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令王喜鞫其黨,皆抵罪。
時巨源方與金人戰于鳳山之長橋,丙密使興元都統制彭辂收巨源,械送阆州獄,至大安龍尾灘,丙使将校樊世顯取刀斷其首,不絕者逾寸,遂以巨源自殪聞。
忠義之士,聞者莫不扼腕流涕。
劍外士人張伯威為文以吊,其辭尤悲切。
李壁在政府,聞丙上巨源敗狀,歎曰:“嘻,巨源其死矣!”丙以人情洶洶,上章求免。
楊輔亦謂丙殺巨源,必召變,請以劉甲代之。
秋,七月,己卯,封不俦為嗣濮王。
庚辰,金朝獻于衍慶宮。
壬午,金诏:“民間交易典貿,一貫以上,并用交鈔,毋用錢。
”
大旱,飛蝗蔽天,食浙西豆、粟皆盡。
乙酉,下诏罪己,命郡邑赈恤之。
金敕尚書省:“自今初受監察者,令進利害帖子,以待召見。
”
甲午,金左副元帥完顔匡自許州還都。
八月,庚戌,金割汝州襄城縣隸許州。
初,方信孺至濠州,赫舍哩子仁止之于獄,露刃環守之,絕其薪水,要以五事。
信孺曰:“反俘、歸币,可也;縛送首謀,自古無之;稱藩、割地,則非臣子所敢言。
”子仁怒曰:“若不望生還耶?”信孺曰:“吾将命出國門時,已置生死度外矣。
”子仁遣至汴見元帥崇浩,出就傳舍。
崇浩使将命者來,堅持五說,且謂稱藩、割地自有故事。
信孺曰:“昔靖康倉卒割三鎮,紹興以太母故暫屈,今日可用為故事耶?請面見丞相決之。
”崇浩坐幄中,陳兵見信孺,曰:“五事不從,兵即南下矣。
”信孺辯對不少屈,崇浩叱之曰:“前日興兵,今日求和,何也?”信孺曰:“前日興兵複仇,為社稷也;今日屈己求和,為生靈也。
”崇浩不能诘,授以報書曰:“和與戰,俟再至決之。
”
信孺還,诏侍從、兩省、台谏官議所以複命,衆議還俘獲,罪首謀,增歲币五萬,遣信孺再往。
時吳曦已誅,金人氣頗索,然猶執初議。
信孺曰:“本朝謂增币以為卑屈,況名分、地界哉!且以曲直校之,本朝興兵在去年四月,若移書誘吳曦,則去年三月也,其曲固有在矣。
如以強弱言之,若得滁、濠,我亦得泗、漣水;若誇胥浦橋之勝,我亦有鳳凰山之捷;若謂我不能下宿、壽,若圍廬、和、楚,果能下乎?五事已從其三,而猶不我聽,不過再校兵耳!”金人乃曰:“割地之議姑寝,但稱藩不從,當以叔為伯,歲币外别犒師可也。
”信孺固執不許。
崇浩遂密與定約,複命。
朝廷以林拱辰為通謝使,與信孺執國書誓草,及許通謝百萬缗。
至汴,崇浩怒信孺不曲折建白,遽以誓書來,有誅戮禁锢語,信孺不為動。
将命者曰:“此非犒軍可了,别出事目以示之。
”信孺曰:“歲币不可再增,故代以通謝錢。
今得此求彼,吾有隕首而已。
”會蜀兵入大散關,崇浩益疑之,乃遣信孺還,複書于張岩曰:“若能稱臣,即以江、淮之間取中為界,欲世為子國,即盡割大江為界,且斬元謀奸臣,函首以獻,及添歲币五萬兩匹,犒師銀一千萬兩,方可議和好。
”信孺還,緻其書。
韓侂胄問之,信孺言:“敵所欲者五事:一,割江、淮;二、增歲币;三,索歸正入;四,犒軍銀;五,不敢言。
”侂胄固問之,信孺徐曰:“欲得太師頭耳。
”侂胄大怒。
九月,庚戌朔,金左丞相兼都元帥崇浩卒于軍,谥通敏,崇浩與布薩揆、穆延斯圖赉皆金之宿将也,相繼而殁。
臨戰易将,兵家所忌,而宋人不知乘,舉朝惴惴,以和議得成為幸,故金人每笑南朝無人。
壬午,方信孺以忤韓侂胄,坐用私觌物擅作大臣饋遺金将,奪三官,臨江軍居住。
信孺三使,金人雖未許即和,然書問往來,亦不拒其請,信孺既貶,欲再遣使,顧在廷無可者,近臣以王楠薦;乃命楠假右司郎中,持書北行,楠,倫之孫也。
甲申,金以左丞布薩端為平章政事,封申國公。
命完顔匡代崇浩統師于汴,晉平章政事兼左副元帥,封定國公。
乙酉,權攢成肅皇後于永阜陵。
辛卯,以殿前都指揮使趙淳為江淮制置使。
乙未,張岩罷。
韓侂胄聞金人欲罪首謀,意懷慚憤,複欲用兵,乃以淳鎮江淮而罷張岩。
岩開督府九月,耗縣宮錢三百七十萬缗。
壬寅,祔成肅皇後神主于太廟。
是秋,蒙古再伐西夏,克斡啰該城。
冬,十月,乙卯,複珍州、遵義軍。
丙辰,以邊事诏谕軍民曰:“朕憂勤弗怠,敢忘繼志之誠;寡昧自量,尤謹交鄰之道。
屬邊臣之妄報,緻兵隙之遂開。
第惟敵人陰誘曦賊,計其納叛之日,乃在交鋒之前,是則造端豈專在我!況先捐四州已得之地,亟谕諸将斂戍而還,蓋為修好之謀,所謂不遠之複,無非曲為于生民,讵意複乖于所約,議稱謂而不量彼此,索壤地而拟越封陲;規取貨财,數逾千萬。
雖盟好之當續,念膏血之難朘。
當知今日之師,愧非得已而應,豈無忠義,共振艱虞!”
辛未,金陝西宣撫使圖克坦镒遣将攻下蘇嶺關。
先是,金大定中,定學校所習諸史,《五代》并用薛居正、歐陽修新、舊本。
十一月,癸酉,诏:“新定學令内削去薛居正《五代史》,止用歐陽修所撰。
”
韓侂胄竊柄久,中外交憤,及妄開邊釁,怨者益衆。
金人來索首謀,禮部侍郎史彌遠,時兼資善堂诩善,密建去兇之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