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卷一百六十八

首頁
    之功,恐假道有及虞之勢。

    心之憂矣,臍可噬乎!固将布失于國中,以志吾過,但使留屯于塞下,自守我疆。

    忽西陲之弗甯,駭北騎之深入,重以均、房之叛将,發此京湖之禍機,肆荼毒于列城,至蔓延于他路。

    兵民之死戰鬥,戶口之困流漓,室廬靡存,骼胔相望。

    緻援帥之暴露,及死戰鬥,戶口之困流離,室廬靡存,骼胔相望。

    緻授師之暴露,及科役之繁苛,為之騷然,有足憫者。

    是皆朕明不能燭,德有未孚,上無以格乎天之心,下無以定乎民之志,遂令有衆,多告非辜。

    朕方施令發政,以為緩輯之圖,補卒搜乘,以嚴守禦之備。

    想瘡痍之溢目,如疾病之在身。

    咨爾群僚,體予至意。

    ” 蒙古複破随、郢二州及荊門軍。

    殿中待禦史李宗勉率全台言曰:“蜀之四路,已失其二,成都隔絕,荊門又破,江陵孤城,何以能立!兩淮之地,人民奔迸,并邑丘墟。

    陛下誠能亟下哀痛之诏,以身率先,深自貶損,出内帑儲蓄,以風動四方。

    然後勸谕戚畹、世臣,随力輸财,以佐公字之調度。

    分上流淮東、淮西為二帥,而以江淮大帥總之,或因今任,或擇長才,分地而守,聽令而行。

    公私之财,分給四處,俾之招潰卒,募流民之強壯者,以充遊兵,以補軍籍,仍選沿流諸郡将士,為捍禦之圖,猶可支吾。

    不然,将水陸俱下,大合荊楚之衆,擾我上流,江以南震蕩矣。

    或謂其勢強盛,宜于講和,欲出金缯以奉之;是抱薪救火,空國與敵也!” 初,蒙古惟事進取,所降之戶,因以予将士,一社之民,各有所主,不相統攝。

    至是诏括戶口,以大臣呼圖克領之,始隸州縣。

     時群臣皆欲以丁為戶,耶律楚材以為不可。

    衆皆曰:“我朝及西域諸國,莫不以丁為戶,豈可舍大朝之法而從亡國之政?”耶律楚材曰:“自古有中原者,未嘗以丁為戶。

    若果行之,可輸一年之賦,随即逃散矣。

    ”蒙古主從之。

     及忽圖克以所括中州戶一百四萬上,蒙古主議以真定民戶奉太後湯沐,諸州民戶分賜諸王、貴戚。

    楚材曰:“裂土分民,易以生隙。

    不如多與金帛,足以為恩。

    ”蒙古主曰:“業已許之矣。

    ”楚材曰:“若置官吏,必自诏命,除恒賦外,不令私自征斂,差可久矣。

    ”從之。

     楚材又定賦稅:每二戶出絲一斤,以供官用;五戶出絲一斤,以給受賜貴戚、功臣之家。

    上田每畝稅三升半,中田三升,下田二升半,水田畝五升,商稅三十分之一,鹽價銀一兩四十斤,以為永額。

    朝議皆以為太輕,楚材曰:“作法于涼,其弊猶貪,将來必有以利進者,則今已重矣。

    ” 蒙古近臣議收民牝馬,耶律楚材曰:“中原皆田蠶之地,今若行之,後必有民害。

    ”從之。

    時工匠制造,糜費官物,十私八九。

    楚材請皆考核之,遂為定制。

     五月,甲申,以趙葵為淮東制置使兼知揚州。

    葵墾田治兵,邊備以饬。

     六月,癸已,直煥章閣、知慶元府、沿海制置趙與朝辭,論沿海便宜及三邊事體。

    帝曰:“慶元控制海道,如招軍造船、團結訓練等事宜,留意施行。

    ” 丁酉,錄行在系囚。

     已亥,洪咨夔上遺表。

    诏:“咨夔鲠亮忠悫,有助親政,可特與執政恩數。

    ” 壬寅,權發遣泰州蔡節朝辭,言皇嗣未立,帝曰:“祖宗自有典故,見今讨論。

    ” 甲辰,右正言李韶言:“江西憲司奏吉州太和縣豪民陳聞詩,脅取鄉民田産,殒死者數人。

    有司勘究,具得其實,事上于朝,尼而未行。

    官弱民強,漸不可長。

    請将聞詩同進士出身駁放,仍照條坐罪。

    ”從之。

     戊申,直寶谟閣、知婺州陳庸熙,言當舉皇祐典禮,以太祖、太宗、甯考并配于明堂。

    诏令禮部、太常寺讨論以聞。

     蒙古耶律楚材請立編修所于燕京,經籍所于平陽,編集經史;召儒士梁陟充長官,以王萬慶、趙著副之。

     秋,七月,丁卯,以同知樞密院事兼權參知政事鄭性之為參知政事,權刑部尚書兼給事中李鳴複為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

     甲申、雨血。

     八月,癸巳,以久雨,诏出堂平倉米千石,赈粟以平市價。

     戊申,監察禦史王極言:“二浙諸郡,雨水為沴,禾稼害于垂成,請下有司預樁錢米,赈贍災傷,并下倉漕兩司議蠲稅賦,仍錄貧乏,速議赈濟之。

    ” 蒙古破棗陽軍、德安府。

     初,蒙古破許州,獲金軍資庫使姚樞,楊惟中見之,以兄事樞,與之偕谒蒙古主,至是南伐,诏樞從惟中,即軍中求儒、釋、道、醫、蔔之徒,樞招至稍衆。

    及破棗陽,特穆爾岱欲坑士人,樞力與辨,得脫死者數十。

    既破德安,得儒者趙複。

    複以儒學見重于世,及被獲,不欲北行,力求死,樞譬說百端,曰:“徒死無
上一頁 章節目錄 下一頁
推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