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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戌,直秘閣、知臨安府榮嶷權尚書戶部侍郎。
八月,甲午朔,帝谕宰執曰:“昨日卿等繳到宋奂所上徽宗賜奂手诏,朕已恭覽。
蓋徽宗内禅之美,遠過堯、舜,而一時小人,外庭如唐恪、聶昌、耿南仲,内侍如邵成章、張藻、王孝竭輩、辄為妄言以惑淵聖之聽,父子之間,幾于疑貳。
至宋奂、李綱奉迎徽宗還京,綱先歸,具言徽宗之意,而後淵聖感悟,兩宮釋然。
今觀手诏,并得綱題識,皆朕昔所親見者。
朕朝徽宗于龍德宮,嘗聞親谕雲:‘朕平生慕道,天下知之。
今倦于萬機,以神器授嗣聖,方築甬道于兩宮間,以便朝夕相見。
且欲高居養道,抱子弄孫,優遊自樂,不複以事物撄懷。
而小人希進,妄生猜間,不知朕心如此。
嗣聖在春宮二十年,朕未嘗有纖芥之嫌,今豈複有所疑耶?’此皆當時玉音,外庭往往不知。
”沈該等曰:“昨日臣等既得竊觀徽宗诏墨,今又親聞陛下宣谕,此實堯、舜盛德之事,因以知李綱題識,蓋實錄也。
”翼日,該等又請宣付實錄院,帝曰:“朕為人子,何可不暴白其事,使天下後世知之!”既而又親筆書于诏後,宣示宰執。
乙未,參知政事湯鵬舉知樞密院事。
壬寅,清遠軍承宣使兼知興元府姚仲為保甯軍節度使。
癸卯,金始置登聞院。
甲寅,金罷上京留守司。
己未,右奉議郎宋汝為卒。
汝為棄妻子亡去,至是十年,卒于青城縣開先觀,年六十。
汝為未病,以後事托其友人監永康茶稅王槐孫,後月馀乃死,槐孫為葬之青城山中。
是月,金主試進士于廣樂園。
九月,戊辰,故房州觀察使王〈王燮〉追複建武軍承宣使。
戊寅,吏部尚書兼侍讀陳康伯參知政事。
辛巳,給事中兼侍讀王師心權吏部尚書。
癸未,敷文閣待制王俣卒。
丙戌,侍禦史周方崇試尚書禮部侍郎。
冬,十月,庚申,左司谏淩哲權尚書禮部侍郎。
先是台谏官皆湯鵬舉所薦,至是哲與方崇皆内徙,而以朱倬、葉義問代之,自是鵬舉始不安矣。
十一月,乙醜,太常少卿充賀金國正旦使孫道夫、閤門宣贊舍人充副使鄭朋辭行。
先時左從政郎左跸為書狀官,死于涿州驿舍,不暇為棺具,但坎地葬之,及道夫至北庭,乃焚其骨以歸。
後特官一子。
丁卯,工部侍郎兼侍講王綸等言:“興化軍進士鄭樵,耽嗜墳籍,杜門著書,嘗以所著書獻之朝廷,降付東觀。
比聞撰述益多,當必有補治道,終老韋布,可謂遺才。
望賜召對,驗其所學,果有所取,即乞依王蘋、鄧名世例施用,庶學者有所激勸。
”乃命樵赴行在。
殿中侍禦史葉義問論知樞密院事湯鵬舉,以為:“人臣不忠之罪,莫大于掠美以欺君,植黨以擅權;有一于此,法當竄殛,況兼而有之!鵬舉初罷平江,适逢陛下欲去權臣黨與之弊,起廢匿瑕,付以風憲。
凡所彈擊,發蹤指示,皆出陛下之英斷,初非鵬舉可得而竊。
況鵬舉本非正直敢言之士,嘗除廣帥,憚于遠行,因秦桧之嬖人丁禩獻佞于桧,遂移平江。
及秦桧還建康焚黃,鵬舉棄去郡事,連日奔走吳江,望塵雅拜,比它郡守最為谀佞,自非陛下收拭用之,則鵬舉實秦桧黨中之奸猾耳。
至處言路,乃妄自尊大,竊弄威權,使陛下去邪之英斷,反為鵬舉賣直之虛名,此臣所謂掠美以欺君者也。
鵬舉自居要途,引用非類,凡平日之所忌者,雖賢德忠良,必極力擠之,平日之所喜者,雖輕猥邪佞,必極力援之。
坐是劉天民、範成象、留觀德之徒,争為鷹犬,同惡相濟,牢不可解。
逮居樞府,積忌尤甚,凡己所惡,必遣天民輩先谕台谏,有議論不同者,即怫然作色曰:‘此人我所薦拔,何相負如是!’夫台谏者,陛下之台谏,非鵬舉之私人也。
而鵬舉自違诏旨,敗壞成法,略無忌憚之心,複蹈前車之轍,此臣所謂植黨以擅權者也。
況鵬舉位居宥密,執權甚重,若不急去,其害有甚于秦桧。
望将鵬舉明正典刑,竄之遠方,以為不忠罔上之戒。
”
辛巳,左正言何溥請特诏大臣勿數易郡守,帝謂宰執曰:“此論切中時病。
近亦有因事移易者,今非甚不得已,且令成資。
”湯思退曰:“豈惟郡守!監司亦然。
欲于卿、監、郎官中擇資淺者,令中外更代,皆至成資而罷。
”帝曰:“如此,不惟免迎送之擾,亦可革内重外輕之弊矣。
”
丁亥,知樞密院事湯鵬舉罷,為資政殿學士、提舉在外宮觀,免辭謝。
十二月,乙未,重見尚書六部成。
己酉,以徐林為刑部侍郎。
戊午,金主遣骠騎上将軍、侍衛親軍馬步軍副都指揮使高思廉,昭毅大将軍、行尚書兵部郎中阿勒根彥忠,來賀明年正旦。
是歲,金以張仲轲為谏議大夫,修起居注,但食谏議俸,不得言事。
金主恃累世強盛,欲用兵以一天下,吏部尚書李通揣知其意,遂與仲柯及右補阙馬欽等,盛談江南富庶,子女玉帛之多,以逢其意。
宦者梁珫因極稱宋劉妃絕色傾國,金主大喜,命縣君高蘇庫爾貯衾褥之新潔者,俟得劉貴妃用之。
欽為人輕脫,不識大體,金主每召見與語,欽出,辄以語人曰:“上與我論某事,将行之矣。
”其視金主如僚友然。
累遷國子司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