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紀一百五十一∷起強圉協洽正月,盡屠維作噩十二月,凡三年。
○孝宗紹統同道冠德昭功哲文神武明聖成孝皇帝
淳熙十四年金大定二十七年
春,正月,丙午,真州運司乞展限收換銅錢,帝曰:“久相玩習,不成号令矣。
”王淮等請令漕司措置,帝曰:“頻降指揮,人亦不信。
今且教措置,以觀其後。
”帝又曰:“賢者不待賞罰而自勤勉;至于中人,無賞罰不得。
天下大抵皆中人耳。
”
已酉,金以襄城令東平趙沨為應奉翰林文字。
沨入謝,金主謂宰臣曰:“此黨懷英所薦耶?”對曰:“谏議黃久約亦嘗薦之。
”金主曰:“學士院比舊殊無人材,何也?”右丞張汝霖曰:“人材須作養;若令久任練習,自可得人。
”
庚戌,金主如長春宮、春水。
二月,乙亥,金主還都。
乙卯,金改闵宗廟号曰熙宗。
庚辰,知福州賈選言:“福州瀕海諸寨,皆系海道要害,今巡檢乃有以蔭官及雜流出身,或素不知兵,或年已垂老,緩急不可倚仗。
請今後應沿海巡檢,須武舉或軍功出身,年未五十,谙曉兵機行陳之人,方許注差。
勘會先曾經海道捕賊立功諸會船水人,次注武舉出身人;如無,即依見行法差注,止不注流外出身之人。
”從之。
癸未,金以曲陽縣置錢監,賜名利通。
丁亥,以樞密使周必大為右丞相。
時封事多言大臣異同,必大曰:“各盡所見,歸于一是,豈可尚同!陛下複祖宗舊制,命三省覆奏則後行,正欲相維,非止奉行文字也。
”
金禦史台言:“自來尚河京府州縣官,有坐視管内河防缺壞,略不介意者。
請令沿河京府州縣長貳官,皆于名銜加管句河防事。
如規措有方,能禦大患,或守護不謹,以緻疏虞,随時聞奏,議賞罰。
”金主從之。
仍命每歲将泛之時,令工部官一員沿河檢視,沿河府州之長貳皆提舉河防事,縣令、佐皆管句河防事。
戊子,以施師點知樞密院事。
丙申,金命;“罪人在禁,許親屬入視。
”
三月,辛亥,金皇太孫受冊,赦。
乙卯,金尚書省言:“孟家山金口閘,下視都城百四十馀尺,恐暴水為害,請閉之。
”诏可。
庚申,陳居仁言:“祖宗加意斯民,見于役法,尤為詳備。
其後臣僚州郡申明沖改,浸失法意。
請下敕令所,取祖宗免役舊法,并于戶部取括紹興十八年以後續指揮,本所官精加考核,其有與舊法抵牾,即行删去,修為一書,名曰《役法撮要》,候成,镂闆頒天下。
”從之。
夏,四月,壬午,趙伯韺請添差軍中屬官差遣,帝曰:“軍中豈可添差,虛請給占!當時不合開端,遂使源源陳乞不已。
除見任添差人許滿今任,日後更不差人。
”
丙戌,金以刑部尚書崇浩為參知政事。
戊子,賜禮部進士王容等四百三十五人及第、出身。
翰林學士洪邁言:“《貢舉令》賦限三百六十字,論限三百字。
今經義、論策一道有至三千字,賦一篇幾六百言。
寸晷之下,唯務貪多,累牍連篇,何由精妙!宜俾各遵體格,以返渾淳。
”
丙申,金主如金蓮川。
辛醜,金中都地震。
五月,庚午,金主以所進禦膳味不調适,使人問之。
尚食局直長言:“臣聞老母病劇,私心愦亂,以此有失嘗視。
”金主嘉其孝,即令還家侍疾。
六月,戊寅,以久旱,頒畫龍祈雨法。
金免中都、河北等路被河決水災軍民租稅。
甲申,駕詣太子宮祈雨,次詣明慶寺。
丁亥,觀文殿大學士、特進梁克家卒,谥文靖。
庚寅,臨安火。
癸巳,王淮等以旱求罷。
不許。
诏修炎帝陵,陵在衡州茶陵縣,從衡州之請也。
己亥,省釋兩浙路罪囚。
秋,七月,丙午,太白經天。
诏曰:“政事不修,旱為虐,可令侍從、台谏、兩省、卿監、郎官、館職疏陳阙失及當今急務,毋有所隐。
”己酉,诏監司條上州縣弊事、民間疾苦。
辛亥,避殿,減膳,徹樂。
壬子,金主秋獵。
癸醜,命檢正都司看議群臣封事,有可行者以聞。
诏權減秀州經總制籴本錢半年。
何澹言省吏改易都司簽拟文字,帝謂帝臣曰:“卿等可自以意問之,前後改易者何事?亦欲官吏各有所警。
”
丙辰,命臨安府捕蝗,募民輸米赈濟,除紹興新産下戶今年和市布帛二萬八千匹。
辛酉,以江西、湖南饑,給度牒,籴米備赈。
戊辰,雨。
命給、舍看詳監司具到州縣弊事。
八月,辛未,賜度牒百道,米四萬馀石,備赈紹興府饑。
王淮言:“石萬等所造曆,與《淳熙戊申曆》差兩朔。
又,《淳熙曆》十一月下弦在二十四日,恐曆法有差。
”帝曰:“朔豈可差!朔差,則所失多矣。
可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