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嚴為治,破豪猾,去奸吏,治蠱獄,政聲赫然。
經筵奏對,誠實懇切,至身心之要,未嘗不從容諄至,帝比為程颢、程頤。
陳宗禮進讀《孝宗聖訓》,因言:“安危治亂,第起于念慮之間。
念慮稍差,禍亂随見,天下之亂,未有不起于微而成于著。
”又言:“不以私意害公法,乃國家之福。
”帝曰:“孝宗家法,惟賞善罰惡為尤謹。
”宗禮曰:“有功不賞,有罪不罰,雖堯、舜不能治天下,誠不可不謹也。
”旋擢禮部尚書。
宗禮乞奉祠,帝曰:“豈朕不足與有為耶!”遂予郡。
六月,丁卯,蒙古封皇子納穆哈為北平王。
丙子,蒙古立漕運司。
戊寅,蒙古命山東統軍副使王仲仁督造戰船于汴。
壬午,以衢州饑,命守令分勸諸藩邸,發廪助之。
史館檢閱慈溪黃震輪對,言時弊:曰民窮,曰兵弱,曰财匮,曰士大夫無恥。
請罷給僧道度牒,使其徒老死即消弭之,收其田入,可以富軍國,纾民力。
時宮中建内道場,故震首及之。
帝怒,批降三級;用谏官言得寝,出通判廣德軍。
秋,七月,壬寅,禮部侍郎李伯玉言:“人才貴乎養,養不貴速成,請罷童子科,息奔競,以保幼稚良心。
”诏從之。
賈似道嘗集百官議事,忽厲聲曰:“諸君非似道拔擢,安得至此!”衆默然,莫敢應者。
李伯玉曰:伯玉殿試第二人,平章不拔擢,伯玉地步亦可以至此。
”似道雖改容,而有怒色。
伯玉退,即治歸,遂以顯文閣待制出知隆興府。
丙午,蒙古遣使祀五嶽、四渎。
先是蒙古東平萬戶嚴忠範奏:“太常登歌樂器,樂工已完,宮縣文武二舞未備,請以東平漏籍戶充之,合用樂器,官為置備。
”中書命左三部、太常寺、少府監于興禅寺置局,委官楊天佑、太祝郭敏董其事。
大樂正翟岡,辨驗音律,充收受樂器官。
丞相耶律鑄又言:“今制宮縣,大樂内編磬十二虛,宜于諸處選石材為之。
”太常寺以新撥宮縣樂工、文武二舞四百十二人,未習其藝,遣大樂令許政往東平教之。
大樂署言:“堂上下樂舞官員及樂正合用衣冠、冠冕、靴履,請行制造。
”中書、禮部移準太常博士議定制度,下所屬制造。
既而省臣言:“太廟殿室向成宮縣,樂器鹹備,請征東平樂工赴京師肄習。
”是月,新樂服成,樂工至自東平,敕翰林院定拟八室樂章,太樂署編運舞節,俾肄習之。
八月,癸亥,蒙古賜丞相巴延第一區。
丁卯,蒙古遣兵部侍郎赫迪、禮部侍郎殷弘使日本,賜書,約通問結好。
诏高麗導使至其國。
九月,戊午,蒙古主歸自上都,謂廉希憲曰:“吏廢法而貪,民失業而逃,工不給用,财不贍費,先朝患此久矣。
自卿等為相,朕無此憂。
”對曰:“陛下聖猶堯、舜,臣等未能以臯陶、稷、契之道贊輔太平,懷愧多矣。
今日小治,未足多也。
”蒙古主因論及魏征,希憲曰:“忠臣良臣,何代無之?顧人主用不用爾!”未幾,有内侍傳旨入朝堂,言某事當爾。
希憲曰:“此閹宦預政之漸也。
”遂入奏,杖之。
冬,十月,丁醜,蒙古太廟成,丞相安圖、巴延言祖宗世數、尊谥、廟号,增祀四世各廟神主,配享功臣法服、祭器等事,皆宜定議,蒙古主命平章政事趙璧等集群臣,議定烈祖、太祖、太宗、卓沁、察哈岱、睿宗、定宗、憲宗為八室。
蒙古同知滕州郭侃言:“宋人羁留我使,宜興師問罪。
淮北可立屯田三百六十所,一屯所田,足供軍旅一日之需。
”
壬寅,蒙古命制國用司造神臂弓千張,矢六萬。
蒙古總帥汪惟正,遣将由間道襲開州,楊文安遣千戶王福引兵助之。
福先登,城遂陷,守将寵彥海投崖死,蒙古留兵戍其地。
十一月,辛卯,蒙古初給京府州縣司官吏俸及職田。
戊戌,蒙古瀕禦河立漕倉。
丁未,蒙古平章政事宋子貞緻仕。
子貞私居,每聞朝廷事有不便于民者,必封疏上奏;愛君憂國,不以進退異其心。
尋卒。
辛亥,蒙古以呼圖塔爾為中書左丞相。
蒙古诏禁天文、圖谶等書。
乙卯,少師緻仕趙葵卒,谥忠靖。
丁巳,利東安撫使、知合州張珏,遣統制史炤、監軍王世昌複廣安大梁城。
初,孝宗頒朱熹社倉法于天下,廣德軍官為置倉,民困于納息,至以息為本,而息皆橫取于民,至有自經者。
人以熹之法,不敢議。
黃震曰:“堯、舜、三代聖人,猶有變通,安有先儒為法,不思救其弊耶?況熹法,社倉歸之于民,而官不得與。
官雖不與,終有納息之患。
”震為别買田六百畝,以其租代社倉息,約非兇年不貸,而貸者不取息。
由是民得免于橫取。
十二月,辛酉,蒙古改四川行樞密院為中書省,以賽音谔德齊、約蘇岱爾等兼行中書省事。
蒙古劉元禮奏:“嘉定法成都三百六十裡,其間舊有眉州城,可修複之,以扼嘉定往來之路。
”嘉古主命趙璧往視可否。
或以為眉州荒廢已久,立之無關利害,徒費财力,元禮力争,璧從元禮議,遂城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