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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八 秦紀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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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得見其面故也。

    且陛下富於春秋,未必盡通諸事;今坐朝廷,譴舉有不當者,則見短於大臣,非所以示神明於天下也。

    陛下不如深拱禁中,與臣及侍中習法者待事,事來有以揆之。

    如此,則大臣不敢奏疑事,天下稱聖主矣。

    」二世用其計,乃不坐朝廷見大臣,常居禁中;趙高侍中用事,事皆決於趙高。

     高聞李斯以為言,乃見丞相曰:「關東羣盜多,今上急益發繇,治阿房宮,聚狗馬無用之物。

    臣欲諫,為位賤,此真君侯之事;君何不諫?」李斯曰:「固也,吾欲言之久矣。

    今時上不坐朝廷,常居深宮。

    吾所言者,不可傳也;欲見,無閒。

    」趙高曰:「君誠能諫,請為君侯上閒,語君。

    」於是趙高侍二世方燕樂,婦女居前,使人告丞相:「上方閒,可奏事。

    」丞相至宮門上謁。

    如此者三。

    二世怒曰:「吾常多閒日,丞相不來;吾方燕私,丞相輒來請事!丞相豈少我哉,且固我哉?」趙高因曰:「夫沙丘之謀,丞相與焉。

    今陛下已立為帝,而丞相貴不益,此其意亦望裂地而王矣。

    且陛下不問臣,臣不敢言。

    丞相長男李由為三川守,楚盜陳勝等皆丞相傍縣之子,以故楚盜公行,過三川城,守不肯擊。

    高聞其文書相往來,未得其審,故未敢以聞。

    且丞相居外,權重於陛下。

    」二世以為然,欲案丞相,恐其不審,乃先使人按驗三川守與盜通狀。

     李斯聞之,因上書言趙高之短曰:「高擅利擅害,與陛下無異。

    昔田常相齊簡公,竊其恩威,下得百姓,上得羣臣,卒弒齊簡公而取齊國,此天下所明知也。

    今高有邪佚之志,危反之行,私家之富,若田氏之於齊矣,而又貪欲無厭,求利不止,列勢次主,其欲無窮,劫陛下之威信,其志若韓玘為韓安相也。

    陛下不圖,臣恐其必為變也。

    」二世曰:「何哉!夫高,故宦人也;然不為安肆志,不以危易心,潔行脩善,自使至此,以忠得進,以信守位,朕實賢之;而君疑之,何也?且朕非屬趙君,當誰任哉!且趙君為人,精廉強力,下知人情,上能適朕;君其勿疑!」二世雅愛趙高,恐李斯殺之,乃私告趙高。

    高曰:「丞相所患者獨高;高已死,丞相卽欲為田常所為。

    」 是時,盜賊益多,而關中卒發東擊盜者無已。

    右丞相馮去疾、左丞相李斯、將軍馮劫進諫曰:「關東羣盜並起,秦發兵誅擊,所殺亡甚衆,然猶不止。

    盜多,皆以戍、漕、轉、作事苦,賦稅大也。

    請且止阿房宮作者,減省四邊戍、轉。

    」二世曰:「凡所為貴有天下者,得肆意極欲,主重明法,下不敢為非,以制禦四海矣。

    夫虞、夏之主,貴為天子,親處窮苦之實以徇百姓,尚何於法!且先帝起諸侯,兼天下,天下已定,外攘四夷以安邊境,作宮室以章得意;而君觀先帝功業有緒。

    今朕卽位,二年之間,羣盜並起,君不能禁,又欲罷先帝之所為,是上無以報先帝,次不為朕盡忠力,何以在位!」下去疾、斯、劫吏,案責他罪。

    去疾、劫自殺;獨李斯就獄。

    二世以屬趙高治之,責斯與子由謀反狀,皆收捕宗族、賓客。

    趙高治斯,榜掠千餘,不勝痛,自誣服。

     斯所以不死者,自負其辯,有功,實無反心,欲上書自陳,幸二世寤而赦之。

    乃從獄中上書曰:「臣為丞相治民,三十餘年矣。

    逮秦地之陿隘,不過千裡,兵數十萬。

    臣盡薄材,陰行謀臣,資之金玉,使遊說諸侯;陰脩甲兵,飭政敎,官鬬士,尊功臣;故終以脅韓,弱魏,破燕、趙,夷齊、楚,卒兼六國,虜其王,立秦為天子。

    又北逐胡、貉,南定北越,以見秦之強。

    更剋畫平鬥斛、度量,文章,布之天下,以樹秦之名。

    此皆臣之罪也,臣當死久矣!上幸盡其能力,乃得至今。

    願陛下察之!」書上,趙高使吏棄去不奏,曰:「囚安得上書!」 趙高使其客十餘輩詐為禦史、謁者、侍中,更往覆訊斯,斯更以其實對,輒使人復榜之。

    後二世使人驗斯,斯以為如前,終不敢更言。

    辭服,奏當上。

    二世喜曰:「微趙君,幾為丞相所賣!」及二世所使案三川守由者至,則楚兵已擊殺之。

    使者來,會丞相下吏,高皆妄為反辭以相傅會,遂具斯五刑論,腰斬鹹陽市。

    斯出獄,與其中子俱執。

    顧謂其中子曰:「吾欲與若復牽黃犬,俱出上蔡東門逐狡兔,豈可得乎!」遂父子相哭而夷三族。

    二世乃以趙高為丞相,事無大小皆決焉。

     項梁已破章邯於東阿,引兵西,北至定陶,再破秦軍。

    項羽、沛公又與秦軍戰於雍丘,大破之,斬李由。

    項梁益輕秦,有驕色。

    宋義諫曰:「戰勝而將驕卒惰者,敗。

    今卒少惰矣,秦兵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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