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紀一百五十七∷起阏逢困敦四月,盡柔兆攝提格十二月,凡二年有奇。
○甯宗法天備道純德茂功仁文哲武聖睿恭孝皇帝
嘉泰四年金泰和四年
夏,四月,甲午朔,命内外諸軍詳度純隊法。
立韓世忠廟于鎮江。
甲辰,知樞密院事許及之罷。
時兵端已開,韓侂胄欲令及之守建康,及之辭不行,遂罷。
赈恤江西水、旱州縣。
丙申,金定縣令以下考課法。
庚子,增定關防奸細法。
乙巳,以張孝伯參知政事;吏部尚書錢象祖賜出身,同知樞密院事。
丙午,金定衣服制。
甲寅,金以久旱,下诏責躬,避正殿,減膳,撤樂,免旱災州縣徭役及今年夏稅,遣使審囚,理冤獄。
乙卯,金宰臣上表待罪。
金主答诏曰:“朕德有愆,上天示異。
卿等各趨乃職,思副朕懷。
”
丙辰,诏:“嚴科舉請屬奔競之弊,有辄私遺書及受私書不以聞者,重置于理。
”
壬戌,金萬甯宮端門災。
五月,癸酉,金平章政事圖克坦镒、右丞完顔匡罷。
甲戌,雨。
先是金禦史中丞孟鑄言:“今歲愆陽,已近五月,比至得雨,恐失播種之期。
可依種麻菜法,擇地形稍下處,撥畦種谷,穿土作井,随宜灌溉。
”金主從其言。
區種法自此始。
乙亥,诏:“諸軍主帥各舉部内将材三人,不如所舉者坐之。
”
癸未,追封嶽飛為鄂王。
飛先已賜谥,至是韓侂胄欲風厲諸将,乃追封之。
尋追封劉光世為鄜王,贈宇文虛中少保。
六月,壬辰朔,金罷兼官俸給。
丙申,置諸軍帳前雄校,以軍官子孫補之。
壬寅,诏侍從、台谏、兩省集議裁抑濫賞。
乙巳,金始祭中霤。
壬子,诏沿江四川軍帥簡練軍實。
丁巳,增廬州張勇軍為千人。
秋,七月,甲子,以旱,诏大理、三衙、臨安府、兩浙及諸路決系囚。
戊辰,金主朝獻于衍慶宮。
己巳,蠲内外諸軍逋負營運息錢。
辛未,蠲兩浙州縣阙雨州縣逋租。
戊子,命諸路提刑、提舉司措置保伍法。
八月,金大理丞姬端修罷,以議知大興府赫舍哩執中罪不當也。
執中鞫魏廷實獄,廷實無罪而破其家,時論以為冤。
禦史台請移問,執中奏府斷尚未決,禦史台遽令移推,下大理寺議。
端修謂執中言涉私,當治罪。
诏以端修别出情見,削一官,解職。
尋令吏部侍郎李炳等推問,炳等言禦史台理直,金主但切責執中而已。
孟鑄疏劾之曰:“京師百郡之道,四方取則。
知府執中,貪殘專恣,不奉法令,自奉聖州罪解以後,怙罪不悛,蒙朝廷恩貸,轉生跋扈。
雄州詐奪人馬;平州冒支己俸;無故破魏廷實家,發其冢墓;拜表,以調鷹不至;祈雨,聚妓嬉戲,毆詈同僚,擅令住職,失師帥之體。
”金主以執中薦為東宮護衛,頗右之,謂鑄曰:“執中粗人,似有跋扈爾。
”鑄曰:“明天子在上,豈容有跋扈之臣!”金主悟,乃罷執中為武衛軍都指揮使。
丁酉,金以右丞相崇浩為左丞相,右丞布薩揆為平章政事,參知政事孫即康為右丞,禦使大夫布薩端為左丞,吏部尚書通吉思忠為參知政事。
己亥,陳自強等上《皇帝玉牒》。
癸醜,金以西京留守崇肅為禦史大夫。
先是,金以旱求直言。
癸卯,尚書省奏河南府盧顯達、汝州王大材所陳,言涉不遜,請以情理切害除其罪;從之,仍遍谕中外。
丁巳,金馳圍場遠地禁,縱民耕、捕、樵采,減教坊長行五十人,渤海教坊長行三十人,文繡署女工五十人,出宮女百六十人。
戊午,參知政事張孝伯罷。
九月,丙寅,金主如薊州秋山。
冬,十月,丙申,金诏:“親軍三十五以下,令習《孝經》、《論語》。
”
庚子,以資政殿大學士、淮東安撫使張岩參知政事。
時以吳獵帥湖北,将赴鎮,見監石門酒庫黃幹,訪以兵事。
幹曰:“聞議者欲為大舉深入之謀。
果爾,必敗。
此何時,而可進取哉!”
先是獵以戶部員外郎總領湖廣、江西、京西财賦,知韓侂胄将開邊,荊襄必受兵,乃贻書當路,請号召義士以保疆場,刺子弟以補軍伍,增棗陽、信陽之戍以備沖突,分屯陽邏五關以捍武昌,杜越境誘竊以謹邊隙,選試良家子弟以衛府庫。
輸湖南米五十萬石于襄陽,又以湖北漕司和籴米三十萬石分輸荊、郢、安、信四郡,蓄銀帛百萬計,以備賞犒。
拔董達、孟宗政、柴發等,分列要郡。
至是赴鎮,計金攻襄陽,則荊州尤為重鎮,乃修高氏三海,築金銮、内湖、通濟、保安四匮,達于上海而注之中海;築拱辰、長林、藥山、棗林四匮,達于下海;分高沙、東獎之流,由寸金提外曆南紀、楚望諸門,東彙沙市為南海。
又于赤湖城西南遏走馬湖、熨鬥陂之水,西北置李氏匮,水勢四合,可限戎馬。
高氏三海者,高保融據荊南時,分江流,潴為大澤,以遏北方戎馬者也。
太祖并天下,慮竊據者為後世患,乃決而去之。
獵複修治,以為荊州之險。
癸卯,金主還都。
十一月,己未朔,诏:“兩淮、荊襄諸州,值荒歉奏請不及者,聽先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