省事。

     辛未,中侍大夫、保甯軍承宣使、鄂州駐答刂禦前軍統制李道,落階官,加龍神衛四廂都指揮使,将士遷官者五千七百七十有二人,以收捕猺人楊再興之勞也。

     二月,壬午,金以左丞相昂為太尉、樞密使,以右丞相張浩為左丞相兼侍中,樞密使布薩思恭為右丞相兼中書令。

    尚書左丞張中孚罷,以右丞張晖為平章政事,參知政事劉萼為左丞,參知政事蕭赜為右丞,吏部尚書蔡松年為參知政事。

     乙未,捧日天武四廂都指揮使、鎮江府駐答刂禦前諸軍都統制劉寶為安慶軍節度使,龍神衛四廂都指揮使、建康府駐答刂禦前諸軍都統制王權為清遠軍節度使,皆以總戎十年故也。

     金主禦下嚴厲,親王大臣,未嘗假以顔色。

    會磁州僧法寶欲去,張浩、張晖欲留之,金主聞其事。

    三月,壬子,诏三品以上官上殿,責之曰:“聞卿等到寺,僧法寶正坐,卿等皆坐其側,殊失大臣禮。

    ”召法寶诘之,法寶戰懼不知所為,金主曰:“長老當有定力,乃畏死耶?”杖法寶二百,浩、晖各二十。

     乙卯,金以大房山雲峰寺為山陵,建行宮其簏。

     夏,四月,丁醜朔,金境昏霧四塞,日天光,凡十有七日。

     甲申,安南入貢,诏廣西帥臣差熟事近上使臣伴送赴行在。

     乙未,參知政事施钜罷。

     先是侍禦史董德元,右正言王珉,共劾钜罷。

    德元言:“臣聞國朝趙普有佐命之功,而盧多遜陰陷之;寇準有澶淵之功,而丁謂陰陷之。

    後來事體雖終歸于正,當時不能無傷于國體。

    钜頃為小官,常與李光遊,後為何鑄引用,鑄既被斥,钜嘗忄央忄央。

    钜嘗與一猾僧往還,及居府第,頻以書簡傳人,不知所謀何事,深恐傾陷君子有如盧多遜、丁謂之所為。

    ”珉劾钜慢易宗廟,與僧宗喜往來,共為奸謀,有不可測。

    钜再章求去,初罷為資政殿學士、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章再上,遂奪職。

     丁亥,鄂州駐答刂禦前諸軍都統制田師中等言武岡軍徭人已平,請于其所侵省地置一縣,以新甯為名,從之。

     己醜,右通直郎、通判廣州劉景知台州。

    景,旦弟也。

     時台州阙守,州人詣禦史台舉右朝請大夫、通判州事管鎬。

    鎬,師仁兄孫也。

    侍禦史董德元奏:“罪人李光之子名孟津者,其繼母乃鎬之妹,故鼓率士民,舉鎬為知州,鎬縱而不禁。

    請将鎬先次放罷,以破其奸計,并議孟津鼓煽之罪。

    ”辛卯,诏鎬放罷,孟津紹興府羁管。

     李光之得罪也,其弟寬亦被羅織,除名勒停。

    長子孟傳、中子孟醇皆侍行,死貶所。

    仲子孟堅以私史事對獄,掠治百馀日,除名,編管。

    孟津,其季也,至是亦抵罪,田園居第悉籍沒,一家殘破矣。

     辛醜,敷文閣直學士王會複為尚書兵部侍郎。

     五月,丁未朔,日有食之。

     癸醜,金南京大内火。

     乙卯,金主命判大宗正事如上京,奉遷太祖、太宗梓宮。

     乙醜,金主使正議大夫、守秘書監兼右谏議大夫李通、廣威将軍、充群牧副使耶律隆,來賀天申節。

     丙寅,金主如大房山,營山陵。

     六月,庚辰,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兼權參知政事鄭仲熊罷。

     侍禦史董德元言:“仲熊素行貪穢,衆所共聞。

    舊在李光門下,贓污狼籍,密令侄時中與背馳之黨日夕相通,招權納貨,幾天虛日。

    近者沈長卿以謗讪被鄉人訟送棘寺,而陳祖安最為長卿密交,仲熊令時中營救祖安,故言語文字,州縣并為隐匿,及至棘寺,得以脫免。

    ”右正言王珉言:“李光,誤國之大奸也,仲熊未第時,嘗托其門,光與之定交,沈長卿與光庶婢之子陳祖安為狎邪之友。

    如謗讪之事,仲熊特為救免,深恐啟後來狂言妄語之弊。

    ”德元等又言:“近日大金遣使慶賀生辰,南北敦好已久,陛下屢降诏旨,館遇使客,務加周旋。

    仲熊既被旨押宴,對客蹇傲,略無和顔,酒行匆遽,頃刻而罷。

    誤國之深,莫甚于此,請即行罷黜,屏之遠方。

    ”疏六上,仲熊亦求去,乃诏仲熊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職名依舊。

     辛巳,尚書禮部侍郎兼權直學士院湯思退為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兼權參知政事。

    丁亥,侍禦史兼侍講董德元試尚書吏部侍郎,右正言兼侍講王珉試禮部侍郎。

     丙戌,金主登寶昌門觀角牴,百姓縱觀。

     乙未,金主命右丞相布薩思恭等奉遷山陵及迎永壽宮太後。

     癸卯,诏改嶽州為純州,嶽陽軍為華容軍。

     先是左朝散郎姚嶽言:“亂臣賊子侵叛,州郡不幸污染其間,則當與之惟新。

    今嶽飛躬為叛亂以幹天誅,湖、湘、漢、沔,皆其生時提封之地,而巴陵郡獨為嶽州,以叛臣故地,又與姓同,顧莫之或改。

    ”事下本路諸司。

    于是直秘閣、知荊南府孫汝翼等言:“按《水經》,汨水西徑羅縣,與純水合。

    羅縣,即今巴陵郡是也。

    純之為字,有純臣之義焉,其言純粹、純白、純常,皆靜一不雜之義,足以洗叛臣之污。

    ”故有是命。

     嶽嘗為飛幕屬,至是自謂非飛之客,且乞改州名,士論鄙之。

     秋,七月,戊申,宰執
上一頁 章節目錄 下一頁
推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