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紀四∷起玄黓敦牂七月,盡阏逢涒灘十二月,凡二年有奇。
○世祖聖德神功文武皇帝
至元十九年壬午,一二八二年
秋,七月,戊午朔,日有食之。
立行樞密院于揚州、鄂州。
壬戌,高麗國王請自造船一百五十艘,助征日本。
庚午,令蒙古軍守江南者更番還家。
壬申,立馬湖路總管府。
八月,江南水,民饑者衆;真定以南旱,民多流移;和爾果斯請所在官司發廪以赈,從之。
申嚴以金飾車馬服禦之禁。
甲寅,聖誕節,是日,還宮。
九月,丁巳朔,赈真定饑民;其流移江南者,給之糧,使還鄉裡。
辛酉,俱藍國入貢。
海外諸蕃,懼俱藍尤遠,自泉州至其境約十萬裡。
招讨使楊廷璧三住招之,遂遣使貢寶貨及黑猿一。
壬戌,敕:“官吏受賄及倉庫官侵盜,台察官知而不糾者,驗其輕重罪之;中外官吏贓罪,輕者杖決,重者處死;言官緘默,與受贓者一體論罪。
仍诏谕天下。
”
己巳,定雲南賦稅,用金為則,以貝予折納,每金一錢,直貝予二十索。
壬申,敕:“平灤、高麗、耽羅及揚州、隆興、泉州,其造大小船三千艘。
”
亦奚不薛之北蠻峒向世雄兄弟及散毛諸峒叛,命四川行省就遣亦奚不薛軍前往招撫之,使與其主偕往。
丁醜,遣使括雲南所産金,以博啰為打金洞達噜噶齊。
壬午,诏:“諸路歲貢儒吏各一人。
中書省掾史有阙,選樞密院、禦史台、六部令史轉用之;令史則取諸路歲貢之數。
”仍诏:“諸路歲貢儒吏,儒必通吏事,吏必知經史者,各道按察使舉廉能者,升等遷叙。
”
厘正選法,置墨簿以籍阿哈瑪特黨人之名。
初,阿哈瑪特用事,并中書左右司為一,以劉正為左右司員外郎。
及治阿哈瑪特之黨,捕正與參政咱希魯鼎等偕至。
帝前問曰:“汝等皆黨于阿哈瑪特,能無罪乎?”正曰:“臣未嘗阿附,惟法是從耳。
”會暮,車駕還内,俱械系于阙東隙地。
逾數日,奸黨多伏誅,複械系正于拱衛司,和爾果斯曰:“上嘗謂劉正衣白衣行炭穴十年,可謂廉潔者。
”乃得免歸。
冬,十月,辛卯,以平章軍國重事耶律鑄複為中書左丞相。
壬辰,享于太廟。
罷西京宣慰司。
丙申,初立詹事院,以鄂勒哲為右詹事,薩陽為左詹事。
诏:“由大都至中灤,中灤至瓜州,設南北兩漕運司。
”
乙巳,罷屯田總管府,以其事隸樞密院,令管軍萬戶兼之。
庚戌,诏:“兩廣、福建五品以下官,從行省铨注。
”
耶律鑄言:“有司官吏以采室女,乘時害民,如令大郡歲取三人,小郡二人,擇其可者,厚賜其父母,否則遣還為宜。
”從之。
十一月,丁卯,襲封衍聖公孔洙入觐,以為國子祭酒兼提舉浙東學校。
孔子後,自宋南渡初,其四十八代孫端友子玠寓衢州。
帝既滅宋,疑所立,或言孔氏子孫寓衢者,乃其宗子。
洙赴阙,遜于居曲阜者,帝曰:“甯違榮而不違親,真聖人後也。
”遂有是命。
就給祿與護持林廟。
诏以阿哈瑪特罪惡頒告中書,凡民間利病,即與興除之。
壬申,以勢家為商賈者阻遏官民船,立沿河巡禁軍,犯者沒其家。
十二月,壬辰,中書左丞張文謙為樞密副使。
乙未,殺宋丞相信國公文天祥。
先是閩僧言:“土星犯帝座,疑有變。
”未幾,中山有狂人,自稱宋主,有兵千人,欲取文丞相。
又,京師有中山薛保住上匿名書告變,言某日燒蓑城葦、率兩翼兵為亂,丞相可無憂者。
時盜新殺阿哈瑪特,遂撤蓑城葦,疑丞相者天祥也。
乃召天祥入,帝谕之曰:“汝移所以事宋者事我,我當以汝為相。
”天祥曰;“受宋恩為宰相,安肯事二姓?願賜之一死足矣。
”帝猶未忍,麾使退。
左右力贊帝從其請,乃诏有司殺于燕京之柴市。
俄使止之,至則天祥死矣。
天祥至柴市,觀者萬人,臨刑,殊從容,問市人曰:“孰南面?”或有指之者,即向南再拜而死。
年四十七。
其衣帶有贊曰:“孔曰成仁,孟曰取義,惟其義盡,所以仁至。
讀聖賢書,所作何事!而今而後,庶幾無愧!”死之日,大風揚沙,帝歎曰:“好男子,不為吾用,殺之誠可惜也!”
天祥妻歐陽氏曰:“我夫不負國,我安能負夫!”遂自刭死,天祥二子俱亡。
廬陵張千載者,天祥友也,天祥貴顯時,屢以官辟,不就。
臨安既破,天祥自廣還,過吉州城下,千載來見,曰:“丞相赴北,千載當偕行。
”既至燕,寓天祥囚所側近,日以美馔饋,凡三年,始終如一。
且潛制一椟,天祥受刑日,即以藏其首。
複訪求歐陽氏骸骨,襲以重囊,與先所函椟南歸吉州,付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