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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百三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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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書舍人吳秉信試尚書吏部侍郎。

     九月,庚子朔,奉國軍節度使、開府儀同三司、禦前諸軍都統制、知興州吳璘領禦前諸軍都統制職事,判興州。

    自建炎以來,未嘗有使相為都統制者,故改命之。

     璘嘗自著書,号《兵要大略》,謂:“金人有四長,我有四短,當反我之短以制彼之長。

    蓋彼之所長,曰騎兵,曰堅忍,曰甲重,曰弓矢。

    吾當集蕃、漢所長而用之,故以分隊制其騎兵,以番休疊戰制其堅忍,制其甲重以勁弓強弩,制其弓矢則以遠克近,以強制弱。

    ”其說甚備。

    至于陳法,有圖而無書焉。

     辛醜,沈該等言安南人欲買撚金線緞,此服華侈,非所以示四方,帝曰:“華侈之服,如銷金之類,不可不禁。

    近時金絕少,由小人貪利,銷而為泥,甚可惜。

    天下産金處極難得,計其所出不足以供毀之費。

    雖屢降指揮,而奢侈之風終未能絕,須申嚴行之。

    ” 乙巳,翰林學士陳誠之兼侍讀、同知樞密院事。

     癸醜,禦史中丞湯鵬舉兼侍讀、權尚書兵部侍郎。

     甲子,湯鵬舉言:“西清次對,超躐禁從,所以褒有德而顯有功也。

    敷文閣直學士秦埙,敷文閣待制秦堪,敷文閣待制吳益,皆以庸瑣之才,恃親昵之勢,可謂無功無德者也,其可直西清而充次對乎?請镌褫職名,示天下以至公之道。

    ”诏:“鵬舉所論,甚協公議。

    然朕以秦桧輔佐之久,又臨奠之日,面谕桧妻,許保全其家。

    今若遽奪諸孫與婿職名,不惟使朕食言,而于功臣傷恩甚矣!可令中外知朕此意,今後不得更有論列。

    ” 冬,十月,己巳朔,右朝議大夫、知明州王俣試尚書戶部侍郎。

     丙子,拱衛大夫、忠州防禦使、兩浙西路兵馬钤轄邵宏淵為殿前司前軍統制。

     乙酉,金葬始祖以下十帝于大房山。

     丁酉,诏:“前特進張浚,依舊永州居住,俟服阕取旨。

    ” 先是浚奉母喪歸葬于蜀,行至江陵,會以星變求直言。

    浚慮金數年間決求釁用兵,而吾方溺于宴安,謂金可信,蕩然莫之為備;沈該、萬俟禼居相位,尤不厭天下望,朝廷益輕,雖在苫塊,不得不為帝終言之。

    乃複奏曰:“向者講和之事,陛下以太母為重爾。

    幸而徽宗梓宮亟還,此和之權也。

    不幸用事之臣,肆意利欲,乃欲翦除忠良,以聽命于敵而陰蓄其邪心,故身死之日,天下相慶,蓋惡之如此。

    方奸雄之人,拳于富貴,分别黨與,布在要郡,聚斂珍貨,獨厚私室,皆為身謀而不為陛下謀也。

    坐失事機二十馀年,有識痛心。

    失賢才不用,政事不修,形勢不立,而專欲受命于敵,适足啟輕侮之心而正墜其計中。

    臣願陛下深思大計,複人心,張國勢,立政事,以觀機會,未絕其和,而遣一介之使與之分别曲直逆順之理,事必有成。

    ” 萬俟禼、湯思退見之,大怒,以為金未有釁,而浚所奏乃若禍在年歲間者。

    湯鵬舉即奏:“浚身在草上,名系罪籍,要譽而論邊事,不恭而違诏書,取腐儒無用之常談,沮今日已行之信誓,豈複能為國家長慮!徒以閑居日久,以冀複用。

    議者以為前此權臣嘗被其薦,故雖緻人言,猶竄近地。

    況浚近得旨歸葬于蜀,尚堅異議,以唱率遠方之人,慮或生患。

    望屏之遠方,以為臣下不忠之戒。

    ”故有是命。

     閏十月,己亥朔,湯思退言昨日張浚行遣極當,帝曰:“浚用兵,不獨朕知,天下皆知之。

    如富平之敗,淮西之師,其效可見。

    今複論兵,極為生事。

    且太祖以神武定天下,亦與契丹議和。

    ”陳誠之曰:“浚論事頗有不當,如石晉因契丹之力以自立,其勢不得不與之和,此桑維翰之功也。

    及景延廣用事,遽以翁孫之禮待之,契丹遣使問曲直,延廣對使者雲:‘晉有橫磨劍十萬口,翁欲戰則來。

    ’石晉之禍自此始。

    浚不罪延廣而謂維翰不當與契丹和好,甚無謂。

    ”帝曰:“耶律德光入汴,首以此言數延廣罪。

    ”誠之曰:“浚永州之命,甚塞衆議。

    ”帝曰:“不如此,議論不定。

    ” 庚子,秘閣修撰、知婺州辛次膺權尚書禮部侍郎。

     辛醜,宗正少卿李琳為賀大金正旦使,秉義郎、侍衛馬軍司幹辦公事宋均副之;尚書左司郎中葛立方為賀生辰使,閤門宣贊舍人梁份副之。

     丙午,诏:“廉州歲貢珠,雖祖宗舊制,聞取之頗艱,或傷人命。

    自今可罷貢,幸丁縱其自便。

    ”帝謂宰執曰:“朕嘗讀太祖《實錄》,見劉鋹進珠子馬鞍,太祖知劉鋹所采珠子甚多,日役幸丁數千人,死者不少。

    朕以為珠子非急用之物,既是難得,且傷人命,故特令罷貢,以為一方無窮之利。

    ” 龍神衛四廂都指揮使、建武軍承宣使、新江南西路馬步軍副都總管董先卒于鄂州。

     徽猷閣直學士緻仕胡寅卒于衡州。

     十一月,丙子,左從事郎、主管禮兵部架閣文字杜莘老充敕令所删定官。

     先是诏以星變求言,莘老上書論:“彗,戾氣所生,曆考史牒,多為兵兆。

    國家為息民通和,而将驕卒惰,軍政不肅。

    今因天戒以修人事,思患預防,莫大于此。

    ”因陳時弊十事。

     丙戌,知盱眙軍吳說奏請禁止采〈蟲鹹〉。

    帝曰:“暴殄天物,誠為可禁。

    第貧民以此為生,一旦禁止,恐緻失業。

    古之聖人,先仁民而後愛物,今但令官司不得買〈蟲鹹〉,民間從其便也。

    。

    ” 十二月,戊戌逆,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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