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辛卯,吳置宣徽院,改太醫監為太醫院。
甲午,吳朱亮祖兵至天台,縣尹湯盤降。
丙申,太師旺嘉努追封兖王,谥忠靖。
丁酉,吳朱亮祖進攻台州,方國珍出師拒戰,亮祖擊敗之,指揮嚴德中矢死。
德,采石人也。
戊戌,吳王遣使以書送元宗室神保大王及赫罕等九人于帝,又以書與庫庫特穆爾曰:“閣下如存大義,宜整師旅,聽命于朝。
不然,名為臣子,而朝廷之權專屬軍門,縱此心自以為忠,安能免于人議!若有它圖,速宜堅兵以固境土。
”
己亥,沂州王宣遣其副使權苗芳謝過于吳,吳王遣鎮撫侯正紀往報之。
辛醜,吳王命于泗州靈壁取石制磬,湖州采桐梓制琴瑟。
吳封李善長為宣國公,徐達信國公,常遇春鄂國公,賞赉有差。
王谕諸将曰:“江南既平,當北定中原,毋狃于暫安而忘永逸,毋足于近功而昧遠圖。
”翌日,達等入謝,王問:“公等還第,置酒為樂否?”對曰:“荷恩,皆置酒相慶。
”王曰:“吾豈不欲置酒與諸将為一日之歡?但中原未平,非宴樂之時。
公等不見張氏所為乎?終日酣歌逸樂,今竟何如?”
吳朱亮祖克台州。
初,方國瑛聞吳師至,即欲遁。
會都事馬克讓自慶元還,言國珍方治兵城守,勸國瑛勿去,國瑛始約束将士拒守;然士卒懷懼,往往有逃潰者。
亮祖攻之急,國瑛以巨艦載妻子,夜走黃岩。
亮祖入其城,遂下仙居諸縣。
國瑛之遁也,挾總管趙琬至黃岩,琬潛登白龍奧,舍于民家,絕粒死。
琬,琏之弟也。
癸卯,吳新内城,制皆樸素,不為雕飾。
王命博士熊鼎類編古人行事可以鑒戒者,書于壁間,又命待臣書《大學衍義》于兩庑壁間。
王曰:“前代宮室,多施繪畫,予用書此以備朝夕觀覽,豈不愈于丹青乎!”有言瑞州出文石,琢之可以甃地,王曰:“爾導予以侈麗,豈予心哉!”
冬,十月,甲辰朔,吳王謂中書省曰:“軍中士因戰而傷者,不可備行伍。
今新宮成,宮外當設備禦,合于宮牆外周圍隙地多造廬舍,令廢疾者居之,晝則治生,夜則巡警,因給糧以贍之。
”
吳王遣起居注吳琳、魏觀等,以币帛求遺賢于四方,徙蘇州富民實濠州。
摩該以兵入山西,定盂州、忻州,下〈山郭〉州,遂攻真定,诏伊蘇自河間以兵會摩該,已而不果,命伊蘇還河間,摩該還彰德。
乙巳,皇太子奏以淮南行省平章政事王信為山東行省平章政事兼知行樞密院事。
立中書分省于真定路。
丙午,加司徒、淮南行省平章政事王宣為沂國公。
吳命百官禮儀俱尚左,改右相國為左,左相國為右,馀官如之。
又定國子學官制,以博士許存仁為祭酒,劉承直為司業,改太史監為院,以太史監令劉基為院使。
朱亮祖兵至黃岩州,方國瑛遁海上,守将哈爾魯降。
丁未,享于太廟。
吳王敕禮官曰:“自古忠臣義士,舍生取義,身沒名存,垂訓于天下,若元右丞餘阙守安慶,屹然當南北之沖,援絕力窮,舉家皆死,節義凜然。
又有江州總管李黼,自守孤城,力抗強敵,臨難死義,與阙同轍。
褒崇前代忠義,所以厲風俗也。
宜令有司建祠、肖像,歲時祀之。
”
壬子,诏庫庫特穆爾落太傅、中書左丞相并諸兼領職事,仍前河南王,以汝州為食邑。
其弟托音特穆爾以集賢學士與庫庫特穆爾同居河南府,而以河南府為梁王食邑。
從行官屬,悉令還朝。
凡庫庫特穆爾所總諸軍在帳前者,命白索珠、浩爾齊統之;在河南者,中書平章政事李克彜統之;在山東者,太保、中書右丞相伊蘇統之;在山西者,少保、中書左丞相薩藍托裡統之;在河北者,知樞密院事摩該統之;唯關保仍統本部諸軍。
庫庫特穆爾既受诏,即退軍屯澤州。
是日,赦天下。
吳置禦史台,以湯和為左禦史大夫,鄧愈為右禦史大夫,劉基、章溢為禦史中丞,基仍兼太中院。
王谕之曰:“國家所立,惟三大府總天下之政,中書政之本,都督府掌軍旅,禦史台糾察百司。
朝廷紀綱,盡系于此,其職實惟清要。
卿等當思正己以率下,忠勤上事上,毋徒擁虛位而漫不可否,毋委靡因循以縱奸長惡,毋假公濟私以傷人害物。
詩雲:‘剛亦不吐,柔亦不茹。
’此大臣之體也。
”
甲寅,吳命湯和為征南将軍,吳祯為副,讨方國珍于慶元。
壬戌,吳命中書省定律令,以李善長為總裁官,楊憲、劉基、陶安等為議律官。
初,王以唐、宋皆有成律斷獄,惟元不仿古制,取一時所行之事為條格,胥吏易為奸弊。
自平武昌以來,即議定律,至是台谏已立,各道按察司将巡曆郡縣,欲頒成法,俾内外遵守,故有是命。
複谕之曰:“立法貴在簡當,使言直理明,人人易曉。
若條緒繁多,或一事而兩端,可輕可重,使貪猾之吏得以因緣為奸,則所以禁殘暴者,反以賊善良,非良法也,務求适中以去繁弊。
夫網密則水無大魚,法密則國無全民,卿等宜盡心參究,凡刑名條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