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出國家,近按問首實,乃知皆僧格及其兇黨之為,莫不願食其肉。
此三人既已伏辜,宜依條論坐以謝天下。
”從之。
又言:“河西人錫棟罕,領兵為宣慰,其吏詣廉訪司告其三十六事,檄佥事簿問事,而錫棟罕率軍人禽問者辱之,且奪告者以去。
臣議從行台選禦史往按問錫棟罕,仍先奪其職。
”又言:“行台官言,去歲僧格既敗,使臣至自上所者,或不持玺書,口傳聖旨,縱釋有罪,擅籍人家,真僞莫辨。
自今凡使臣必降玺書,省、台、院、諸司必給印信文書,以杜奸欺。
”帝曰:“何人乃敢爾耶?”對曰:“耀勒特圖、巴延徹爾比嘗傳旨縱罪人。
”帝悉可其奏。
又言馮子振、劉道元指陳僧格同列罪惡,诏省台臣及董文用、留夢炎等議。
其一,言:“翰林諸臣撰《僧格輔政碑》者,廉訪使閻複近已免官,馀請聖裁。
”帝曰:“死者勿論,其存者罰不可恕也。
”
戊子,禁杭州放鷹。
是月,葉李南還,至臨清,帝遣使召之,俾為平章政事。
李上表力辭,未幾卒,而李淦至,诏除淦江陰路教授以旌直言,從中丞崔彧請也。
李前後被賜之物甚多,而自奉甚儉,嘗戒其子曰:“吾世業儒甘貧約,惟以忠義結主知,汝曹其清慎自恃,勿增吾過。
”指所賜物曰:“此終當還官也。
”比卒,悉表送官,一毫不以自私。
中丞崔彧言:“鄂州一道,舊有按察司,約蘇穆爾惡其害己,今僧格奏罷之。
臣觀鄂州等九州隸南京,而行台移治建康,其淮東廉訪使舊治淮安,今宜移治揚州。
”又言:“諸官吏受赇,在朝則詣禦史台首告,在外則詣按察司首告,已有成憲。
自僧格持國,受赇者不赴台憲司而詣諸司首,故爾反覆牽延,事久不竟。
臣謂宜如前制,惟于本台、行台及諸道廉訪司首告,諸司無得辄受。
又,監察禦史塔迪實,言女真人嘉珲迪去歲東征,妄言以米千石饷棟爾特穆爾軍萬人,奏支鈔四百錠,宜令本處廉訪司究問,與行省追償議罪。
”皆從之。
已而中書省請以彧為右丞。
帝曰:“崔彧惟可使任言責。
”不允。
三月,壬寅,禦史大夫伊啰勒等言:“比監察禦史商琥,舉昔任詞垣風憲、時望所屬而在外者,如胡祗遹、姚燧、王惲、雷膺、陳天祥、楊恭懿、高道、程文海、陳俨、趙居信十人,宜召置翰林備顧問。
”帝曰:’朕未深知。
俟召至以聞。
”
丁未,誅僧格黨默埒、實都、王巨濟。
初,帝以實都長于理财,欲釋之。
博果密力争,不可,一日中凡七奏,卒并誅之。
己酉,中書省右丞何榮祖、平章政事敏珠爾蔔丹并罷,以大司農特爾格、翰林學士承旨琳沁并為平章政事,兼領舊職。
敏珠爾蔔丹嘗請複立尚書省,博果密曰:“阿哈瑪特、僧格相繼誤國,身誅家滅,前鑒未遠,奈何又欲效之!”事遂寝。
至是榮祖以疾,敏珠爾蔔丹以久居其任,令免署,惟食其祿,與議中書省事。
特爾格初為司農寺達噜噶齊,從獵巴雅爾之地,獵者射兔,誤中駱駝,帝怒,命誅之,特爾格曰:“殺人償畜,刑太重。
”帝曰:“誤耶?史官必書,亟釋之!”庾人有盜粳,罪應死,特爾格曰:“臣鞠之,其人母病,盜以養母耳,請貸其死。
”至是進平章,以病足,聽肩輿上殿。
以阿爾為中書右丞,梁德珪為參知政事。
庚戌,帝如上都。
壬子,敕都水監分視黃河堤堰。
罷河渡司。
壬戌,給還嘉木揚喇勒智土田、人口之隸增坊者。
時省台諸臣乞正典刑以謝天下,而帝猶貸之死,給還其所籍。
夏,四月,丙子,弛甘肅、太原酒禁,仍榷其酤。
辛卯,設雲南諸路學校,其教官以蜀士充。
五月,丁未,中書省臣言:“佞人馮子振,嘗為詩譽僧格,及僧格敗,即告詞臣撰碑引喻失當,國史編修陳孚發其奸狀,乞免所坐遣還家。
”帝曰:“詞臣何罪!使以譽僧格為罪,則在廷諸臣,誰不譽之!朕亦嘗譽之矣。
”
诏以郭佑、楊居寬死非其罪,給還其家赀。
六月,戊辰,诏聽僧食鹽不輸課。
壬申,江西省言:“肇慶、德慶二路,封、連二州,宋時隸廣東;今隸廣西,不便,請複隸廣東。
”從之。
癸未,以征爪哇,暫禁兩浙、廣東、福建商賈航海者,俟舟師發後從其便。
湖州、平江、嘉興、鎮江、揚州、甯國、太平七路大水。
丁亥,诏免田租一百二十五萬七千八百馀石。
閏月,壬寅,罷福建歲造象牙齒鞶帶。
庚戌,回回人呼布穆斯售大珠,帝卻之。
知上思州黃勝許,恃其險遠,與交趾為表裡,聚衆二萬據忠州。
辛亥,诏遣湖廣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